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掌上明珠(1/2)
( ) 位于灌江县城的老巢被警方捣毁后,黄吉曾经以为莫万英必死无疑。( )**自己就是靠枪杆子起家的,对付武装匪徒最有办法。因而,他痛心地感到,自己的几千万,怕是要打了水漂了。他指示义群帮,远离莫氏庄园,避免殃及池鱼。
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莫万英和他的别动队,竟然交出一个手下人来顶缸,就轻易蒙混过关,集体成功脱身了。
这让黄吉大为震惊,他看到了莫万英身后力量的强大。因为如此大案,仅凭莫万英在金瓯公安里的保护伞,还不足以让他全身而退。
可与莫万英有强大的保护伞相比,自己的根基却非常脆弱。“军情局”已经对他热衷毒品,而忽视情报收集,忽视在大陆搞破坏,表示了相当的不满。他很明白自己的处境,之所以受到礼遇,说白了他还有帮众,还有用。可一旦没用了,他的下场会很惨。
“军情局”曾多次提供计划给他,命黄吉组织刺杀大陆政商要人,组织炸毁京港铁路等重要目标,都被他以各种借口顶着,没有实施。
黄吉明白,这些所谓的“计划”,跟活够了自己作死,没什么两样,他绝不会干。贩毒虽然也是自己作死,可财富险中求,毕竟有诱人的超级利润。
这时,黎素英穿着睡衣走到露台,“要刮台风了,亲爱的,你怎么不睡?”
黎素英是安南人,是未成名的歌手。她只有十九岁,是黄吉的第五房夫人。一年前,当时不到十八岁的苗女黎素英,父母、兄妹都在安南苗家大起义时,被安南军警杀害。她自己一人,流落到大马一家音乐餐厅,演出安南苗家风情民歌。
黄吉是个情种,两人一见如故,不到一周就开始同居,相识不足一月即正式成婚。
黄吉非常宠爱她,他把她当成是上帝给他的最后礼物,倍加珍惜。他不缺女人,作为香港现代黄业的奠基人,愿意给他献身的漂亮女孩,能从香港排队到台北。可阅尽天下名姝,刻意伪装出的奉迎,明眸背后的哀怨,让他每每事后觉得索然无味。
可黎素英不一样,这个十九岁的美丽苗家女,命运太过凄惨,把他当成救星当成寄托当成依靠,从心灵深处爱恋着他。两人在一起,是真正的水**融。黄吉感到自己苍老的生命,燃烧起了久违的奔放激情,仿佛自己也变年轻了。
已过知天命之年的他,每当夜里醒来,看着身边黎素英青春勃发的美妙**,总是再难入眠。
黄吉将她抱进怀里,长叹一声道,“我睡不着啊,台北已经进入台风季节,不知道海对面的大陆,这场严打风暴什么时候能过去……”他深有感触的话,被黎素英的深情一吻,给堵了回去。
老夫少妻,相得益彰。
头埋在黎素英柔软的酥胸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选择继续和莫万英合作,静静等待。等待对岸那依然料峭的初夏冷风,尽快过去。
郭峰辞职后,李越赌气带着李勤勤回娘家住了几天。
可好不容易挤了二三天,郭峰却并没来认错,更别说接她们了。李越开始沉不住气了,勤勤正在备战高考,姥爷和姥姥家仅有一个小套二,三十七平方米。一大一小两间房,一个小过道,连个小厅都没有。
二姨李爽对象在国外,单位分的房子不理想,而下一批房子要大许多。她便将房子让给了别人,平时就暂住在父母家。
姥爷姥姥加上李爽,本来就挺紧巴。现在她们娘俩一来,李爽只好住到同事家去了。勤勤每天学习都很晚,李越怕影响她,只好坐在厨房内,倚着灶台打盹,苦不堪言。
白天,李越悄悄回了一趟家。厨房内,她娘俩走时未来得及涮的碗筷,仍然摆放着,都长了白毛。室内毫无生气,郭峰根本就没有回过家。她挺不住了,一屁股瘫坐在沙发上。她清楚,自己可能错怪了郭峰。
郭峰疾恶如仇,爱憎分明。南疆边境战争中,他是步兵营长,率所部在攻坚谅山要塞时,立过大功,战后被授予一等功臣。本来,都准备重点选送上学深造了,但从战场下来的郭峰,因烈士安葬问题,与部队留守处领导发生了分歧,并一拳将主任打成重伤。
虽然军、师、团各级军事主官,都想力保他。但是,当时这样的事情各部队都有发生,此风不能助长,他最终被转业处理。进入金瓯警队后,从政法培训班一出来,便担任刑警二大队第一副大队长。那时,郑鹏飞是大队长。
郑鹏飞担任副局长后,郭峰成为二大队大队长。他以卓越的刑事侦察能力,成为郑鹏飞手里的一张王牌。李越作为郭峰的妻子,深知他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刑事侦察事业的热爱,已经胜过了生命。他主动辞职,定然有他的难言之隐。
想到这里,李越心里既心疼他,又开始深深自责。
当天晚上,天下起了小雨。她撑着伞,到二中接回了勤勤后,到市场买了菜,娘儿俩回家做饭。勤勤很兴奋,象一只快乐的小鸟,“妈妈,爸爸回家了吗?你们和好了吗?不会又是你主动认输了吧?”她趴在李越的肩头,叽叽喳喳地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李越只好把眼泪往心里流,“你爸威武,妈妈这回又主动认输了。”
回到家,勤勤就回自己房间学习,李越则到厨房给闺女准备晚餐。就在这时,门响了。勤勤开开门,“刘妈妈,快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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