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这根本就是一本禁书!(2/2)
他实在是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文字。
太污了!
“写的怎么样?”戈文问道。
未穿越前,戈文混迹于酒吧,逢场作戏加上一夜情,不敢说是百人斩,但也差不了多少。只是动“腿”和动手毕竟不一样,戈文再身经百战,写起这样的情节来,还是感觉自己写的干巴巴的,写的很low。也怪不得前世有人总结说,写“黄色”段子写的最好的作者都是处男,只有处男才有那么充沛、丰富的想象。
龙绍一句话也没有,只是比了个大拇指。
“龙叔,你说这样的情节能过审吗?”戈文追问道。
“够呛。”龙绍摇了摇头,然后他欲言又止道,“难道,你非要这样写吗?我觉得一句话带过去也没什么影响啊!”
“不行的,这本书里所有的情-色描写,都是为了披露了性和爱本质,颂扬灵与肉的统一……”戈文摇了摇头。
他固然在《生活在别处》里管输入了更多的东西,但是戈文从来没有忘记自己创作这本书最初的目的。
他就是要写一些有颜色的文字来批判、揭露性和爱的区别,想打破读者们心灵深处的封建残留思想,想灌输一个性-解放的萌芽。
所以《生活在别处》这本关于情-爱的内容会和贾平凹的《废都》保持一致。
庄之蝶是著名作家,但处处为声名所累。他感到自己迷失了,精神上陷入极度苦闷与盲目之中。为了寻求解脱,他便借助于几乎疯狂变态的性-爱,这便是他的灵,苦闷之下追求性-爱解脱的灵。且不管这灵正当与否,但它绝对真实,是庄之蝶实实在在的心理追求。
而他的妻子牛月清偏于保守,于性-爱一事半推半就,固执地认定传统性-爱姿势,是典型的传统女性之灵。两者灵异,彼此的索求无法从对方身上获得,性-爱时虽肉连,但心灵无法相互默契,甚至还心存猜疑和隐瞒,自然不能达到性-爱高氵朝,享受性-爱之福。
跟人私奔的唐宛儿一直都在追求更好的生活,寻找能给她幸福的男人,她的灵就体现在这种追求上。他的丈夫性格粗鲁,生活邋遢,显然非她所求。当她遇到周敏这个小城镇的名人时,认为他能给她带来幸福的生活,便冒着危险与周敏私奔到东京。但到了东京后,周敏也只是个卑微的小人物,为了一份糊口的工作处处求人,生活依然相当贫困。
当唐宛儿遇到庄之蝶,认定他会让自己过上好的生活,便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庄之蝶,总想嫁给庄之蝶。这从她好打扮,追求风姿上亦可看出她内心里对作为贵妇人的渴望之强烈。她的灵就是**的灵,这灵与庄之蝶寻求解脱的灵恰好合二为一,彼此得到心理的满足,于是就有了书中两人反反复复的房事。这并非渲染性以媚俗,以图利,而是重复强调灵与肉的统一,是为着一种更深刻内涵的揭示。
与庄之蝶好上后,唐宛儿的灵与周敏便不统一了,她虽性-欲强烈,曾不顾廉耻地蹭地自慰,但面对与己灵异的周敏也就十次九避,这可见她并非一个乱泄性-欲的荡女子,而是有自己的性-爱原则的。
柳月的灵与唐宛儿相似,都是为了依靠名人,提高自己的卑微地位,追求富裕的生活。
而阿灿的灵在于追求生存的尊严,庄之蝶的倚重能使她走出自卑。
三个女人的灵与庄的灵都是高度统一的,所以就有了庄与三个女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纠葛。
“……”
见劝说无效,龙绍只能有些郁闷的继续看起书稿来。
然后他就看到了形形色色的各种荒诞的发生在这所谓的东京四大名人身上的故事。
的书名叫生活在别处,看似给人一种浪漫、美丽,甚至充满生命活力的感觉,可是龙绍看着书稿却感觉自己现在正在泥潭中艰难的移动,口鼻淤塞,行走艰难,内心疲惫。
庄之蝶名声虽大,但被周敏、洪波、药厂厂长等追名逐利之徒利用,使他陷入一场与初恋情人的官司之中。而这都是他为了名声默认周敏的写作,算是自酿苦果,也是逐名之心惹的祸,怨不得别人。另外两个东京名人也是追名逐利,肮脏的让人想吐。而透过这一场官司展现出了东京社会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行贿受贿的权钱交易,贪污贿赂之风疯狂扫荡着东京的政治场……
这一切都和开篇那个收破烂的口中唱出的民谣遥相呼应,让人陷入黑暗的沼泽几欲沉沦、无法自拔!
龙绍翻着手中的稿纸,呼吸渐渐粗重。
当最后一行潦草的字句读完,他几乎是有些烫手一般的将稿子扔到了茶几上。
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的明白戈文为何不在写作的过程中将已经写完了一半的稿子给人看。
直到他看了稿子,他才真正的明白为何刚才戈文没有将《生活在别处》的版权卖出去,而是说要等全书完成、等众编辑看过,再决定是否要购买这本书的版权。
这根本就是一本**!
这本书的内容注定了它根本无法出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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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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