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chapter80(1/2)
那是在异国的街头,林摇已经没饭吃了,而且还总感觉有一个长相不错的人跟着自己。她走的时候,他也走,她停的时候,他也停。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也慢。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她连饭也没得吃了,总是饿。
然后跟着她的人也不跟着她了,总是买了吃的走在她的前面,又故意把吃放在路边,继续往前走。但她知道,他在观察她,可是食物的香气是那样的诱人,诱得她直咽口水,她空空的胃也一直在叫嚣,最终,她想,反正她一无所有,就算是吃饱一顿饭之后立刻就死了,她也是心甘情愿的。
所以,她接受了他放在路边的食物,吃过之后也没有后遗症,事实上还挺好吃的。他有时候买的是披萨和牛奶,有时候买的是汉堡鸡腿可乐,有时候是打包的中式饭菜,有时候是炸鸡,有时候是蔬菜沙拉。
他总是在离她大约五十米左右的地方看着她吃,然后她走的时候继续跟着。
有一天,她的心情很差,又看到他跟着自己,想起自己每次都要接受他食物的窘迫,便走到了他的面前,恶狠狠地说:“你神经病啊!跟着我/干嘛?”
事实上,她是想说谢谢的,但是一看到他淡漠疏离的面孔就变成了责骂。
见他不说话,她心情更是不佳:“你妹的。”
说完就走。
他继续跟,然用英语说:“我只有三个堂兄两个堂弟和一个堂姐,没有妹妹。当然,即使我有,你说的这句话和我跟着你做什么的问句毫无逻辑联系。当然,也不排除你在说脏话的可能。”
她恼怒,用英文说:“脏话也是国粹,不仅能体现这个时代的语言特色,还有利于情感宣泄。”随即又改汉语,“反正你个洋鬼子也听不懂。”
继续英文:“你到底想怎样?”事实上这样的自己她很不喜欢,明明接受了他的帮助,却在对上他时态度恶劣到了极致。
他那双漂亮的琥珀色双眸很认真地看着她:“我精通汉语。我的曾祖父民/国时期曾来米国留学,回国后因为家族秘密而成为众矢之的,举家迁往米国避难。我爸妈曾经奉我祖父的遗命回过过,学习过简体中文的。因为林家是书香门第,离乡久了反而没有崇洋媚/外,还保留着华国旧家庭的做派,所以我们家的人,都要学习琴棋书画。”
她更窘迫了,胀红了脸:“你是在炫耀你们家族的辉煌史吗?*!”
他的唇角弯起一抹笑意:“it'r”。
后面他又加了一句:“。”
他话落之后,见林摇不说话,又继续:“it'r和接你说‘*’。顺便说一句,我只是在如实陈述家庭背景,并没有任何炫耀的成分。在我看来,这些完全都不能称之为炫耀。毕竟保留一百多年前的旧家庭做派,实质上并不是与时俱进的做法。当然,我的堂兄们都曾提出过建议改变这些,但并没有被我的祖父采纳。要等到与时俱进的改变,”他顿了顿,算了算他祖父的寿龄并预估了一下他还能活的时间,说,“至少还需要十五年。”
他的声音就像是他拉的小提琴一样好听,只是比小提琴的声音多了几分清冷和低醇。
她说*,他说欢迎。这怎么听都像是调戏。她扭头不理他,自己走自己的。
他不明所以,跟在她身后。
从那天之后,他还是每天都跟着她,她不和他说话,他就完全沉默。等她要和他说时,他就和她讲他的大脑中在想的什么。有时候是数学理论,有时候是物理,有时候是化学。在涉及这些知识的时候,她的话也变多了,两个人总是能聊很久。
这样的日子大约持续了七八天的样子,她就习惯了他的存在,甚至于每天走在路上的时候都会回头,看他在不在。
有时候他在,有时候不在。
看到他在的时候,她会故意很嫌弃地说他:“你怎么总跟着我?”
