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四章(1/2)
望着傅辰的眸中翻涌着那微微扭曲的气息,令人毛骨悚然,这次对于中了计是始料未及的,但哪怕如此李變天也不至于失态,除了药物的影响,令他如此失控关键还是自己哥哥的行为。
“李遇……”黑暗的小屋里,只有几盏忽明忽暗的烛台,照在两人身上,一半的表情隐藏在阴影里,“把朕绑起来。”
“陛下,我不能这么做!”傅辰失声道,他绝不能这么干,别说数字护卫团根本没走远,只是碍于命令不得靠近,就说李遇自身的性格,对李變天的崇拜尊敬是藏在骨子里的,表面看不出来,但在这种关键时刻,就是打死李遇也不会捆绑李變天的。
李遇不会做的事情,傅辰就绝不会考虑。
他厉色一闪,脱去自己上衣,露出白皙的肩部,光滑细腻好似上等丝缎,猛地回抱住已经在地上痉挛的李變天,“陛下,咬我吧,我皮粗肉厚。”再这样咬下去,以李變天的内力,迟早会咬断牙齿。
既然李變天只放他一个人进来,那么有些事情就必须他亲自来才有用。
李變天苍白的俊颜上挂着细密的汗珠,因为忍耐眼角还在抽搐,纤长睫毛下的双目在听到傅辰的话后,似乎酝酿着什么情绪,又似乎在确认眼前的人是谁,他抱着自己身体的手缓缓地,颤抖地向傅辰伸了过来,碰到了对方的肌肤,倏然,好像打开了某个阀门,猛地朝着傅辰的肩膀咬去,牙齿刺破血肉,刹那间铁锈味溢满口腔。
李變天缓缓合上眼皮,全身肌肉稍作放松,李遇……
当傅辰走出房间的时候,已经大汗淋漓,看着虚弱的比李皇还更像个病人,本来就白皙的皮肤越发惨白,现在是夏天,他就像一个刚刚从水里捞上来的人。
一直关注这个房间的阿四阿六一发现这里的情况忙跑了过来,接住了软倒的傅辰,“你怎么样,要我喊太医过来吗?”
房内的动静已经完全沉寂,也没了李變天的声音。
“我没事,不过阿四哥,阿六哥你们先别进去。”傅辰边说着,“主子很快就会出来的。”
两人自然知道不能擅自做主,李皇治下向来严格,没有允许不能随意冲进去,但至少从一开始到现在听着这个房间里隐约的声响,从一开始的摔东西打碎物品到后来几乎没有,他们知道皇上已经好了很多,所以问题又回来了,四王爷到底对陛下做了什么?
阿四正要问李皇的情况,就猛然看到青年肩膀上的血迹,顿时指着:“你哪里没事了!”
阿六也发现了,“你这个小混蛋,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脾气怎么那么倔,受了伤就不知道说出来,还不快跟我们过来!”
傅辰虽然早就穿上了外袍,但咬得太深,伤口流血过多,已经渗透了衣服,看上去有些触目惊心。
当在太医院看到傅辰那被咬掉了一块肉的伤口,阿四阿六叹了一口气,傅辰算是被两人压着去太医那儿进行包扎后才出了宫的。
他并没有得到关于李烨祖后续的情况,因为鲁王府已经被官兵把守着,无人能够随意进出了,但无论李變天怎么查都很难查出蛛丝马迹,那条通道已经被地鼠埋了。
最后几天傅辰是在阿三的原府邸度过的,把所有密鸟都放了出去,其中有几封是送到京城的,他清楚,薛睿已经在那儿等了他五年了。
因为快要离开了,李皇特意放了他几天的假期,傅辰趁着这个机会把关于自己的印记完全从府里抹去,如果是五年前的人过来一定会发现这座宅子和五年前一模一样,傅辰把它恢复了原貌,这是对逝者最后的尊重。
他又去了墓地,墓碑上面没有名字,所有李變天身边的亲卫如果死去,都是没有名字的,没人知道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也没人知道他们的消失,一块块无名碑就是他们最后的归宿。
静静地看了会,什么话都没有说,也许因为没必要再说。
乌仁图雅一家三口和青染等人都已经陆续离开了,在出发前乌仁图雅把身上的香囊交给了傅辰,为了以防突发事件。
这是每一个乌鞅族圣女从小佩戴的,香囊里的东西他人怎么都不会想到:是头发。圣女每涨一岁就会被上一届大巫剪掉一部分头发放入里面,这些头发蕴含着圣女身上的纯天然气息,当初被乌鞅族捡回去,他们闻到傅辰身上的气息,其实也正是傅辰带着这个香囊的缘故。
凌晨,宫墙外,天际刚刚露出一丝青白色,整个皇城都笼罩在淡淡的迷雾中,傅辰是轻装上阵的,他身边甚至没带任何仆从,这是李變天一开始的要求,他给傅辰安排的身份在皇宫内,也就是最接近晋国核心力量的地方。所以他的身份从出现到完成,都要符合那个“人物”的一举一动。
