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2)
有李寻欢在,娄奉平便成为真正的甩手掌柜,对他而言使轻功往华山也就是那么一会功夫,非常方便,三天去一回也算是尽心尽力了。
其他时候,娄奉平要么跟楚留香走街串巷的判市井的案件,要么就和小乞丐一块捉了加肥溜猫,日子过得非常舒适安逸。
但这些日子,始终美中不足的,便是——
“展小猫,到底什么时候回来!”
娄奉平每每不爽的拿出藏酒来,打开了又盖上,硬生生憋住,最终在五月的炎热里,猛喝绿豆汤水,润滑肌肤都因此憔悴了三分。
天气是越来越热,如今已是五月的尾巴,六月的出头,听说西门吹雪为了避热,这次选择的追杀对象,还是北方一个猪狗不如的阴险之士,已经快到西凉河附近了。
虽然剑神西门吹雪的一举一动,都如雷贯耳,可娄奉平是真心没见过对方一面,原因只有一个,西门吹雪实在太宅,一年仅有的几次出门都是千里追杀,他还要科举考试,还要与百官周旋,哪有时间跑那么远堵人。
就是现在,娄奉平想要一睹剑神风采,那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期望于对方有兴趣来七侠镇旅游一下。
可是这一天,一个浑身散发着天然寒气,手执白伞,腰间悬佩着一柄古朴黑鞘长剑的白衣男人走进了同福客栈。
这人萧索的眉宇有着说不出的孤傲,一双寒星般的眸子便这么冷冷的扫射而来,冰冷道:“你们,谁是娄奉平?”
娄奉平这时,正坐在二楼的栏杆旁,和楚留香下棋,拈着黑子的手定格了一刻,凤眼眯起,便是风情万种的一笑。
“我便是。”
楚留香好奇的站起身来,朝下方看去,一眼便将对方认了出来。
这人不是西门吹雪。
他有一个目前比西门吹雪响亮很多的名字,叫做叶孤城!
叶孤城是为了梅若莲而来的,他的目标原本是要帮梅若莲与叶晓合离,没曾想叶晓竟会暴毙而死,此番上门,正是为了寻一番前因后果。
七侠镇衙门的冰窖。
叶晓的尸首在此处已放置近半月,身上的伤痕更是枯萎可怖,也更是清晰明显。
“附骨针。”
叶孤城对黄药师的独门暗器也并不陌生,面无表情的观察完后,看向娄奉平,冷冷道:“大人,是打算如何处理这桩案子?人已身死,合离找不到对象,我不希望若莲无缘无故因此需守节一生。”
娄奉平看向他,“你白云城的规矩,一向不理会中原……”
叶孤城目光闪烁,淡淡道:“她毕竟姓梅。”
娄奉平笑了笑,“既然如此,还请阁下听听我的安排,我已命侍卫展昭往海外寻黄药师鉴定此附骨针的出处,恐怕也就是这一两天,就能回来了,等找到凶手,了结此案,合离之事也好备案安排。”
叶孤城抬手,指向叶晓胸口处的掌印,“那这处掌痕,大人有何论断?”
这掌印是出自魔门,寇无双送给宫九的暗卫之一所会的掌法,内力印痕非常特殊,是宫九给娄奉平留的标志,但在江湖上,也是作案不少。
娄奉平若无其事的看了掌印一眼,微笑道:“我是朝堂之人,不太懂百家武学,此事还是等黄老前辈到了,再一同探讨吧,此时妄下定论,是对案情的不负责任。”
叶孤城放下手,面无表情道:“阁下谦虚了。”话说完后,不再言语。
作为一个千娇百媚的妖孽攻,娄奉平对这种冰山美男,是抱着绝对喜欢撩拨的心态,可是叶孤城却不太合适,家仇国恨都在,他知道叶孤城的底细,叶孤城身为白云城主,也自然知道娄奉平的特殊。
两个人相处,都是大写的一个词。
“相配!”
‘小虾米’抱着加肥,津津有味的分食着小鱼干,顺手便将鱼骨头以暗器的手法投掷出去,让前来抢食的恶狗差点被打瘸了腿。
“你说,一个长得比天仙太漂亮,一个比神仙还尊贵,不是相配是什么,就是气氛有点古怪。”‘小虾米’提溜着加肥的爪子,看着它鄙夷的回视。
#朕才不会告诉你,两攻相遇,船撞冰山#
况且,娄大人已经有他的那盘菜了,叶孤城是西门的!
“恶人谷外面的世界果然精彩绝伦,不过一路走来,还是这七侠镇最有意思,嗯,就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有机会一定要把大人的本领全学到手,先打败那个混蛋什么姓花的,然后回谷,让师傅们刮目相看!”
‘小虾米’拔了一根加肥的胡须,挠了挠缺口的地方,这是他不小心帮一个姑娘家逃婚时,被一个白衣少年打的,不过明天他就可以找七侠镇的神医,给他重新镶一颗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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