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激怒(1/2)
“啊——,爸爸,别打我。”
“疼!”
“嗯——,疼。”
“好了好了,病人有意识了。”
“可可,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可可。”
“袁……袁。”刘可可感觉到有人在拨弄她的眼皮,很快,一束强烈刺眼的白光射向她,拿走,把光拿走!快!
“有反应了,没事了。”医生把小电筒放回到兜里,带着一群护士和医生走了。
刘可可挣扎着想要睁开眼,但眼皮子却像被什么东西压住了,怎么也睁不开,一只微凉的手握住她,在她耳边轻声说:“没关系,别着急,慢慢来。”
努力、努力!
刘可可的眼睛眯成一条缝,隐隐约约看见几个人,然后模糊感慢慢消失,她逐渐看清楚了病房里站着的人,“你们……你们…….”
“是,我们都在,你是不是觉得喉咙干,先别说话,医生说暂时不能喝水,你要是觉得嘴唇干的话,我用棉签蘸水给你润润,好吗?”
“好。”
几分钟后,刘可可再次睡去,袁茉一行人轻手轻脚地退到病房外,唐桑气得发抖。
袁茉接到医院的电话,他们赶来的时候,看见躺在病床上的刘可可吓得心脏骤然一停,她的脸、脖子、胸、肚子、小腹、背、手臂、大腿、小腿上全都有伤,连医生都说她被送来急诊的时候把接床的护士都吓了一跳,血流到深蓝色的外套上浸染成了黑色,脸上鼻青脸肿,几乎连样子都认不出来了。
“哪个畜生对一个姑娘家下这种狠手。”唐桑咬着唇一拳锤在墙上,忍不住哭起来。
袁茉递给她纸巾拍拍她的背,她心里大概知道是谁干的。
呵呵,袁芙,出息了啊。
冯达紧皱着眉骂道:“畜生!把一个女孩子打成这样。”
张鲁泽全身紧绷着,紧咬牙关,红着眼像是要和谁拼命。
“现在她还没完全清醒,应该也问不出来,我们先等等吧,等明天再说。”穆原冷静地安排,“冯哥,麻烦你去咨询一下医生她现在能吃什么,今晚你先回去,明早就按照医生的嘱咐买菜做好了再送来,袁茉,唐桑,麻烦你们俩去买洗漱用品,小张,你和我守在这里,现在不是伤心生气的时候,抓紧时间,大家这几天就辛苦一点。”
袁茉和唐桑从医院外的小超市买了些日用品,往回走的时候,唐桑的情绪已经稳定下来,袁茉打开房门看见被打得满脸青肿的刘可可,她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你们在看什么?”
“袁主编,你看这篇新闻。”
“什么新闻让你们这么大惊小怪的,哟,这谁啊,怎么……‘嫩模裸死街头疑似吸毒’,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模特吸毒的又不是什么稀罕事。”
“我的主编大人,你再看看这人是谁?给咱们拍过内页的。”
“刘、可、可。”
刘可可,吸毒,裸死街头……
“袁茉,想什么呢?进去啊。”唐桑推了推袁茉的肩膀。
袁茉倒吸了口冷气,难怪她会觉得刘可可眼熟,她们真的见过……她坐到病床对面的小沙发上,盯着刘可可,她现在的样子和那时在新闻报道上的样子几乎是一模一样,当时杂志社的同事还批评记者缺德不给死者打码,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她才记住了。
裸死街头,刘可可,天哪……
居然会是刘可可。
刘可可不像是会吸毒的人啊,在袁茉的印象里刘可可开朗、大方、自来熟,是个很活泼的姑娘,怎么会和吸毒联系在一起?她对自己的未来规划很完整,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完美。
现在她重生了,刘可可还会按照原来的轨迹发展吗?她要怎么样才能阻止这种事情发生?难道就是因为她对自己太自信,期望太高?
