第113章 防dao啦啦啦啦(1/2)
阮梅之一大早就被他的手机闹钟叫醒了。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挠了挠头发正想从床上爬起来。
但是当他一眼看到蹲在他床头的人影时,顿时吓了一大跳,差点连人带被子滚下床去。
“之之……”
那个人影犹如电影里的慢镜头一般缓缓抬起头来,露出了他乌黑凌乱的刘海下一双带着浓重黑眼圈的眼睛,语气十分的幽怨:“之之……”
阮梅之顿时浑身一抖:“怎么了?”
“之之!我昨天晚上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阮梅之眨了眨眼睛:“什么问题?”
那人一声长叹,抱头哀嚎:“为什么我连一个妹子粉都没有?一!个!都!没!有!”
阮梅之怜惜地伸手摸了摸那个人的头,微笑着说:“傻孩子,因为你是种马写手啊,写种马小说怎么可能有妹子粉呢?”
正中红心。
那人抱着刺痛的胸口“嗷”的一声倒下了。
阮梅之叹息一声,随后踏尸而过,进浴室洗漱了。
洗漱完之后,阮梅之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仪表。
镜子里是一张看着年纪不大的娃娃脸,眉眼清秀,清爽干净,如果只看这张脸的话,说他只有十七八岁说不定都有人信。
但是实际上,他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
对于阮梅之而言,长着这么一张娃娃脸,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就是容易让人心生好感,办起事来事半功倍。
坏处就是……在公交车/火车/地铁上之类的交通工具上特别容易招惹咸猪手。
阮梅之似乎天生自带招惹咸猪手体质,从小到大,他都不知道被偷偷摸过多少回屁股了。
当然,比起脸来说,更让阮梅之蛋疼的是他的名字。
阮梅之这个名字虽然乍一看颇为风雅,再一看还是颇为风雅,但是一旦念起来就怎么念怎么不对劲了,自从几年前“宅男”“腐女”“软妹子”之类的二次元词汇流行开来,每天顶着这么一个名字招摇过市的阮梅之简直压力山大。
大学四年,阮梅之的舍友们经常一口一个“软妹子”“妹子”的喊他……简直不堪回首。
幸好,阮梅之工作之后就开始在外面和别人合租房子,然后他就遇到了他人生之中最重要的小伙伴……不对,是一个名字比他还要蛋疼的人,也就是刚才顶着黑眼圈的那位。
在知道那位小伙伴的名字叫萧罗礼之后,阮梅之的内心瞬间就平衡了。
两人在相互得知对方名字的一瞬间,他们之间立刻就产生了伟大的革/命友谊。
阮梅之整理好自己的仪表后,对着镜子笑了一下。
镜子里的清秀青年便嘴角微翘,露出了脸颊上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还有两颗小虎牙。
……看着好像更□□了。
他叹了一口气,不由伸手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他之前也不是没想过通过蓄须增加他的男子气概,但是他的脸太嫩了,留了胡子反而不伦不类,像戴了假胡子的小孩。
阮梅之捯饬完自己之后,便转身离开了浴室。
萧罗礼眼睁睁地看着阮梅之换好了衣服准备出门,连忙一把抱住了阮梅之的大腿:“之之!告诉我!怎么做才能有妹子粉!”
阮梅之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萧罗礼的狗头:“骚年,死心吧,你是不会有妹子粉的。”
“不!我不信!”
“不然你去写*小说吧,”阮梅之随口说了一句,“说不定这样就会有妹子粉了。”
萧罗礼顿时双眼一亮:“有道理!”
他立刻站了起来,转身扑进房间里,一脸兴奋地敲打起了键盘来。
阮梅之默默看着萧罗礼的背影,摇了摇头,转身出了门,去上班了。
阮梅之和萧罗礼一起合租了快六年,彼此知根知底,萧罗礼知道阮梅之是当下最流行的少女杂志《樱桃纪》的编辑之一,而阮梅之也知道萧罗礼明明家里非常有钱,却偏偏想不开要去当网络写手,奈何苦苦码字六年多,至今也不过是个三流种马写手。
不过阮梅之也没比萧罗礼好到哪里去,他至今也不过是个小编辑罢了。
阮梅之很快就走到了公交车站,准备搭公交车回公司上班。
因为此时正是上下班高峰期,所以人很多,公交车一来,大家都一窝蜂往上挤,阮梅之细胳膊细腿的差点没挤上去,幸好关键时刻,大嗓门的司机发话了:“里面的人再往里挤一挤!再挤一挤!”
