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卖身求存(2/2)
因为被搀扶着的关系,莫小西和那名叫里特的少女挨得很近。她侧头打量着对方,却惊讶地发现对方颈上有个喉结。
“你...是男的?”莫小西相当惊讶。
“是啊。”对方很坦然地回答。
莫小西这时才留意到,里特虽然披散着长发,身上却是一身男装。从外表上看他已经过了变声期,却拥有着雌雄莫辩的嗓音。
“你们是做什么的?佣兵团吗?”莫小西向看起来很好说话的他询问道。
“不,我们是罗姆人。”
莫小西通过看书已经晓得,罗姆并不是国家名,也不是地名,而是一个民族的名字。这个民族就像那个世界的吉普赛人一样,四海为家,靠卖艺为生。他们全员都能歌善舞,也被人称作“干达尔瓦”,意即擅长唱歌跳舞的人。虽然被这样称呼着,罗姆人却不被允许进入任何城镇。那是因为他们这个民族过于自由奔放,换言之就是不受法律约束。
像一般民众,可能会因为地方法令的要求,不去做一些事情,比如违法犯罪一类的行径。然而罗姆人却不管这些,一直以来都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很多地区都有记载,城里居民曾遭到罗姆人毒手。罗姆族中大部分人都做过小偷、强盗,勾引有钱人中单纯的少男少女,骗财骗色。正是因为这样,几百年前诺顿帝国统治者就下达了“罗姆人不得入城”的严令。
几百年过去,各个城镇依旧遵守着这条法令,但比之当初,宽松了许多。罗姆人得以在城外驻扎搭建表演区,民众们可以自行出城观看演出,也有聪明的商家背着商品到城外贩卖给一直在野外流浪肯定缺少生活必需品的罗姆人。
不过既然不能进城,又要怎样让城里人晓得罗姆人来了呢?聪明的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派人进城去做宣传。
罗姆人精挑细选出最杰出的代表,打扮得像普通人一样混进城镇,再到人群最多的地方进行表演,从而吸引人们到城外看演出。由于表演的节目往往是最能展现优美唱腔的诗歌吟诵,于是这些代表就被称作吟游诗人。虽然城主们并没有被蒙混过去,但由于罗姆人派进城的只有一人,不会对城镇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莫小西就是被这样一位吟游诗人所骗,然后现在置身于罗姆族中,难以脱身。
罗姆人出行和歇息都是在车上。她之前以为是马车的,现在亲眼看到了才晓得,这是牛车。在诺顿帝国,牛比马便宜多了,每个罗姆族群都拥有至少十几辆车,所以用牛来做拉车工具,是最划算的了。虽然速度不快,却足够他们在各个城镇间穿行游走。
牛车的车厢很大,不止宽度,高度也远远超过了费尔车行的标准尺寸。车厢外壁用各种颜料涂抹出抽象的画作,颜色使用得很随意,显露出罗姆人奔放的性格。
莫小西被里特扶回来时,那个吟游诗人看样子已经跟其他人讲过了之前发生的事情。他手里还拿着那三枚还没装进皮包的金币,跟人解释着什么。其他人手里打着火把,围在一起,听到她和里特的脚步声,都看了过来。莫小西没有看到期望的热忱和友善,只有麻木和嫌恶。
看来自己今后的日子不会好过了,莫小西在心底叹了一口气。不管怎样,也总比送命强吧,她再一次这么想着。
“来,你坐这辆车,跟拉玛福纶一起住。”那吟游诗人指给她一辆车,又指了指车旁的一位老妇人。莫小西已经从里特那里得知了他哥哥的名字叫怀特。
莫小西听话地走去拉玛福纶身边,乖乖站在那里,等着人们接下来的行动。
“上车,出发!今晚先轮班休息,等离这儿远了再停车整顿。”怀特看起来是这群人的领头人,他招呼着大家立刻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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