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骄傲”(2/2)
“呵呵,小胡啊,你能跟黄总一起共事,也是你的福气啊。”甄志趁机先拍两句马屁。
“黄总?什么黄总?”胡红疑惑的看了一眼边上的黄韬。
“哦?你该不会连黄总都不认识吧?这可是荒天下之大谬,一个大乌龙啊!哈哈,这位可是我们万圣国际的总裁黄总啊!”
“您说,黄韬?他是……他……他是我们集团的总裁??”胡红吓到了。
“是啊!我和张总都是在他的精明领导下的……”甄志继续拍马屁,甄志这个人就是这样,为人阴险,城府极深,硬的时候什么狠话都敢说,软的时候,拍马屁的功夫也是一流的,这就是在商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条标准形象。
“呵呵,你们可别捧我,虽然我年轻有为,但是骄傲仍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敌人!”黄韬臭不要脸的说道。
“黄总,您这话可说得不对啊,您骄傲是有资本的!如果说,一个人骄傲会让人退步,那么,当您成为别人或集体的骄傲时,您就不再是落后分子,而是优秀代表!做人要低调,做事要高调。这是中庸之道。要想当优秀,不能一辈子当落后,所以,当你不断进取,取得成功,别人就会以你为骄傲,这是别人对你的评价,而不是自我满足!骄傲,是一种自信,是能够胜任工作的自信心。您就是属于这种人群的。”甄志说道。
“话不能这样说啦,夜郎自大听过吗?汉朝的时候,有一个人叫夜郎……”黄韬准备开始长篇大论,却被胡红打断。
“夜郎不是一个国家吗??”
“呃……正好也有个人叫这个不行吗?妹子,你别打岔。”黄韬尴尬的说。
“黄总,那个故事我们都知道的。”甄志笑道。
“那就换一个!“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意思是,即使是十户人家的小村庄,也一定会有杰出人才。在这个世界上,除掉白痴以外,人们的智商都差不多,特别笨的和特别聪明的人都很寥寥。孔子更说的透彻:三人行必有我师。举个例子说,在中国,最少有十万个人能胜任治理国家的工作,但是却只有一个人有机会,其他的,有的做了老板,有的做了医生,有的做了教师,有的做了清洁工,有的做了农民工,甚至有的做了流浪汉!由于认为自己是如此的出类拔萃,于是骄傲的人做到一个事情就认为全世界只有他自己能做到,想到一个什么事情就认为全世界只有他自己能想到。有时候,由于其他人不具备你的客观条件和没有你的社会高度,确实做不到你做的事情和想不到你想的事情,但是这怨不得他们,如果你因为自己的优越地位而傲视群伦,那就不仅仅是无知,更是无耻的浅薄加上浅薄的无耻。一般而论,你能做到的,别人也能做到,甚至做得更好;一般而论,你能想到的,一定也有人想到了,甚至比你想的更完美深远。“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之后”,有时候,你的见解不过是大众心照不宣的共识,你做成的事情对别人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黄韬的此番言论让甄志和张扬甚至胡红都傻眼了,这番话不像一个傻缺能够说得出来的,难道,他们需要对眼前这个人的智慧重新作出评估吗?
黄韬说完,笑了笑,谁也没有留意到,他耳朵上带的蓝牙耳机,正在一闪一闪发着亮光……
ps:感谢道成鸿宇500点打赏,感谢超级小小飞、埼玉师傅的打赏。
因为最近事情比较多,更新慢了点,希望大家原谅,我一有空就会抓紧机会更新,本书马上要进入完结了,我一定会争取拿出更好的章节,完美收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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