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三章 杀人的区别(2/2)
“杀!杀!杀!”雷藏挥动宝刀,将那些禁卫军当成萝卜、青菜一样的切。当真是碰着就死、挨着就亡。宝刀虽然号称“无锋”,他也没有用真气激发出刀气,但是刀一挥出,敌人无不身手异处。
这些禁卫军的战斗力也只相当于最低级的先天武者,他们在雷藏的眼中,就象一群小鸡一样。
当然,如果他们有人指挥,大家发出信仰之力,并凝聚成信仰之剑,完全可以将雷藏杀得屁滚尿流。
但是此时,三位圣子大人都不曾露面,中下级军官都被吓破了胆,谁敢站出来当出头鸟。而且,就算有人指挥,当此雨夜,火把光线不明,根本看不清目标,信仰之剑再厉害,也找到攻击的对象。
雷藏憋着早晨那股气,现在终于找到出气筒了。转眼间,地上就躺了无数的死尸,鲜血和雨水都淹没了鞋帮。
和太后这两个干尸也是凶性大发。他们的身子已经与钢铁无异。手指一划,敌人就肚皮开列;双手一抓,就是禁卫军士兵的心、肝、肠、肺。
而敌人的十字架打在他们的身上,根本不伤皮毛。杀到半酣时,突然抓住一个铜质十字架,用嘴啃了起来,一边啃,还一边对太后说道:“这味道不错,你也尝尝!”
听了的话,太后也停下杀人的动作,从禁卫军士兵的手中夺下一个十字架,象吃黄瓜一样,然后点了点头:“嗯,这味道还行,比矿石强多了!”
能把铜质的十字架当成食品,这还是人吗?禁卫军士兵们再也不敢站在原地了。他们发一声喊,都往远处的废墟里跑去。
与雷藏、太后和相比,郝仁的杀人方法太斯文了。
他运起“天魔舞”的身法,象蝴蝶穿花一样,在禁卫军的队伍中游走。同时,他双臂挥舞,双手食指不住地点出。专门点在禁卫军士兵们的“太阳穴”、“印堂穴”、“天突穴”、“膻中穴”等人体重要部位。
每点中一个人,被点者当场死亡。但是,从外面看,这些人就象是睡着了,因为他们在死的时候,根本没有感觉到一点的痛楚。
起初,士兵们扶起他们的同袍,还以为他们只是昏迷,还把郝仁当成一个仁慈的敌人。遇到这种敌人,禁卫军的胆子反而大了起来,他们都想被郝仁点上一指头,这样就可以睡上一觉,而不用参与这次的雨夜远征了。
说真的,这些禁卫军士兵根本不想打仗,刚才他们被三个圣子一阵蛊惑,想到天狱森林那边去抢东西。
可是,出门被这雨水一浇,他们顿时就清醒了。抢东西?你以为天狱森林的华夏人都是傻子,任我们抢?你右圣子打了败仗,为了不被教主责罚,就把我们的尸体往上堆,为你戴罪立功?
既然这个敌人如此善良,那我们何不就在他的手中睡一觉?听说,下雨天,被窝和美梦更配哦!
于是,有更多的禁卫军往郝仁这边涌来,让郝仁杀得不亦乐乎。即使如此,他还是保持着优雅的风度,杀人不见血,让敌人在瞬间死去。
他真是个善良的人!
要是雷公、雷藏、太后和知道禁卫军是如此想法,他们一定会大声抗议:“同样是杀人,为什么我们给别人的印象就这么差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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