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2)
临随扈行围前,幼清得了个空档,同姑父姜大往府外去。一般侍女无事是不许出府的,怕沾了外面的晦气,只有逢家中生变大事,才能请报几日往家去。
幼清不一样,她的家就在王府。以前姜大带着姑姑和她住在王府后墙角根的平房里,矮矮敦敦的瓦房,素白围墙,几树浅绿竹叶,日头从屋子前的白砖一直照到堂屋里那张木雕格子架。
幼清喜欢她的家,姜大和连氏就像是她的爹娘,他们给她所有闺中姑娘家应有的关爱和照料。即使她只是个小小的王府侍女,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跟珍宝似的。
姜大有些驼背,生得慈眉善目,眼角皱眉里永远都透着笑意,幼清最喜欢听他讲话,不疾不徐的话里,仿佛透着一股佛理。她不信佛,也从不看佛书,但她觉得她的姑父就像尊弥勒佛,他种出来那些彤艳艳粉嫩嫩的俏花儿,就是他的信徒。
姜大将她送到葫芦街四水胡同,嘴里咀了块砂仁,一嚼一嚼地,手指一横,点了点前头搭了棚的凉茶处,说话有些含糊不清:“过半个钟头,你在这候着,莫东跑西跑,待会白伢子来了,你俩多说说话。”他说着,从结籽褡裢里掏出几个铜板,“咱姑娘家,不能被瞧低了去,你拿这个请白伢子喝壶八宝茶。”
这就是幼清喜欢姑父多过姑姑的原因了。
姑父永远不会对她和白卿的事情指手画脚,他的关心浅尝辄止,恰到好处。
幼清捏着铜板,左手换右手,等了约莫片刻,等得她有些着急,一壶茶放凉了,耐不住性子,踮起脚往四水胡同那黑黝黝的地望。
刚下起细雨,蒙蒙的似银针般,轻风撩撩,扑得人身上全是雨滴点儿,胡同口走出个修长瘦削身影,穿元青色长袍,撑一顶皑白油纸伞,头戴方巾,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
幼清双手捂着脑门顶,雨中相迎,唤他名字:“白卿。”
齐白卿忙忙将伞撑过去,自己半个身子露在外头也不打紧,只望着她额前打湿的碎发,卷袖相拭,“伞都不打一个就跑出来,若淋了雨得风寒可如何是好。”他的声音又轻又柔,跟风吹在白棉花上似的,软软的和和的,没什么力道,细若游丝,有些虚。
连氏常说,男人若没能生得一张刚毅的脸,那定要得一把粗嗓子,脸唬不住人,吼两声吓吓,过日子才不怕被外人欺负。偏生齐白卿两样都不占,其人如其名,脸白声柔,连氏总当着幼清面成他“弱脚鸡”。幼清不服气,白卿文文秀秀的,哪里就是“弱脚鸡”了?他这叫“面如冠玉,身似蒲柳”。
她想得入神,一双眼睛动也不动地凝在齐白卿脸上,瞅着瞅着,眼中含了笑,觉得眼前人真真是好看,横看竖看竟没有一丁点不好的地方。
齐白卿转了眼眸,正好同她对上视线,顿时红了脸,拉她坐下,从袖子里掏出一包陈皮饯,递到她手心。两人同坐一张几凳,一高一低,幼清垂头吃饯,齐白卿静静看着她。他脸皮薄,不敢明目张胆地看,端坐着,一颗脑袋搁着正直,两颗眼珠子斜斜地,悄悄地,转着弯似地去探。
“月底我要出远门,随扈往千里松林去,白卿你莫想我。”她总是这样直接,管不得语气暧昧,一股脑将心里的话掏空给他听才好。
齐白卿颇有些意外,问:“随扈?”
