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这不及我痛苦的万分之一二(1/2)
( ) 晚上睡觉前,去外面溜达了一圈,随带着接付秉轩的电话。如果是以前的我,一定很难想象到在心中被捧成天神的付秉轩竟然也会如此话痨。
他说:“今天去工地的路上,雨后有一道彩虹,你看到了吗?”
那个时候......我应该在肖?家看着那大团大团的色彩跳跃着的世界。
他说:“中午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被你带出来了,竟然点了一道青椒炒肉。”
然后他补充,“今天在工地吃的,我觉得应该在给工人的饮食上再提高一点。”
我笑了笑。“可能今天你去,他们饮食水平还提高了很多呢!”
他说:“嗯,你说得对。今天晚上回家车库前有一堆的垃圾,我才发现和我车库挨在一起的那户人家破产了,那个房子换了新的主人。”
他说:“现在小经营者真的不好做。”
他说:“很想你。”
......
我绕着展言所在的那单元的楼房一圈又一圈,应付完付秉轩之后,我刚巧停在小区的花店里,我带回了一束小雏菊。
花店的老板也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两鬓斑白,却依旧一个人生活,我不好突兀无礼地去问他他的老伴呢?每次买花都是默默的买,默默的接过,默默的离开,直到这次,他叫住了我。“姑娘。”
我捧着他精心包装的小雏菊转过身,极其谦卑恭敬地问:“有什么事情吗?”
花店老板深深的皱纹里似乎有着岁月的宽度,他笑起来的时候额头上的抬头纹更深了,嘴角的笑纹也跳跃着。“如果你不嫌弃我这老头,就和这小区里的孩子一样叫我沈伯吧,占了你一点年龄上的便宜。”
我笑着,脆生生地喊了一句,“沈伯。”
沈伯点点头,“你也算老顾客了,是小展的对象吧,来,沈伯再给你两支玫瑰。红艳艳!和你们一样!”
这八卦的传播速度快的让我惊奇,我真没想到,现在竟然还会有这么一个小区,邻里间彼此相熟,还喜好唠嗑,就像是——小时候在爷爷家,大土坯房,却附带着一个大大的院子,夏日蚊虫之多之毒难以想象,可邻里之间却各自搬来凳子,抓着一把瓜子在手里,坐在大树底下,头顶上是亮亮的银河,底下便是人们的谈笑甚声,还有小孩一走三摔的憨憨声响。
我坦然地接过那两只玫瑰,就像是小时候一到晚饭时间便往旁边家李姥姥家跑,虽然李姥姥年纪已经不小,可做吃食的手艺可从来没有被时代抛下过。我丝毫没有尴尬地在坐在高脚凳上,吃了两碗香喷喷的白米饭,爷爷过来拉我,都拖不动我一丝一毫。
我看着手中娇艳欲滴的玫瑰与清新淡雅的小雏菊,突然发现,原来我的过去并非一片灰暗,有一些发光发亮的碎片嵌在我的记忆中,袒露着我性格中的善良与纯真。
然而,人能从洁白里拷打出罪恶,也能从罪恶中拷打出洁白!
把玫瑰献宝一样的送给展言,看着展言精光饱含的眼眸中有一次出现了呆呆愣愣的样子,我笑的前仆后仰。
展言反应过来,接过玫瑰与小雏菊,也不说什么,就一声不吭地去找花瓶把它们插起来,我像条小尾巴,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
如果是外人,那么一定会觉得展言生气了,可我习惯性地看着他宽厚有安全感的后背,知道展言的肚量并非一般人可比,能让他生气的事情少之又少。
展言又一次提着让我去医院做一个全身检查,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从妇科检查一下进化到全身检查,我吱吱呜呜地混了好几次。
我还记得展言认真专注地看着我,仿佛他的世界里只有我一个人,他叹了口气。“你在怕什么呀!傻子!”
我不介意他说我是傻子,相反,我还有一些高兴,这可是我第一次从他的口中听到他对我这么有感情的称呼,而且他说得对,我害怕,因为就算我在楚月的身体里呆多久,我依旧还会像一个穷人突然捡到一包的金子,即使每晚每晚抱着它睡觉,可仍然会惴惴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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