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此时盛景(1/2)
洛阳城,有一景我是尤其喜欢的,这一景极其宏大又非常寻常且十分公平,人人皆可以看见,不像有些人间富贵景致,只与王谢堂前。这景,便是每日清晨初升的日头,每每就天染红霞,一眺万里之时,自东方缓缓升起,初时如高挂明镜,再者光华漫天,最后霞光万道。我哥哥东皇太一是光耀万载的太阳神,我对太阳的敬畏从来有的,洛阳的旭日却从来都是炫目美丽的,美的令人窒息,令人忘记太阳是多么危险炙热的神物。
因着懒床的习惯,不能时时得见这日升的美,我还是颇为遗憾的,今日起了个大早,但看天际熹微,洛阳城隐隐在晨光之中,层轩重楼,鳞次栉比,我懒懒散散地躺在屋顶看日升,觉得很得物趣。
和风吹的我快睡着的时候,听见下面翘翘清亮欢欣的声音传来,“文三白,你快来看看,我这身新衣好不好看?”
好吵,好吵,翘翘真是个大嗓门。
我侧过身,转头望去,翘翘人才刚到门,脚还没有落进院子呢,就又嚷嚷道:“人呢,人呢,快来看嘛。晚上不是牡丹花会嘛,我特特订做的。”
嫦娥于养宠物一道,还是不够老练,翘翘的性子真是毛躁。不若我养的宠物,都调教的很好,这样一大早咋咋忽忽的乱叫是决计不会的。
什么,你问我的宠物在哪,没听我说过?
怎么会?我天天说的啊,就小月老和陆文啊。
对于翘翘订的新衣,我其实不抱希望的,她的审美,我一般不敢苟同。我仔细瞅了瞅小兔牙的新衣,这次的却选的极好,飘逸合身,色泽新嫩,薄薄的单衫最有特色,绣满了绵绵密密的花,我这厢望过去,仿若香雪满身,翩然尘世,跟她的主人嫦娥倒是有点神似了。
哎呦,小兔牙下血本了喽,一身可不便宜。
文三白不知道在忙些什么,还没有出来,小姑娘的表情有点急不可耐,我仍不住羞她道:“怎么也不叫我看看,怎么就文三白识得美丑好坏啊?”
我的声音从屋顶传了下去,吓的小兔牙一阵哆嗦,看清是我,才娇骂:“东方姑姑,天天自诩德高望重的上神,原也喜欢干这些躲在屋顶,吓人的勾当,好不可耻!!!”
正说着,文三白端着盘子从屋内匆匆走出来,笑着回答:“她呀,一年难得一回地早起呢,就她起的时候打了照面,我还为跑到哪里去了,原来躲到屋顶睡回笼觉去了啊。”
翘翘很不客气地大笑。
我双手垫在脑后,拿眼斜他俩,佯装喟叹:“俗人啊,尽是俗人,这洛阳城的景,只有我一人知晓喽!”
文三白却不理我了,对着翘翘看了又看,笑道:“这身衣服做的真美,衬你刚好。”<div id="ad_250_left">
翘翘瞬间脸比霞光更红,低头笑着不说话。
这是非常明显的害羞了。
我看得见,文三白自然也看得见。
文三白见了她的表情,一愣,半响后,才意有所指补充道,“唉,要是我也有个女儿,也该和你一般大了。”
翘翘不明所以地睁大眼睛,抬起头来。
我是个顶怜香惜玉的,最见不得小姑娘眼中凄惶,于是出来打圆场,“翘翘啊,你这单衫上绣的什么花啊,这样好看?”
“梅花,十月寒冬的白梅。”翘翘低低的回答我。
然,文三白却一瞬间苍白了脸色,把手上的盘子递给翘翘,强笑道:“这里面的糍粑是刚出门买的,知道你俩爱吃。如今就你一个人吃了吧,东方姑娘是高雅的人,必然是看着屋顶的景就能够饱的。”
说完就进屋去了。
我当然是高雅的人,但是我还是立即从屋顶跳了下来。
这永安巷馄炖铺老榆树妖的糍粑,可不简单,每日排队买糍粑的人可以从巷头排到巷尾。
我吃的很香,小兔牙却一改常态,吃的像小鸡啄食。
“你说他是不是不喜欢我这样的啊。”小兔牙问道。
我满口糯米糍,含糊不清地说话,“嗯哪,嗯哪,我不素告诉你好多赤了麻,他心公只有沈宛如。”
“但是,她已经过世了啊。”这个问题她已经问我无数次了。
唉,小兔牙太嫩了,完全不能够理解什么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啊。
我嚼完口中的糍粑,大力的拍了拍她的肩,勉励她:“四条腿的蛤蟆,两条腿的男人,海了去了,别苦恼了,等下午姑姑带你去花会,到时候男人山男人海的,但凡你说一个好的,本上神就把他打晕了拖回来,任你蹂躏!”
