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受人以渔(求收藏!)(2/2)
终于抓到盗墓贼了,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两人还是从育婴堂里出来的。
乡亲们愤怒了,本朝民风淳朴,讲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养育之恩比天还厚,他们就是这么报答李家的?
“这两个人就应该交给官府,然后明证典型,治他们的死罪!”。叔祖拍着桌子向李凌大吼。
李氏一族不能没有规矩,做了恶事就应该遭到报应!
育婴堂也应该被取缔,李家的钱财不养豺狼之人!
李凌摇了头,育婴堂是母亲的心血,他怎么能动,李钢两人动机只是为了让育婴堂里面的孩童过的更好一些。
“算了,叔祖,得饶人处且饶人!我刚刚做了族长,不想大动干戈!”。
族长非但没有动那两个盗墓的人,反而下令恢复了育婴堂的供给。
母亲坟墓被盗的事情虽然很震撼,李凌却没有打算深追下去,母亲的尸首不是他们盗走的,那又是谁?
他本来以为李家只是一个关系简单的商人之家,没有想到母亲的身份是如此的诡秘。
这件事不宜过分纠缠!
育婴堂的事情他也有了解,李凌很是敬佩母亲,不知不觉中获得了许多人的尊重。
十张织机,从县城请来的两名熟练织工,还有几十两银子的本钱。
李凌离开老宅的时候,留给了育婴堂的婴儿们一线生机。
“大少爷仁义啊!”。忠伯拿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老泪纵横。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大少爷来去匆匆,却送了他们一个自立更生的机会。
凡是育婴堂里出来的,不但可以在李家老宅做家丁,而且可以到县城李家去。
这些平时游手好闲的年轻人终于有了新的出路,急忙奔走相告,大肆庆祝一翻。
“云儿,和我一起去县城吧,大少爷会照顾我们的!”。李钢找到了李云,兴奋的劝解道,仿佛已经遗忘了盗墓的事情。
“钢哥,你自己去吧,我们有愧于主母,怎么好再麻烦大少爷,我要像梅姨一样守护主母大人的坟墓!”。
梅姨终究抵不过大少爷的苦求,和他回县城去了,而主母的坟墓却又没有人看守了。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她唯有以此种方法报答李家的恩情。
李钢咬牙思考了一下离开了,世界很大,他不想一辈子被困在小村子里。再见了青梅竹马的伙伴!
望着李钢远去的背影,李云流下了眼泪,不管如何,她都要做一个负责人的人,尽管大少爷没有追究她们,但是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无论春夏秋冬,总会发现一个屹立在李母坟墓旁边的身影。
坟是空的,但是她的心是实的!
种蚕纺织之余,这里成了她常来的地方。
李凌重新回到了县城,他却没有开口询问有关自己母亲的事情,那是一个禁忌,是他父亲不愿意提及的话题。
ps:感谢荷塘落寇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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