他会很认真地告诉她:“我想跟着你。事实证明,跟着你的时候,我体内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分泌都会比平时多一点,这让我感觉到愉悦。我喜欢愉悦的感觉。虽然这种情况以前我从来没有过,也不能用科学解释,但我觉得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全世界70多亿人,就只有你让我有这种感觉。我喜欢这种奇妙。”
她听着他一本正经的话,总觉得他好像在调戏她,又有点像告白。但是她长了这么大,从小就显得很“高冷”,对人对事也都很淡漠,从来没人对她告白过,所以她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于是问他:“你要参加话剧,所以在练台词?”
林恪则不明所以地问她:“这和话剧有什么关系?”
他看上去,确然是在描述他的真实想法。
她不说话,又听他说:“你的想法毫无逻辑。”
然后好几天他都会在见到她的时候给她恶补逻辑学的知识。一般人被“直言命题”“非直言命题”等等各种命题以及“是”“则”“非”“且”等语叨叨了几天,都会觉得烦躁,但林摇却听得津津有味。
这大大地激励了林恪的教学热情,他誓要让林摇的逻辑变得更严密,于是给林摇讲那些知识的时候就更卖力了。
他讲完,似乎是惊讶于她竟然听得懂,还说:“你能听懂我讲的知识,这真是一个奇迹。”毕竟从他以往的经历来看,大多数人都是愚蠢的。
随后他又告诉林摇,他在读博的时候,他的导师曾让他帮忙给研究生讲一节课,结果大家的关注点都在他的年龄上。
他说:“原本他们的智商只有普通人的水平,认真听也不一定能听懂我讲的知识,结果他们比我想象中更蠢。”
在他说有不懂的问题可以提出来的时候,别人的问题大多是“你还不到20岁吧”“xx教授为甚么让你来给我们授课”这样毫无意义的话。
林摇追着他问后来的事情,林恪说:“我把我已经修得的学位都告诉了他们,他们看上去很惊讶的样子。不过考虑到大多数平凡的人在遇到优秀的人时,都会有这样的反应,我并不觉得奇怪。他们不敢相信有比自己优秀太多的人,总觉得是难以想象的。这是因为他们周围的大多数人都是普通人。”
他和她总是有很多话聊,像是总也说不完一样。
而每次他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的时候,总是会弯下腰凑到她跟前,说:“你可以打我。我不还手。”
她有时候会脸红,等时间久了,就知道他就是这样的性格。看着有些古怪孤僻,对人也冷淡疏离,但是一到她面前就好像有说不完的话,她对他也是。
等她习惯他经常在她身边的时候,他偶尔不在反而让她觉得不习惯了。
而她和他的关系真正的改变是在他们认识后的第一个冬天。
那天夜晚下了雪,第二天林摇起床后照例出门去打工。因为林恪时常跟着林摇,时间久了,他什么时候不能来找她都会提前和她说。然而那天林恪在没有和她说的情况下一直没有出现,也没有给她打电话。
傍晚的时候林摇就给林恪打,但是电话一直打不通。她当时很着急,特别怕林恪出事,立马到林恪家里去找他。她到他家的门口敲响了门时,一个叫hy的女佣给她开门,有些诧异于她的到访,用英语问她:“你有预约吗?”
在当地,没有预约就到别人家去拜访是很不礼貌的。
她紧抿了唇,有些尴尬,有些难为情,但还是用英语告诉女佣:“我是林恪的朋友,今天他的电话打不通,我有些担心,所以来看看他。他在家吗?”
女佣进去问过林恪后把她请了进去,她换了鞋,跟着hy到了林恪的卧室门前,女佣就离开了。她说林恪并不喜欢别人进他的卧室。
林摇敲了敲门,得到林恪的许可后进去,就看到林恪正躺在床上,他把自己裹得像一个蚕宝宝,脸颊也有些微微发红,那双琥珀色的双眸却清澈得像一汪秋水。
他有些不自然地说:“你来了。”
然后他又说:“我可以让你坐在我的床上。”这对于一个有洁癖症和强迫症的人来说,是极不容易的了。
林摇在一张椅子上坐下后,林恪的眸光一瞬也不曾离开:“我喜欢你坐我床上。”
于是,林摇就在林恪的床上盘腿坐下。
她伸手探了探林恪的额头,很烫。心下了然,原来他是感冒了。
他也不问她为什么来,只是睁着一双琥珀色的双眸闷闷地说:“我的生理系统暂时被病菌入侵,白细胞们正在清理。”
她“哦”了一声,随即又问:“你躺了一天?”
