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明清时期的山西盐商(1/2)
一、
明清时期盐行专卖制,获利甚厚,为商人争趋之业,而其中又以山西籍盐商为多,诸如河东盐区、长芦盐区、两淮盐区、四川盐区等,到处都有山西盐商的足迹。()大体说来,山西盐商多由以下几种人构成:
其一、势豪望族。这是山西籍盐商中势大财雄者。如明朝议大夫阎蹯楚之祖、之父,均以“太原望族,贾淮上盐筴”1。又如张四维和王崇古家。张四维,字子维,山西蒲州(今永济)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万历三年(1575)以吏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人赞机务。王崇古是张四维的舅父,也是蒲州人,嘉靖二十年进士,官居兵部尚书、陕西总督。张四维的父亲张允龄、叔父张遐龄都是奔波一生,“足迹半天下”的商人。张四维共兄弟9人,四维为长,其三弟张四教从16岁开始经商,随其父从业沦瀛间,“治业滋久,谙于东方鹾利源委、分布、调度具有操纵”2,是非常能干的大盐商。张四维的四弟张四象,前妻王氏家也是商人。王氏去世后,张四象的继妻范氏,其家还是商人,其祖父范世逵在明初实施开中法时就经营盐业。王崇古的祖父王馨是河南邓州学正,王崇古的父亲王瑶先后在邓州、湖北襄阳、陕西、河南鲁山、甘肃张掖、酒泉等地进行贸易,积累一定资本后,贩盐于淮浙间。王崇古之兄王崇义则是长芦盐商。王崇古的伯父王文显也是长芦盐商。王崇古的长姐嫁给了沈廷珍,其长男沈江,是随其父活跃于扬越的盐商。
张、王两家及其姻戚,多为盐商,而张四维官居内阁大臣,王崇古是边疆大吏,这样的家族业盐,真可谓财大势雄。所以御史永郜春巡视河东盐池后说: “盐法之坏,由势要横行,大商专利”。郜永春所说之势要,就是指张四维、王崇古家而言。
其二、皇商。皇商即官商。在清代的官商中,以内务府的皇商资本最雄厚,与清政府的经济联系最紧密,而其中又以山西介休范氏最著名。早在明初,范氏已在边塞地区进行贸易。历经七代,传到范永斗时已成为张家地区对满蒙贸易的汉族大商人。
清人关前,范永斗即充内务府皇商。顺治初年,正式入内务府籍。随着清朝统治在全国的建立,范永斗在其子范三拔的襄助下,利用皇商特权,插手盐、铜运销和对外贸易,势力越来越大,获利越来越多。从康熙到干隆初年,范三拔的儿子范毓馪、范毓 [香+奇]、范毓[香+覃],为清政府运送军粮,建立了功勋。清政府先后授范毓[香+覃]太仆寺卿、范毓[香+奇]布政司参政。范毓[香+覃]以武举累擢为正定总兵官等要职。范氏利用其皇商特权,曾经营长芦和河东盐。从干隆四十六年(1781)范氏破产的清单中,可知范氏在直隶、陕西、山西、河南等地都设有盐店,在天津、沧州有囤积盐斤的仓库。
其三、富商兼地主。如王履太、尉济美,老家都是山西人,“本北省富室,业盐淮南而家居”。又如山西平阳府富室亢氏,据马国翰《竹如意》卷下载:“山右亢某,家巨富,仓庾多至数千,人以‘百万’呼之,恃富骄悖,好为狂言,时晋省大旱,郡县祈祷,人心惶惶。亢独然,对众扬言:‘上有老苍天,下有亢百万,三年不下雨,陈粮有万石’”。不难看出,亢氏是一个大地主。亢氏经营粮店、当铺,而且还是个大盐商。据记载:“康熙时,平阳亢氏,泰兴季氏,皆富可敌国,享用奢靡,埒于王侯”,这两家都是“业鹾”起家。亢氏在扬州业盐,曾与扬州“盐务商总”的安麓村齐名,有“北安西亢”之称,西亢即山西平阳之亢氏。
其四、一般商民。这种人包括家贫而业盐者,如前述王文显,其父原至教谕,官卑而贫,王文显为长子,翱翔长芦之域,最后卒老于盐场。。亦农亦商者。如薛论,大同府天城卫人,其家世力田以农致饶,兄耕弟贾,业盐于淮。弃儒而贾者。如乔承统,山西襄陵人,系明季贡生,父乔养冲,中盐卒于扬州,承统遂弃儒而贾9。籍先人遗资业盐者。如杨近泉,振武卫人,“籍先人遗资,……挟数千金,装游江淮间”。
二
明清山西盐商,不仅足迹遍于国内各大盐场,而且多富商。在两淮,“向来山西、徽歙富人之商于淮者百数十户,蓄资以七八千万计”。太原阎蹯楚之祖、之父,在“淮上笑盐,积贮丰盈”。在长芦,如蒲商王文显,以盐商起家,“大室庐,备宾祭,毕婚嫁”13。清代山西介休范氏为长芦首富,拥有资本“百余万两”。在四川、当地“充商者,不尽殷实之户,每有将所领之引,出售与山陕客民行销”。在福建,据《福建盐法志》载:“官办各帮,本地商殷富者少,大半皆西商”。另外,从致富途径上看,有起边于商的,如蒲州人范世逵,“历关陇,度皋兰,往来张掖、酒泉、姑臧之境,……资益巨,占良田数百亩,积缗钱以万计”。如洪洞人李映林,“财雄里中,起为边商”。以贩运起家的,如临猗人阎天杰,“出应盐务,运发陕西长安、华阴两县,商事五年间,盈利数万。”
一为善于心计。如蒲商王文显,经商40年,为商“善心计,识重轻,能时低昂,以故致饶;与人交,信义秋霜,能析利于毫毛,故人乐取其资斧,又善势伸缩”。又如范世逵,“有心计,……商人不乐与官为市,公独曰:此可居也。……其趋舍,每发必奇中”。再如蒲州人展玉泉,“虽居厘中,不切切计刀锥,凡废居迁易,内定于心”。
二为精于计算。如盐商张四教,“居业沦瀛间,识量益宏达,综计精确,不屑较锱铢,每年羡于人所不取,尤精九章算术,凡方田栗布勾股商分等法,皆按籍妙解,不由师授,……谙于东方鹾利,源委、分布、调度,具有操纵。末年,业用大裕,不啻十倍其初”。
三为父传子习。如展玉泉,“自其父时,以居沦瀛为业,玉泉方龆龀岁,因已从翁游焉。翁多画而善中,于时盐制方敦,诸近境类为它运司所侵,其滨海诸郡率私贩畿以右,又民善煮碱卤为盐,沦盐岁所发运不及额十之三四,诸贾人多去之,乃翁守其业不迁,仍付其子。近岁法制渐复,占沦盐者往往牟大利,诸贾人四方辐辏之,视昔时不啻十倍众矣,而唯展氏为世商,故蒲人谓教子不易,其业为有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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