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又是一年七夕(2/2)
这一天是属于年轻人的。
浪漫餐厅、电影院、各大城市广场……几乎都是成双入对的身影。
江南市是《东方》杂志这次宣传最重要的城市。
景苑广场——
傍晚时分,东北角有家移动报刊亭。
报刊亭外侧新贴着一张人物海报,上面是位素描女子,黛眉柔肤,标准的华夏美人,引得路人驻足的却是女子一头银丝。这是沈哲的创意,林语菡的手笔,雯雯小美编合成,钟离的市场部推广的。
老板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胖子,正拿着一本杂志埋头阅读。
“老板,这张海报是什么?”女孩挽着男友的手臂,也忽然被吸引了注意力。
老板头也不抬:“自己找找吧,摊上有……”
女孩翻来翻去也没找到海报上写的《东方》,又问道:“老板,没有了吧?”
“那就卖完了,等下期吧。”
女孩有些不乐意,忽然看到老板手中的杂志露出刊名:“你手里不是吗?”
“这本不卖!”
“我们去那边找找,岛主的新书还是武侠,你不是不喜欢读吗?”男友道,他们都是网络粉丝。
“我喜欢这张海报……”
不管什么原因,在钟离的指挥下,手拿奖金的市场人员把广告贴遍江南市大小销售终端。
买到杂志的读者全部瞠目结舌。
以往的侠客小说中,女子等于道具,动辄妻死家灭,是激发主角报仇雪恨的动力,女读者自然嗤之以鼻。
当一个“杀人魔头”变成女性后,立场马上反过来了。
特别是这位玉罗刹脾气刁钻、削人手指,含笑间毙敌,出场短短一回便得罪了黑白两道。
不得不为她今后担上一份心。
……
“东方杂志社吗,我们这里加订二十本,赶快送来!”
“我们是博文书屋……”
编辑部内刚开通的三部电话此起彼伏。
沈哲此时正拿着一本杂志在读。
——《江湖》
这是前几天钟离交给他的,上面连载着侠客大家司马鸣风的《大漠》第五部。
和林语菡回到杂志社后,大家都在忙着接催订电话,他倒开始清闲了,拿起来又读了一遍。
只有开头大约两万多字,初读的时候就发现有些问题。
太冒然了,系列主角本来背景设定在西部一带沙漠地区,到这一部忽然救了个官员回到京城。
后续情节暂时还没有,先放一边。
自从沈哲提出武侠概念以来,几位主编都不自禁的以南方两家侠客杂志为假想敌,沈哲不以为然,但也没有多说什么。随着作品越来越多,他们自然会明白两者的差别有多大。
钟离兴奋的走进来,看到沈哲:“小哲,猜猜,销售情况怎么样?”
“一百万?”
钟离傻傻的看着他,挑挑拇指:“你比我还敢想,这是首刊,你就不怕滞销?”
“应该不会太惨,侠客读者不是差不多都知道了?”沈哲道。
“其它地区迟点,我们市区九小时已经破十万!”
沈哲笑道:“这里可是我们的大本营。”
魏主编正好路过,笑道:“总编,你向来都是百万级,这回太保守了。”
按这个数据预估,首刊超百万是肯定了。
“没关系,这才是第一天,我马上联系印刷厂加印。”钟离揉揉凌乱的头发,这几天最忙的就是他了,“我估计首期成为百万级畅销期刊没问题了。”
“武侠读者的封闭性和小哲的号召力!”魏主编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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