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2)
翌日,袁东晋从床上坐起来,伸手摸向一旁的柜子上的水杯,发现杯子空了,他微微一愣。
这些时间,他搬回来和陈眠一起住了以后,无意中就养成了许许多多习惯,比如他习惯早上醒来伸手端起杯子就能喝到凉开水,因为陈眠会提前给他准备好放在床边的柜子上。
低头看着空空的杯子,他忽然有几分不习惯了,伸手捏了捏眉心,他起身下床,身上就穿着一条短裤直接从卧室下楼走进了厨房。
听到脚步声,在厨房里的陶思然回过头,“你起来了,早……”看见袁东晋光着膀子,肌理分明紧实的身材,下身只穿了一条短裤,露出毛茸茸的小腿,她瞬间傻眼了。
“东、东晋,你……”她白皙的脸庞爆红不已,仿佛要滴下血来。
袁东晋也是浑身一僵,平日和陈眠在家,他都是这般随意,所以刚也没多想,就这样走了下来,可刚睡醒的他,早忘记了家里昨晚住进了一个女人。
陶思然见他一动不动的站着。马上转过了身,小声地说:“你、你赶紧把衣服给穿上!”
袁东晋深呼吸一口气,黯哑的嗓音低低沉沉的,“抱歉。”说完他就转身上了楼。
等他再次从楼上下来,已经穿着整?。
他站在餐厅看着餐桌上丰盛的早餐,心底说不震撼,那是骗人的。
“这些,都是你做的?”
陶思然围着围裙,站在一旁轻轻点头,抿了抿唇说:“谢谢你昨晚收留了我,这早餐,就当作我的谢意了。”
曾经两人恋爱,陶思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给袁东晋下厨,满足他的胃口。那时候他总是开玩笑,他娶了一个厨娘当老婆,陶思然总不胜娇羞地嗔他:“谁是你老婆?不要脸!”
他就会将她搂在怀里,吻她,吻得她气喘吁吁,满脸的绯色,流里流气的说:“不是我老婆?嗯?真的不是吗?”
陶思然就会打故作生气地打他。
其实男人都喜欢娇嗔柔软的女人,因为可以满足他们的征服心,满足他们的骑士精神,所以那样柔弱的陶思然,不单不会让袁东晋这样大男人主义的男人觉得矫揉造作,反而娇羞的只想揉进骨子里疼。
见他纹丝不动地站着,陶思然一时有些不知所措,“怎么了?不喜欢吗?”
袁东晋扬扬唇,上前拉开了椅子坐下来,“不会,谢谢。”
她做了很多小菜,还包了饺子,煮了面条,一个早餐而已,弄得跟满汉全席似的,袁东晋看着上面全都是他当年爱吃的东西,心底微微触动着。
不过她大概不知道,毕业之后,宝华出事,他忙得脚不着地的,经常忘记吃饭,后来胃搞出了毛病,陈眠就盯着他的饮食了,早上她总是从家里带着她老妈熬的粥给他吃,配着些不同的小菜,偶尔也会带清淡的面条,她总说他胃不好,早上不适合吃太油腻的东西,管的很多。
没结婚的时候,他都任由她管,后来结婚了,他们关系一冻三尺,他甚至不想见到她,她也就不再理他,一直到前段时间,两人关系缓和了以后。她又开始婆妈起来。
有时他会嫌弃她烦,她却总是冷冷淡淡的瞥他一眼,仿佛他是在无理取闹,但奇怪的是,他也很享受这样的相处方式。
而现在,眼前的美食是他喜欢的,眼前的女人是他一直想念的,可他却忽然有些想陈眠了。
习惯这种东西,有时候想想挺可怕的。
他低头吃着饺子,见她杵在桌边上,抬头蹙眉,“你怎么不坐下来吃?吃好了,我送你回家。”
陶思然盯着他英俊的脸庞,有几分恍惚。笑的有些涩然,“好。”
——
陈眠醒过来,卧室里暗沉沉的,她起身拉开窗帘,江城依旧下着小雨,气温似乎更低了,动了动脚,隐隐的痛,但不是很严重。
正准备转身进浴室洗漱,听到有人在敲门,她秀气的眉一颦,打开门,就看见宋江站在门边。
宋江伸手推了推?梁上的黑框眼镜,笑的绅士礼貌,隔着一层淡淡的疏离感,“陈总监,早。”
陈眠还穿着睡衣,刚睡醒,黑眸惺忪,卷发微乱地披着,她微微愕然,尔后是淡淡一笑,“早,宋先生找我有事?”