我故意把蹂躏两字说的意味深长,小姑娘果然脸皮薄,红着脸笑骂:“东方姑姑,你真是太不正经了!”
这就不正经了?小兔牙,你肯定不知道,我以前《双修指导》这门课得的可是甲!
傍晚的时候,闹市隐隐的声音就传过来了,我和翘翘都是第一次遇见牡丹花会,心中激动着实按耐不在,催着文三白早早关上门跟我们出去玩了,三白拗不过我们,于是,夕阳初斜,我们三人就穿着崭新的衣服,齐齐地就出门了。
洛阳城从来都是亭台楼阁,丽穷规矩的,今夜尤甚,一路走去,高照红灯,佳人满楼,处处萧歌。牡丹花更是团团簇簇地夹道,花开似锦,灿烂辉煌,放眼望去一片花团锦簇,姹紫嫣红,直直堪比百凤来仪的繁闹,街上人头攒动,赏花观灯,真是一片大好盛世的模样。
人间的男子大多大胆直白,我这才走了几步,上来搭讪的就有一打了,翘翘也恶狠狠地赶走了好几个人,文三白看了直笑,“今个才知道,三人行,必有美女,我一张绿叶衬托两朵美花,忙不过来咯!”
话还没有说完,一小姑娘含羞带怯地给他送了一朵牡丹花,直直驳了他的话,笑的我和翘翘前仰后翻,翘翘朝我挤眉弄眼,道:“三白果然忙不来的,这一路不知道还有多少花要收呢!”
三白难堪,直敲她的头,“人小鬼大!”
三白一个人带着两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其中一个还是活泼爱跑动的土包子,着实不易,所以出现一个丢了一个的结果,真心不奇怪。我们还没有走多远呢,小兔牙顺着冰糖葫芦方向丢了,文三白担心她一个小姑娘,跟着去找,半个时辰后,还没有回来,然后我大致确定文三白也丢了。
于是我一个人顺着华灯的方向先前走,花也美,灯也美,身边路过的人彼此都有说有笑,起初还好,有各种新鲜的东西,看着看着,寂寞就袭了上来。不知道你会不会有这种感觉,走着走着,觉得四周的景色很熟悉,好像见过又好像没有见过,觉得旁边的人很面熟,好像很吵很闹又好像无声无息。这是一种闹市的孤单,我活的越久,感觉越深,有的时候甚至觉得我于这世间很多余,所有的热闹与我无关,我的孤单亦无从说起。
灯火辉煌,人来人往,我走在灯下,看着灯光有一种虚幻寂静的光晕,我走在人群,听他们张口闭口,有一种静默的滑稽,我专注地看着那些盛开的,红的、黄的、白的、紫的、绿的、蓝的牡丹,有一种那么近又那么远的茫然。
我好想谁人能陪,
可是人都看不见。
我常常这样子,在最最热闹的时候嚼出最最自我的寂寞。最喜欢热闹和繁华,又最怕热闹和繁华与我无关。
小月老说这是苍老。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苍老。
但是,我知道,在这一刻里,我是愿意拿我的一切交换的,交换这样一个人,从万千人群中把识得,唤我曦曦,带我回家。
当然这种文艺的感伤如影随形,幸运地是,它常常很短暂,当我突然听见前方有嘈杂和争执声时,我瞬间从自我的世界中解禁,洛阳城复又熙熙攘攘,叫卖不断了。
我循着吵闹的地方看去,朝着人群积压的中心地带挤进,然后一眼撇进去,我分分秒活了起来,简直瞬间活的干劲十足了!
我遇到了我最最喜欢的桥段:恶霸强抢弱质美男!!!
弱质美男身着青色长衫,气质出尘,呦呦,不得了,这小下巴尖的,这小腰细的,这小脚踝白的,我保守的打分九分,相当完美!
再看恶霸,四十岁上下,肥头大耳,大腹便便,一看我就可以断定,他二十年前必定也是个丑胖子。
恶霸的家奴挡着美男的路,美男目瞪口呆,惊慌不已,忙着逃窜,已经慌慌张张地撞倒了路边好几个小摊了,摊主们默默后退,不敢生非。
不错不错,基本满足我拯救弱质美男的剧本,我可以上场啦!
我大喊一声,“让开!”挤开人群,冲到美男前面。
以绝对的姿态护住美男,理了理被挤乱的衣服,仔细想了想戏文,学着英雄救美的段子,漫不经心地对恶霸笑道:“哎,哎,哎,慢着,这位小哥由我罩着了,你们要想找他的茬,先过来我这一关。”
按照剧情发展,弱质美男应该含情脉脉地对我说,我没事,姑娘你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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