“你是不是累了?”袁茉正天人交战,穆原打断她。
袁茉抬起头,嗓子发干:“没有,你和小张就先回去吧,我和唐桑守在这里好了。”
“不用,你们俩回去吧。”
“你们开了一天店应该也累了,你们回去吧,再说了,她一个女孩子家,你们照顾也不方便。”
穆原极不自然地咳了一声,看了一眼刘可可,说:“那好吧,我和小张就先走了,明天一早来接替你们。”
“明天不开店吗?”
“嗯。明天见。”
在小沙发上窝了一晚上,袁茉头晕脑胀,腰酸背疼,迷迷糊糊地做了一个梦,梦见她在上班的路上看见刘可可浑身是血地躺在街上,鼓着大眼睛瞪着她,好像在说‘为什么不救我’。
袁茉让李优帮她请假,昨晚正是因为联系不上刘可可的家人才联系她的,刘可可的电话里存了家里的电话,打了十多次都没人接,她的经纪人也恰好出差要下周三才回来。
唐桑一早还有课,急急忙忙地回家换衣服赶去学校。袁茉一个人陪在刘可可身边,她心里很不是滋味,总觉得这件事情跟她脱不了干系,到底是不是袁芙干的?
袁茉走到病房外吹吹冷风醒神,楼下是市医院新修的花园,有不少病人在花园里散步,她看着窗外脑子一刻不停地转动着,袁芙这个人占有欲很强,争强好胜,又喜欢出风头,很有可能因为刘可可不服软,她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鄙视才找人教训她,但是现在没有拿到切实的证据,什么都不好说。
袁茉一转身,碰到身后人,吓得她一抖,轻叫了一下:“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你走路都没声的吗?”
“抱歉。”穆原笑了笑,扬了扬手里的保温壶,“鸡汤抄手,要吃吗?”
“你自己做的?”她还真是饿了。
“不是,杨抄手。”
啊——,杨抄手,y市最出名的抄手,老字号了,现在的老板是第四代传人了,只有在人民路那一家总店,别无分店,每天早上排队的人能从店门口往外排出去二十多米长。
袁茉母亲在世的时候最喜欢杨抄手了,只有在吃抄手的时候她的情绪才会稳定下来。
袁文和的集团曾经想收购杨抄手,被老板不留情面地拒绝。
……
“果然是杨抄手,汤头鲜,抄手皮薄肉多,好棒好棒。”一碗抄手下肚,蜷缩一晚的疲惫感全都没了,只有鸡汤抄手留在唇齿间的香味。
穆原说:“杨抄手家的鸡用的是三黄鸡,炖汤最好,我听说鸡汤要炖上三天才能做汤底,除了姜块、葱段和花椒,汤里什么都不许加,这样炖出来的才鲜。”
袁茉问:“那抄手呢?”
穆原说:“杨抄手的面皮一定是要手擀的,皮薄不破,拿一本书透过皮看见字就算成了,不过馅料嘛,是人家的秘方,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但是肉馅里肯定加了肥肉,用肥肉自身的油脂把肉馅的汤汁封住,下锅一煮,冷热相触,汤汁就包在了皮里。”
“喂,你们够了啊。”刘可可有气无力地说,她现在感觉好多了,只是全身疼得厉害,说话都牵扯着疼,“知道我吃不了,别说了。”
袁茉抿着嘴笑:“既然想吃就快点康复啊。”
刘可可笑着点点头。
哎哟,脖子疼。
她刚出道的时候没名气很难才接到工作,赚的钱公司还要抽走一半,除开家用,几乎剩不了什么钱,每天最大的安慰就是去杨抄手家吃一碗鸡汤抄手,老板娘和她家是旧相识,知道她出来工作养家不容易,每次都会多添一些抄手,多放几块鸡肉好让她吃饱。
冯达按照医生的嘱咐炖了黄芪牛肉汤,说是补气的,刘可可一天没吃东西,饿得前胸贴后背,按照她自己的话说,胸都饿没了。
“你慢着点,烫。”刘可可的双手还抬不起来,只能由袁茉一口一口地喂她,袁茉投食的速度跟不上她喝汤的速度。
“太好喝了。”刘可可含糊不清地说,“冯哥,你的手艺也这么好。”
冯达嘿嘿地笑,如果他的手艺真的这么好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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