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天辰统领,至宝青莲(1/2)
张易躲在巨石后,目送天辰军十余骑卷起尘土远去,留下李七夜一人。只要等李七夜离去,他便可前往国子监探寻情况。
张府和长弓府的确曾经都是十三皇子的最大臂助,但张府却因为十三皇子凋败,张易暂时不想与李七夜扯上什么关系。
李七夜望着长弓容和骑士们远去,牵着马,准备顺着太河往下游走去,进入太安城。
李七夜的这头白马让张易很是瞩目,浑身雪白,身长体健,额头微微凸起,好似有角要钻出一般。
“如果没有李七夜,哪里来的天辰军?”
正在这时,天上传来一声清亮的话语,李七夜一愣,抬头望去。
一个蓝衣少年踩在河道旁的柳树枝上随风起舞,不知何时便已经出现在这里,竟然让在场众人都没有发现。
李七夜对这个少年笑笑,开口道:“有酒吗?”
身为现任天辰军统领的长弓衍咧嘴一笑,道:“当然,没有酒的长弓衍,那就成了没毛的鸡,飞都飞不起来了。”
蓝衣飘飘,长弓衍站在柳树枝头。
张易自然早就看到了蓝衣青年,这位看似颇为年轻的家伙,他前几日便在太安城十里外的茶肆见过了。
这几日,张易可是在不少长弓府下人口中听过这位衍公子的事迹,让他好奇不已。
……
长弓衍面容生的并不算多么俊俏,跟李七夜比起来,当真显得有些平凡。只不过这个身材修长瘦削,看起来文人气节充溢全身的男子,就是前些年带领天辰军纵横天下的统领。
长弓衍轻身飘下,落在李七夜身旁,伸手摸了摸他身侧坐骑的鬃毛。这头坐骑比起张易从长弓府骑来的那头神骏的多,体长接近一丈,额头微微凸起,好似有些龙马血脉。
“飞雪,好久不见啦。”长弓衍对李七夜说话都显得有些生疏,对这头全身雪白的骏马却温柔不已。
名为飞雪的骏马本性通灵,自然对长弓衍有些印象,只不过时间过得太久,三四年的时间对于马来说,的确有些太长。于是飞雪轻轻甩了下尾巴,算是对他打了招呼。
长弓衍咧嘴一笑,李七夜也跟着笑。
像是发觉这样无趣,长弓衍撇了下嘴道:“这家伙已经不太认得我了,七夜,你像是不怎么期待看见我。”
李七夜翻了个白眼,面对这个男人,天下恐怕没有谁愿意待见。不认识他的,当他是天辰军的统领,听见他的名字就知道是个噬血杀神。
认识他的则更加不幸,这家伙没事的时候不是装冷酷,而是缠着你没日没夜讲述他的英勇事迹,从他怎么开始用刀砍人,再讲到被水妖围困在孤城毫无办法的时候,挖出水妖的心脏茹毛饮血。
总之看着如同春风一般的长弓衍,骨子里就是一个真正的屠夫。
李七夜道:“我还以为天辰军是听我的,原来这些年一直是你在帮忙。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你了。”
长弓衍像是终于记起来李七夜问他的第一句话,从腰间扯出一个葫芦,嘴角轻轻将塞子去掉,咕咚咕咚的喝了两口,随手扔给李七夜。
李七夜伸手接住,长弓衍用袖子擦了擦嘴,道:“虽然我不怎么看好你,毕竟你是十三爷的儿子。天辰军不是我的,是王府的,你要是觉得自己不配,倒是可以等他们聚齐以后,告诉他们以后跟我混就好了。”
李七夜也没擦葫芦嘴,毕竟逃亡的这几年,就算跟流浪儿都一起吃过一个碗里的东西。他抬起葫芦,酒水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落入他的嘴里。
美酒甘甜醇厚,喝下去倒是感觉不到什么,等酒水流入腹中,一重重的酒意从李七夜心底开始蔓延,他微微低头,颇有些心事重重。
“红玉酒庄的二十年女儿红,的确名不虚传。”
长弓衍见李七夜不说话,倒也没有继续打击,开始说起红玉酒庄的女儿红了,他咂嘴道:“只不过那老板娘着实有些抠门了,我花多少钱都不愿意卖给我一壶五十年的陈酿。啧啧,要是我这辈子能够喝一口一百年的女儿红,死也瞑目了。”
李七夜一口气将长弓衍花了大价钱买的女儿红喝了个精光,嘴上心疼银子的长弓衍却是一句话没说这点。
李七夜吐了一口气,道:“李七夜拿回自己东西的时候,九重阶梯之前,必有你长弓衍一席之地。”
千年前,大周天子李龙集在金銮大殿南侧修建了尊贵无比的九重阶梯,无数宝物堆积成金玉之色,最上方便是天子龙椅。
唯有大周朝廷最倚重的官员和王侯,方才有资格在九重阶梯之上驻足。
长弓衍摇头,道:“恐怕七夜你想多了,长弓衍从来都不喜欢朝堂上那点东西。为十三爷,为你,都只不过是因为我喜欢,喜欢那种在战场上让人心惊胆颤,让人万众瞩目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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