车厢里顿时再次人挤人,终于腾出了小半个空位来,阮梅之好不容易挤了上去,还没站稳,司机就已经踩下了油门。
过了两站,车上的人终于渐渐少了,阮梅之没指望能找个座位坐下,却还是往里走了走,找了个靠玻璃窗的地方站着。
窗外熟悉的风景一晃而过,就在他被一摇一晃的公交车晃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一只手却忽然悄悄地摸上了他的屁股。
阮梅之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以为只是别人不小心碰到他了。
直到他发现那只手不但没有收回去,反而变本加厉的又摸了一会儿,他才瞬间反应了过来。
卧槽,他招惹咸猪手的体质又发作了!
他顿时嘴角一抽。
就在阮梅之考虑着他是要回头一记左勾拳,还是转身一记回旋踢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这里离他的公司还有两站远……万一他打完之后那个家伙又打回来怎么办?对于自己身娇腿短易推倒的设定,他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于是阮梅之默默咬牙决定,干脆先忍上两站,趁着要下车的时候来上两拳,打完转身就跑。
阮梅之默默往旁边挪了挪,试图摆脱那只咸猪手。
但是他身后那人大概是认定他不敢声张,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又大力摸了一把!
就在阮梅之忍无可忍,公交车也马上要到站的时候,他正准备回头就是一爪子,但是下一刻,那只咸猪手却忽然消失了。
阮梅之下意识回头一看,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只疑似是刚才的咸猪手的手被另外一只手牢牢抓住了,另外那只手白皙而有力,五指修长好看,一双非常漂亮的手。
身为一个手控,阮梅之立刻就被那只手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双非常好看的手……唯一的不足是手腕内侧有一道深粉色的狭长疤痕。
那道略显狰狞的疤痕犹如美玉上的瑕疵,破坏了这份完美。
没等阮梅之想太多,公交车已经到站了,他立刻就被一窝蜂涌下车的人挤了下去。
2
作为时下最流行的少女杂志之一,《樱桃纪》的杂志编辑部位于c市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它所在的写字楼也是c市最高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阮梅之是土生土长的c市人,他从小学到大学都在c市读书,他还记得他以前上学的时候经常会经过这里,那个时候他曾经仰望着这栋大楼,梦想着有一天能到这栋大楼里工作。
那个时候他梦想着有一天他能成为职场精英,坐在办公室里吹吹空调就能拿到令别人眼红的工资……虽然现在他的梦想总算是实现了一半,但他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
阮梅之站在公司大楼门口,忧伤地叹了一口气。
虽然他现在的确在这栋大楼里工作,但是少女杂志编辑什么的……好像和他想象中的职场精英差得有点远。
他又叹了一口气,这才走进了这栋大楼。
从电梯里出来后,阮梅之回到了杂志社。
作为一本少女杂志的杂志社,这里从装修到装饰都非常的少女,一走进来就能感觉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少女心,不过阮梅之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就开始在这里工作,他早就习惯了。
他刚刚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便看到坐在他对面的同事朝他一阵挤眉弄眼。
要说一个男的当少女杂志编辑有什么好处,那头一个大概就是能接触到很多妹子了。
……可惜身为一个性别男爱好男的基佬,阮梅之表示这对他来说算不上什么好处。
阮梅之的同事全都是妹子,而且大部分都是漂亮妹子,她们平时上班的时候都会化一点淡妆,不过不会花太多的心思,毕竟一整个杂志社除了他都是妹子。
但是阮梅之仔细一看,发现今天他对面桌的那个妹子似乎精心化过了妆。
“怎么了?”阮梅之眨了眨眼睛,有点不明所以。
“发生大事了!”那个妹子一脸激动,正想说什么,不过很快她就听到了背后传来了一阵尖利的高跟鞋声音,于是她立刻就闭上了嘴巴。
阮梅之也听得出来这个高跟鞋的声音是谁的,立刻低下头去低眉顺眼的假装在认真工作。
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穿着职业装,大概四十左右的女人走了进来。
她虽然长相尚可,但是表情却十分严肃,她一进来,整个杂志社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她扫了一眼阮梅之他们几个人后,便转身走进了一间办公室。
这个女人自然就是他们杂志社的主编了,她是个典型的女强人,对别人要求高,对自己要求更高,比起少女杂志主编,她更像一个职场精英。
主编走了之后,那个妹子才又向阮梅之一阵挤眉弄眼,然后指了指电脑。
阮梅之会意,连忙打开电脑登录了扣扣。
很快,他们杂志社内部群“樱桃的一百种吃法”就跳动了起来。
樱桃果冻:发生大事了!
樱桃酱:什么大事?
樱桃酒:难道你们都没听说吗?
樱桃蛋糕:哦哦!那件事是吧?我也听说了!
阮梅之一头雾水,只好打字问她们。
樱桃汁:你们到底在说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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