即使没有干练的装扮,她也不失自信和优雅。
宋江伸手将一个袋子递给陈眠,陈眠只消一眼,便瞧得分明,上面是一个国际知名品牌的鞋子logo。
宋江说:“温先生吩咐我替你准备的,说你有需要,我就赶着送过来了。”
陈眠敛了脸上的笑容,抬眸迎上了宋江坦然自在的的目光,说:“我似乎并不需要。”
她不穷,也不缺钱,甚至比一般人有钱许多,然而她也不喜欢乱挥霍,这个牌子的鞋子,动辄上万,她没有那么金贵。
宋江还是将那袋子塞给了陈眠,说:“陈总监,我也是按照温先生的吩咐执行的,这鞋子你拿着,我还得找一趟温先生商量一些事情。”
陈眠垂眸腻着手里的袋子,脸色温淡,“那行,你先忙,麻烦你走了一趟。”
“不客气,你有什么需要也可以跟我说。”
“好。”
“那回见。”他笑了笑,就开门离开。
陈眠合上门,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慢慢地坐下来,盯着那袋子一直看,犹豫了半响,伸手拿出鞋盒,然后打开。
平底鞋。
陈眠缄默坐在沙发上,盯着那双鞋子出神。
套房里。
宋江坐在温绍庭对面的沙发上,“温先生。鞋子已经给陈总监送去了。”
“嗯。”温绍庭神情温漠,暗沉的眼眸低头看着茶几上的文件资料。
宋江曾经是温绍庭大哥手里的助理,为人精明且有才华,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单独出去闯天下,但他当年蒙受过温绍庭大哥的帮助才有今时今日的地位,所以他一直留在中瑞,这也是当时温绍庭大哥请求他的事情。
宋江看着那张酷似的脸,低声说:“温先生。”
温绍庭抬起头,目光从资料上挪开,“说。”
“你知道送鞋的含义吗?”
温绍庭淡淡看着他,菲薄的唇抿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宋江哑然,心底暗笑自己,这温家两个儿子,都是一个模样,温绍庭跟他那大哥,看来都是一类人,对待女人的方式,都是僵硬而直接。
他说:“送鞋子的意思,是分离。”顿了顿,他作出更详细的解答,“就是,送你离开,希望你离开的意思。”
果然,宋江看见温绍庭的眉头蹙拢在一起,继续说:“所以,温先生是要送陈总监离开?”
“她的脚崴了,下午她还陪我去见一个人,难道还让她继续穿高跟?”冷冷的语调,不带一丝情感。
宋江愕然,原来……
“昨晚不是还好好的?怎么就把脚崴了?”
温绍庭低头垂眸重新翻动着资料,眸底的眼神极深,淡淡地说:“不小心崴的。”想起昨晚那一幕,他多少有些歉意。
“那明天的工地勘察,陈总监能去吗?下雨天,工地不好走,她的脚又崴了,去了只怕会加重脚伤。”
“明天她不用去,我去就行,你安排下去。”他低沉醇厚的嗓音,带着明显的冷漠。
“好的。”
陈眠洗漱完刚走出浴室,就听到电话在响,她拿起来一看,是方言。
“老大!”方言声音明显带着几分激动,甚至卷着隐隐的怒气。
陈眠一愣,“大清早的,谁招惹你了?难道是姚经理又约你吃饭?”
方言没有理会她的取笑,语气严肃的说:“老大,你老实告诉我,这段时间,你和袁东晋那小子是真的和好了?”
方言是沈易航的人,跟她也算是朋友,加上她每次应酬都是他陪着,完了之后还会给她当司机送她回家,久而久之。他就知道了她和袁东晋的事情,所以这段时间,袁东晋经常出现在楼下,她就告诉他,他们和好了。
“嗯,报纸上不是经常刊登我们两的事情么?”
“可是老大。”方言声音里没有一丝笑意,他说,“今天早上,我亲眼看见,他和一个女人从你家公寓里走出来。”
陈眠站在阳台上,拿着的手蓦地用力,骨指微微泛白,她沉声说:“方言,你一早到我家公寓那边干什么?”
方言觉得陈眠这女人的脑回路真是异于常人,一般正常的女人听到这个,重点不是应该在“女人”上么!她的重点怎么反而是在他?
“我最近准备买房子,就打算买在你家的小区里。”方言说,“不过老大,重点是,你家老公,大清早带着一个女人从你们家里走出来!”
陈眠轻笑了一声,说:“方助理,你亲眼看见那女人从我家门口走出来么?”
“……”方言噎住,有几分挫败,“不是……”但是,从你家公寓楼下走出来已经足够了好么?鬼叫你家男人信用太差?
“那不就是么?”陈眠低声说,仿佛这些都无关紧要,“我这边还有事,就这样吧,拜拜。”说完,她就掐断了电话。
陈眠上扬的唇角一点一点沉下去,直至面无表情,她身上依旧是睡衣,披露一件晨衣,站在阳台上抬眸眺望着远处的江河,阴雨蒙蒙中,冷意侵蚀着她的皮肤,渐渐渗入到她的骨血里头。
她嘴巴上说并非亲眼看见袁东晋和一个女人从她家里走出来,但是心理上,她有很大一片阴影。
结婚三年,他在外面再混乱,招惹再多的女人。但始终,他是留给了她一丝丝的尊严,属于他们的婚房,从未有过任何女人踏足,在这一点上,她甚至是感激袁东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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