之所以一开始就选择让傅辰当太监,也有一部分这方面的考量,希望他能习惯这个职务。
傅辰的脸已经被易容成一个样貌普通甚至有些丑陋的青年,这是必然的,他在戟国皇宫是总管太监,也算是皇帝身边的红人,虽然李變天在个人信息上的措施做得非常好,他的脸应该不会被其他人认出来,但向来喜欢万无一失的李皇还是让傅辰易容了。长时间贴着这些面具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谁都不喜欢好端端的皮肤上覆盖着一层皮,到了温度极高的夏天,整张脸都算是泡在汗水里发臭发皱了,所以这次李變天为傅辰准备的几个易.容.面具,都是最透气型的,甚是那张假皮上还能分泌出傅辰本身就流出来的汗,在细节上尽善尽美,也尽可能不让他的真脸受到伤害。
和几个数字护卫团交好的人告别后,他就要去皇城北面的集市,那边一大清早就有从戟国出发的商队,有皇商亦有普通商人,傅辰到时候就会混入这些队伍里。
他没想到,最终里李變天还是来了,他面色苍白,身形依旧挺拔,一点都看不出曾经如此激烈地生死挣扎过,而这样的痛苦可能还要延续很长……很长一段时间。
“都退下,朕和他说几句。”
所有人离开,李變天默默看着眼前的人,他是一步步看着眼前人从一个倔强坏脾气的小孩长到现在成熟稳重的青年人模样,郑重道:“该说的,这些日子以来你也都明白,不需要朕再交代了。现在朕只想对你说几个字,保重以及……保命。”
“陛下也是,保重自己。”傅辰重重点头,也深深望着李變天,还是和最初见面的时候一模一样,这个男人无论何时何地,都带着一种他人无人忽视的气势,这或许是他们最后一次如此心无芥蒂地望着对方。
下一次见面,恐怕就——
再也回不到当初了吧。
看着傅辰离开的背影,李變天忽然脑中闪过一个黑漆漆的画面,和一片漠然杀机,总觉得有一部分很重要的记忆被凭空挖掉了。
——晋.江.独.家,唯.一.正.版——
傅辰跟的队伍不像来的时候那样绕了路,那会儿李皇他们路过了几个国家,这次是直接走了最近的路,一条贫瘠而荒芜的丝绸之路,走这条路的几乎都是商人,这也是为什么这条路上每年总有那么多人埋尸在沙子下方。
这其中有自然灾害,也有人为的因素。
夏天在沙漠里行走,就像被塞入了一个巨大的蒸笼里面,这和当初冬天来的时候又是截然相反的情况,炎热暴晒和缺水缺食物是当前最紧要的,沙漠里有数以千计的动植物,其中包括毒蝎、蛇、蜥蜴、秃鹫等,到了晚上还有臭鼬、狐狸、蝙蝠甚至……成群的沙漠狼。
傅辰曾在一日晚上扎营的时候,听到过狼吼声,回荡在这片荒漠中,这导致他从没有脱离过大队伍,晚间休息的时候也不会完全让自己睡着,保持着一份警惕心。而李變天派来的护卫已经在傅辰的要求下撤走了,到了晋国边陲他就会首先“闹失踪”,让这群人跟着可不利于行事,这样也有利有弊,弊端就比如现在,不过他宁愿这样,总比到时候自己的一举一动还在李變天的监视下好。
最为庆幸的是,他们避开了几次沙匪的洗劫,沙匪是一种日落而出的族群,异常凶狠,出现的时候有的会留人劫财,有的时候是全杀了,能躲则躲。
傅辰跟的这支队伍算是经验比较丰富的,不像皇商一到了关外就被盯上,也不像普通的商队那么容易被打劫,这个队伍里能人异士不少,腿脚功夫厉害的更是有许多,里面的沙漠指引人就有三个,足以支撑商队多年在各个国家之间的往来。当一路从早烤到晚,傅辰已经感到自己的身体严重缺水。
这个队伍是李變天亲自决定的,队伍里的商人只以为这个孩子有些背景,因为当初来的时候是通过皇城一个较有地位的人送过来的,猜测他大约是什么戟国贵族之后,只是家道中落跑到外国去避难的,对于这个小公子哥儿也算是照顾有加,没人会和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随便杠上。发现他脱水后立马给他用了水,并且进行了一段时间的阴凉处的休息,才缓过来,傅辰受了这个教训才有了经验,也开始注意身体的水供给。还好队伍里有指引人,他们已经找到过两处绿洲了。
在出发的第七天,傅辰他们遇到了沙暴。
“沙暴要来了!快全部躲好!”操着一口戟国语言的指引人提醒着他们,在沙暴来临前,傅辰等人迅速躲到骆驼下面,一些重要的物品也被他们妥善保管。
指引人这个职业,危险和报酬是成正比的,他们有时候仅仅是挖出一点树根,看到几只路过的蝎子,查看泥土的味道和干燥程度,就能判断哪里有绿洲,哪里有危险,还有什么时候会来沙尘暴,还能根据太阳和星辰的方向来判断走什么方向。
