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六章:明暗难分辨(1/2)
吐蕃大军的行动十分迅速,仅仅不到一天的功夫已经进入冯翊郡地界,郡太守杜甫早如临大敌,此时蕃贼来攻也在意料之。请大家(#¥)此时的冯翊郡军民已经不是三年前孙孝哲来犯时那般没有半点抵抗能力和心理准备。早在长安失陷之初,郡守府已经将所有冯翊地界内在籍与不在籍的百姓统统编入民营,只有编入了民营才能最好的发挥其作用。
郡守府司马薛景仙于最近一年由于表现突出,得到了太守杜甫的重用,今次专门负责各民营与郡守府的协调,虽然看起来是个没有什么实权的差事,但却是杜甫极为看重的,如果在下各方之间的协调出现了问题,那很可能造成重大军机的延误。而军机的延误往往意味着人命的损失,这是杜甫所不能承受的。
薛景仙的名声虽然不怎么好,又曾经以大批的金银贿赂虢国夫人才得以到冯翊郡为官。但杜甫自打任冯翊郡太守以后,在用人风格也有了不少秦晋的风格,那便是用人唯才不唯德,只要所用之人在任内出色的完成了交办的差事,又没有犯什么大错,便是值得重用的。
相反,那些在地方有着很大的名声,却没有什么实用之才的官吏,杜甫也没有像秦晋那样一竿子打死,同样也委以清要的位置,只是不让他们参与或是甚少参与实政而已。
如此一来,既能使地方政务有效推进,又笼络住了地方豪强,不至于让这些人与郡守府离心离德。
薛景仙在杜甫面前一贯卑躬屈膝,杜甫很看不惯,也委婉的提醒了几次,但他每每入见时依旧反而更加的谦卑,甚至连头都不敢轻易抬一下。久而久之,杜甫也听之任之,反正这些虚礼也不影响政务,他愿意如此便如此罢了。
“今日秦大夫有钧命送来,让咱们做好随时北撤的打算,吐蕃人来势甚猛,恐怕要暂且避其锋芒了,各地民营的情形都如何了?”
“依照使君的吩咐,北洛水以南直到渭水北岸都已经坚壁清野,如果吐蕃贼兵大举来犯,让他们半粒米也得不到!”
说话时,薛景仙看似无意的稍稍抬了一下头,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了些许的不以为然。今时今日的杜甫早不是三年前那个孜孜求官而又处处碰壁的杜甫,当下察觉到了薛景仙的心理波动。
“如何?有不同的看法吗?”
薛景仙的态度依旧很是谦卑。
“下吏愚见,不值得一提!”
“说说无妨。”
杜甫的语气很是温和,鼓励着面前能干的下属。
踌躇了一阵,薛景仙还是一咬牙说道:
“冯翊经过孙孝哲叛贼的祸乱后凋敝不堪,经过这几年的休养生息,刚刚有了起色,同州城的城墙也是去岁修葺的,现在说放弃放弃,岂不可惜?”
杜甫轻轻的笑了,以手抚着案头,饶有兴致的看向薛景仙。
“本郡建设耗用的都是民脂民膏,知道爱惜本意不错,但却未免有些本末倒置了!”
“本末倒置?”
薛景仙对杜甫的说法大为不解,又暗自纳闷,爱惜民脂民膏不一直是使君日日所强调的吗?怎么又成了本末倒置?
“下吏愚钝,请使君解惑!”
“江山社稷自当以民为本,财物损失三两年便可复来,若人口有失,无二三十年之功又岂能得以恢复呢?”
这种说法在官场其实并不占主流,虽然人人都知道民为贵的道理,但做一任地方官,大都只重视土地财赋,而能产出财赋的主体,亦既是百姓,反倒不甚注意了。说白了,是绝大多数人只注重眼前的实利,只要能为升官进爵增加筹码便都是有用的,那些费力又不讨好的事自然很少有人真正的放在心。
薛景仙本是个极聪明的人,杜甫只须浅浅的一说,他立即明白了,于此同时又暗暗感叹。像杜使君这种实用之官如果放在天宝年间恐怕永远不会有出头之日,也只有秦大夫这种不世出的大人物才会如此重用。他自己心下也有个谱,不论那一朝做官,靠山是绝对少不得的,否则即便怀才也百分百是不遇的下场。
正如杜使君的靠山是手握半数天下的秦大夫,以薛景仙看来,秦晋如今正处于蒸蒸日的阶段,大有当年魏武王的气象,如果不趁其未起之时抓住机会,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也晚了。
但是,薛景仙毕竟是个小人物,也没有机会接触秦晋,因而死死得抱住杜甫的大腿也成了唯一的选择。最初之时,他以为这个杜使君不过是个脑子一根筋的呆子,好糊弄的紧,但经过接触之后才发现与自己想的完全不一样。因为杜甫是个想做些实事的人,可不是通过简单的党附或是奉承收买能搞定的。
所以,这些年他也狠狠的下了一方功夫,在协调民营与郡守府之间做的出类拔萃,大有无人可以取代的势头。连他自己都禁不住感慨,此前做官只想着捞钱,赶紧还了那些捉钱令史的印子钱,幸亏后来孙贼进犯关,捉钱令史们也都死无葬身之地,一场大灾祸反而使他解脱了。
如果在三年前,薛景仙无论如何也不敢想象,自己会有今日。暗自感慨了一阵,他不敢多做失神,毕竟在杜使君面前,可能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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