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八章 有人搞事情?(1/2)
陆小七收拾好心情,看向周围。
如今他的眼睛不仅仅是“荷鲁斯之眼”,而且又增加了“火眼金睛”的能力,传说中这能力可以识别妖魔仙神,究其原理,其实并不是如同x射线透视人体那样,通过做个“内部扫描”来判定眼前的是人是妖,亦或是神是鬼。
事实上,这“火眼金睛”其实是一种“望气”神通。
何谓“望气”呢?
“气”者,生命之息也,没有生命的凡物是没有“气”的,比如石头,比如一滩死水。
而所有的活物,不管是动物、植物,亦或是通灵一点的“法宝”,都是有“气”的。
这里的“气”和“呼吸气息”并不是一个概念,“气”是凡人通过五感所不能察觉的一种存在,也就是说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闻不到、尝不出,眼、耳、鼻、舌、身,皆不能有所感。
就比如现在,陆小七第一次尝试着“开眼”,环视周围,【血刃】们名号虽然凶狠了点,但他们每人头顶上半丈高的地方,都有一朵发着白光的祥云,因为他们都是修仙的,本身也都是仙灵之躯;红孩儿的头顶也有一团火红色的庆云,大如冠盖,比【血刃】们的大多了,这说明红孩儿的修为和力量要比他们强很多。
往下看,下面靠近地表处,有一层淡黄色的薄雾,笼罩着整个月球表面,这些“气”是整个魔虫族群共有的。
不同的生命,不同的力量等级,“气”的颜色、浓度、大小都有很大的差别,所以才说,“火眼金睛”可以识得妖魔鬼神。
陆小七收起火眼金睛和金箍棒,因为传承的耽搁,他又留在了月球一段时间,是时候回去了。
叮嘱红孩儿他们好好训练魔虫之后,陆小七一个筋头云飞出了月球——月环对于它的主人,是随意通行的。
陆小七之所以用筋斗云回地球,就是想试试它的速度,果然,比传说中的“一个筋头十万八千里”要快一些,他是从月球背面出发的,跳出月环之后,才对准地球,全力施展“筋斗云”。
地月距离大约38万公里,一个筋斗云才走了一半,大概20万公里的样子,耗时两秒左右,这个速度虽然已经很惊人了,毕竟已经达到三分之一光速了,但和瞬移比起来,就要逊色一点了,毕竟“瞬移”不是速度,而是空间穿梭。
以陆小七如今的神力,做到“心之所念,转瞬即至”完全没问题。
这两种极端的移动方式,怎么说呢,各有优劣,就看用它们的人怎么选择了。
………………
美国,加利福利亚州。
“公会”成员托马斯弄出来的“巨婴事件”依旧在发酵中。
那猛然从地下冒出来,数十米高的丑陋“巨婴”,因为凶残的外貌,以及导致数十人丧生的事实,成了最新的“恶魔”代名词。
这半年来,地球上,特别是美国,各种超常事件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了,甚至前段时间,著名的“美国英雄”陆小七先生,居然成为了“弥赛亚”,成为了诸教心中神的代言人,信徒无数,三教纷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弭着,很多人相信,只要陆小七还在,迟早有一天,能够让三教的矛盾化解,甚至让亚伯拉罕诸教,重新“化零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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