沙暴来的时候,视线已经完全被细碎的黄色粉末所覆盖,呼吸间都好像全是沙子,傅辰闭紧了双眼趴在下面。
耳朵里已经完全听不到其他声音,只有呼啸的风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切才结束,只有一个人失踪了,其他人都安好无损地走了出来,一些不重要的物品早已不翼而飞,但对整个队伍来说,能保住命和最关键的财产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那一个月里,他们又躲过几次有惊无险的危机,一群人已经走了大半的路程了。
这途中,如果缺乏食物,队伍里就会有人在离得不远的地方看能不能诱捕一些沙漠动物,就是蝎子和叫不出名字的蚂蚁,傅辰都吃过了,他曾以为自己绝对不会碰。人有时候为了生存,所谓的底线可以一降再降。
有一次,他们中的某个人带来了几只狼幼崽的尸体。
很久没开荤,最多也只能吃吃肉干的队伍,顿时都双眼发亮。
傅辰却皱了皱眉,他在队伍里沉默居多,显得相当低调,少有的开了口,“狼是群居生物,这么小的幼崽很难独自在沙漠里存活,除非它的族群也在附近,这样吃了恐怕不好。”
而且傅辰记得,没进入沙漠多久,他就已经听到了狼吼声了,这应该是一个极为可怕的族群。
三个指引人也是从兴奋中回过味儿来了,但却阻止不了其他人对新鲜肉类的渴望。
“没人看到我们杀了它,就算真的有狼群,也找不到这里来!”其他人不以为意,这样的事情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干,再说沙漠里什么没有,危机四伏,怕了也没用。顿时觉得傅辰这样生活在戟国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太怂了,只知道危言耸听,“你这小鬼,太没血性了,真该好好跟着咱们练练!”
“哈哈哈,兔崽子看着都二十了吧,长得白白净净的一看就是没干过大事的,鸡都没杀过吧,书读得多了,脑子都要生锈了。几只畜生就让你怕成这样,我们在这沙漠走了十几年了,也不是第一次吃狼肉,哪有那么多问题啊!”白天那么大的太阳,所有人都是包着头走的,但大部分人还是被晒得乌黑乌黑的,只有傅辰依旧是个晒不黑的体质,这才让大家都觉得这个就是个逃难又没吃过苦的小少爷。
“胆小鬼,畏畏缩缩的像什么男人!”几个青年说着,还狠狠咬了口烤得香喷喷,滴着油的狼肉。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谁能保证次次都万无一失呢。
傅辰知道劝也没用,就和其他几个也不愿意吃的人一起沉默地坐着,在嘲笑声中继续啃着硬得能把喉咙割开的肉干。
那之后,总觉得,似乎有什么不知名的危险正在悄悄靠近。
但经过上一次后,傅辰并没有把这种莫名的感觉说出来,而是更仔细地观察四周动静。
傅辰对危险的直觉非常准,这也在关键时刻救了他无数次,对他来说这种直觉只是对环境的敏感度,观察细节,以及各种分析综合得来的,那天半夜,整个商队只有两个放哨的人,实行的轮流制度,这也比较公平,他们所有人都需要休息,没人能通宵守夜。除了放哨的人外所有人都陷入了沉睡,因为白天实在太消耗体力了,要是晚上没有一个充足的睡眠,他们是没有办法在第二天继续赶路的,所以晚上的休息极为重要。
他忽然醒来的时候,本能地往四周看了看,并没有什么异状,头顶还是铺满整个视线的星空,身边的人都还在沉睡。
不对,一定有哪里是不对劲的。
傅辰仔细一看,那两个放哨的人呢?
怎么会消失不见!
在篝火的不远处,一双绿莹莹的眼睛在黑夜里发光,那是……沙漠狼!?
仔细一看,是好几头狼,它们嘴里似乎叼着什么。
那是人!
傅辰知道,一般不是饿极了,狼群是不会主动吃人类的,但如果惹到它们,就有可能进行攻击。若是运气不好,和它们有仇,那么就会受到它们永无止境的攻击,直到最后一个人死去。
这个种族,特性有许多,优点缺点就不细说了,最大的一个优点也是最令人害怕的,那就是耐心,无与伦比的耐心。
它们可以为了捕猎成功,饿着肚子足足潜伏几个月。
狼也是迄今为止,最难以被人类驯服的动物,在马戏团里常常看到被驯化后的老虎狮子,狼却极为稀有,因为它从骨子里带来的不羁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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