幼清点点头,“王爷伴御驾同行,说是要带上兽园里的那几只黑乖乖,大总管点了我和鹊喜。”咬到一颗半成的陈皮饯,蜜未渍过的那种,抵在牙尖,酸得舌头打卷,语气却是欢喜的,“都说千里松林风光无限好,待我替你瞧瞧,若真是那么好看,我便画了回来让你看,兴许你还能做出几首精妙绝伦的诗来。”
说着说着,她转过头来,嚼着陈皮饯的腮帮子一鼓一鼓,风从面纱下透进去,肤色白皙,鬓角乌青,掩住了左脸颧骨上的红斑,她也能是个惊艳绝伦的女子。
齐白卿慌张撇开眼,怕被她撞见,他看着她的目光,他总是担心太过热烈。这会吓着她。
幼清故意凑过去,“对了,我给你带糖麦酪,姑姑也爱吃这个,可见你们迟早是一家人的。”
旁的女子,断没有她这般胆大的,调戏起男人来,一点不害臊。但她这话说得清亮透响,声音牙牙天真,仿佛只是在和老友说着家常话。
齐白卿不知所措,点头不是,摇头也不是,应了她这话,倒有几分占便宜的意图。
幼清未曾意识到话里的玄机,只当他一如既往的沉默性子,转而说起王府琐事,一句一句,欢快明亮的语调,丝毫没有平日里寡言少语般的低调。
许久许久,齐白卿抬头道:“听闻今年皇上会为睿亲王择亲。”
他鲜少打断她的话,幼清点头,“王府的人也这么说。”
齐白卿默了默,许是在想措辞,不知该如何将话说出口,声音越发低沉轻柔:“有件事,我想同你商量。”
幼清眼睛一亮,目光晶莹,期待问道:“何事?”不必商量,她定是应下的。
齐白卿不想再拖下去,他同她认识这些年,这件事早该定下的,用了四年,如今也是时候说出口了。他有些紧张,语气稍显急缓,“王府大婚之日,定会恩泽下人,届时我同姜大娘提亲,你看好不好?”
提亲,幼清心中想到这两个字,忽地有些恍神。
他等得煎熬,终是鼓足勇气堂堂正正地往她那边瞥。她什么都没说,呆在那里,仿佛不知该如何回应他。
齐白卿心中些许失落,复将视线收回。
是他太着急了。
她愿意和他这样见见面,说说话,已经很好很好了。
正是沮丧时,听得她的声音,“我愿意的。”
齐白卿欣喜若狂,“真的?”下意识欲捞她的手。人在兴奋的时候,总喜欢抓点什么,仿佛将东西蹿在手上,喜悦便会永留指间。
沾了雨水的指尖只差分毫便能握住她那一截藕玉青葱,复又想起书里的一句“男女授受不亲”,手指一蜷,终是又收回袖中,辗转摩挲。
书生腐朽,说的大抵多是这种时候。他都卷袖为她擦拭鬓角雨水,如何却不敢碰她的手。难不成手比脑袋更矜贵么?
幼清将双手递到他跟前,十指纤纤,任君挑选。
“真的。”
齐白卿一张脸绯红似霞云。
最终选了右手小拇指。
并不宽大的袖子,因着主人的硬扯硬拉,袖口撑大加长,刚好能够覆住两只搭着的小拇指的手。
雨淅沥沥地,下得越来越急。
两人懵懵地看雨。
天青色的三月春光与雨,柳树枝条垂得抬不起,这景色让人心悦神怡,齐白卿问:“幼清,你喜欢我么?”
“我自是喜欢你的。”这一次,她不假思索地回答。
齐白卿顿了顿,自嘲般扯嘴角笑了笑,没有问下去。
空气松懈下来,幼清说起他以前喝醉酒的事,打趣:“那会子你还捧着我的脸喊名,头都快被你揪下来了。”眼睛往手那边一扫,瞅了瞅袖子下两人羞答答牵着的手指,与彼时情景鲜明对比,抛出话:“不过也好,我若看腻了这个你,一壶酒灌下去,又能现出另一个你。”
一番话说完,彻底恢复从前那般轻松气氛,她说着话,他脸红听着。
临别时,齐白卿将一把伞和一包碎银子塞她手里,“此去甚远,照顾好自己。”
幼清不要他的银子,齐白卿不由分说,一头扎进雨中,长袍尽染泥渍,身影逐渐消失在胡同里。
幼清看了看双手,那只被他勾过的小拇指,竟有道发红的痕迹。
是她说喜欢他时,他紧紧攥住力道太大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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