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红血(1/2)
保罗今年29岁,身体健康三观正直,熟记帝国核心主义价值观。但是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所以保罗对自己所在的这个灰色行当也觉得十分问心无愧,力争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好好发光发热。
他在这间咖啡厅已经干了六年了,对于人员流动性宛如滔滔江水的服务业来说,实在不得不说是一名爱岗敬业的好员工。
你说咖啡厅里能有什么灰色行当?
——保罗,男,29岁。
职业:明面上是咖啡师,暗地里是……
接头人。
现在是中午十二点多钟,日头正好呢。保罗刚吃过午饭,趴在吧台上照例犯起了饭后瘟。上眼皮跟下眼皮你侬我侬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好几次差点一头栽老板娘那盆宝贝仙人掌上——老板娘年过五十,风韵犹存。最大爱好就是培育多肉植物,各种各样的小多肉盆栽少说也搬回来了有二三十盆,然而最后只有这棵仙人掌歪瓜裂枣地活了下来。前段时间她又心血来潮弄回来两条鱼养着,养了三天保罗就不得不抄起网兜去捞翻着白肚皮的鱼尸,还得遵照老板娘的嘱托去后边小土丘上挖坑刨土,建了个“爱鱼索菲亚与爱丽丝之墓”。
保罗之前在网上看到了一个社团组织,名字叫做“养啥死啥委员会”,他一直挺想推荐老板娘去加入这个组织,想必她一定会感受到如家人一般的温暖的。
有时候保罗无聊会想,幸好老板娘是个大龄剩女,要是让这样的人养个孩子,那得是怎样惨绝人寰的悲剧啊。
孩子。对,比如就像门口这个少年手上牵着的小娃娃。那小脸上的皮肤跟剥壳鸡蛋似的,大眼睛长睫毛,像他早前在商店街玩具店橱窗里看见的人偶娃娃,多好看。
那个少年也好看,保罗很久没有见过黑头发黑眼睛的人了。他觉得老天爷在捏这些人的时候应该是心偏了的,这少年就像是羊脂白玉泼墨点漆,好似古画里走出来的人,连带拉出了一纸水墨河山。
目光对上,他看到那个好看的少年对他笑了笑。
保罗迅速赶走自己的瞌睡虫,拍拍脸颊站直了。那两人很自然地走进了咖啡馆,找了角落的一个位子坐下。保罗带着饮品单走上前,训练有素地履行他的职责。
“两位喝点什么?”
那少年坐在沙发上,小娃娃坐在他腿上——仔细一看这小孩一双湖绿色的眼睛挺大,看人感觉像在瞪人。保罗莫名地觉得这小孩人小气势不小,被瞪得手脚有点不知道往哪放,不由默默退后了一步。
比起这个小的,大的看起来好相与多了,这少年眼睛像是天生带笑,浑身自带一种让人如沐春风的气质。
“来一杯布兰度诺红血番茄汁。”
保罗眉毛一跳,不动声色地迅速扫了少年一眼,轻声问道:“加不加?”
“加点陈年的好酒。”少年笑了笑。
保罗欠了欠身:“……请跟我来。”
保罗带着这一大一小两个孩子从咖啡馆角落的螺旋形楼梯下去,下面看上去是个挺大的酒窖。他注意到那两个人都没有露出好奇兴奋的神色,只是默默跟在他后面走。拉开酒窖大门,走过一个又一个满溢着酒香的大橡木桶,保罗忍不住用一根手指搓了搓鼻子。
那小娃娃也吸了吸鼻子,小舌头舔了舔嘴唇,望向旁边不知是他哥哥还是什么人的少年:“香,我想喝。”
“未成年人不能饮酒。”少年揉了揉他的头发。
“……我要喝。”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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