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六章 解救獒王获幼崽(1/2)
第一四六章 解救獒王获幼崽
“以下几点是:一,现在,你们的藏兵部队,各县的马队目前是合法的。但是他们不是作战部队。只能维护地方社会的治安。不能扰民。保境安邦是解放军的职责。
二是,这些部队要出动,必须有相关官员的书面证明,证明是合理合法的出兵。哪个官员出的证明,哪个官员负责。说明出动任务的内容。地点。权责要联系起来。
三是,藏兵只能在自己的防区内行动,不得越界,否则视为非法,会被误会消灭的,我们随时会检查的。
四,不管是藏兵还是马队,不得骚扰藏民的日常生活。否则视为土匪武装在抢劫,会在第一时间被消灭。我们不会为了甄别真假,辨别身份而耽误时间。生命、财产是宝贵的。
五,政府日常工作的税收参考内地,以3%为限额,超出部分视为抢劫。这是标准的底线。
六、一切马队,不得与马匪勾结作乱。遇到马匪必须报告。一切危害藏民生活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必须要严惩。若与马匪勾结,将被视为土匪予以消灭掉。
七、所有藏兵马队里的重武器,限期一个月之内必须上缴。不得拥有。包括各种机枪,迫击炮、冲锋枪。
八、我们gcd虽然是无神论者。但也不妨碍宗教信仰自由。但是,寺庙里的所需,以及其他的事物所需,不得直接面向藏民强行索要。藏民自愿认捐的除外。可以向当地的西藏政府提出要求,以求得到解决。
再说一下,我的部队,是经过任何恶劣条件下做过战的部队。不要想试着与他们较量。不要玩弄任何的阴谋来挑战他们。现在你们大家看好了之后,就签字吧,一式两份,我留一份好与你们交涉用,官凭文书私凭印的么。我到了驻地后就会与你们拜会的。我就说这些了。”
“你这是强加给我们的。不算数的。”
“这也太不合理了。我们的藏兵是为了保卫西藏组建的。你凭什么不让行动?”
“说到强加,难道你们的做法,就不是强加给藏民的么?就不是强加给中央人民政府的么?凭什么你们吃得肥头大耳的,而藏民们就要饥寒交迫?”
“大家安静一下,不要激动,你们说的都没错。但是你们恐怕忘记我刚刚说的话了。我就是要强加给你们。不然会乱套的。
大家都知道,俗话说的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首先要说清楚的是,我说的都是在你们嘎夏政府,与北京中央政府十七条之内的。不存在我自己编造的。
藏兵不是国家的正规军队,不担负保家卫国的重任,以及地方的安宁。说实话,你们的能力也担负不了。藏兵的存在也只是一个阶段时期的一个过渡。再说了,就凭着你们的藏兵,也没有那个能力。若是你们硬要胡作非为的话,我会感到很高兴的。”
“以下是我自己的发言,不为官方负责。纯属个人的感想,请记录在案。
说心里话,我其实很欢迎你们叛乱的,你们乱的越早,我就会早一天完成任务回到内地,和我的亲人们团聚。你们的藏兵部队,那不是部队,就是一伙拼凑得马队。做不了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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