林恪的脸白白的,唇上几无血色:“很不幸,是的。”
“你没有给我打电话。”
林恪认真地看着她,抿了唇:“我认为今天并不是给你打电话的好时候。如果我给你打电话,你肯定会问我为什么不能去,我不能对你撒谎,所以会如实告诉你我的生理系统暂时出了问题,你会来探望我。就像现在这样。”
“你不喜欢我来看你吗?”
他转过了头去,脸埋在被子里:“喜欢的。只是我根据我的症状可以判定,如果你来探望我,被传染的几率有百分之七十。”
他说:“作为朋友,我怎么可能犯这么大的错误。”
“哦,那你为什么没有赶我出去?”
“作为朋友,你来看我不是应该的吗?”
然后她就和他说其他的话,过了一会儿,林摇说自己该回去了,林恪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拉住她的手腕:“听说生病的人心理都比较脆弱,而且比平时更希望有人陪伴。作为朋友,难道你不应该陪我吗?”
他就是不想让她走。
而且外面好像又刮了风,而她身上穿得并不厚,大约是因为屋内有暖气,她才不觉得冷。
正在她沉默的时候,他薄唇轻抿:“我喜欢你陪着我。”
然后当天晚上她就在林恪家里留宿,住的是客房。
第二天的时候,林恪就好了,整个人又变得神清气爽。她刚起床,就看到林恪盘腿坐在她睡的床上看着她,耳根子有些红,琥珀色的眼眸里全是她。
她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坐起来了身,一边穿内衣一边问他:“你怎么在这里?”
她喜欢裸/睡,一坐起身被子便顺着她白皙的肩头滑落,露出明显的女性特征来。但是她并没有觉得被林恪看到有什么不妥,因为他是她的朋友,而且还是唯一的朋友,而朋友就应该坦诚相待的。
她穿好衣服之后,看到林恪双眼直直地看着自己,瞳眸中似乎还带着一些灼热和懊恼。他捂住了自己的胸口费解地说:“我好像又生病了。”
她有些不解,一边穿着裤子一边看他:“嗯?”
他说:“我的心脏好像出了一点问题,具体表现为窦性心动过速。正常人窦性心律的频率大于100次/分,称为窦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速时,p-r间期、qrs及q-t时限都相应缩短,有时可伴有继发性st段轻度压低和t波振幅偏低。常见于运动、精神紧张、发热、甲状腺功能亢进、贫血、失血、心肌炎和拟肾上腺素类药物作用等情况。”
他的语速很快:“我刚才并没有运动,也没有紧张,昨天去医院的时候也顺便做了一个体检,并没有出现以上症状。但是我的窦性心律频率已经达到了122次/分。”
当时她并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问他:“今天要再去医院体检一次吗?”
林恪点了点头。
她给她兼职的地方打电话请了假,就和林恪下楼。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餐,有鲜榨豆浆、黄澄澄的煎鸡蛋、烤得很香的全麦面包、生菜、火腿。
她尝了尝豆浆,又吃了鸡蛋和面包,感觉很好吃。豆浆的浓度、含量都适中,面包很软,口感极佳,鸡蛋很嫩,但又是熟的,含盐量也适中。
于是她赞道:“很好吃。”
林恪一边用一片面包裹起生菜和火腿,一边弯了弯唇。
她又问他:“是hy做的吗?”
他的脸色当即就灰了一灰:“你这是在贬低我的厨艺。这是我经过试验后计算得出的最佳时间、受热量、佐料搭配所做出的最佳结果。”
他有点不高兴了。她全然不觉,有点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以后我可以经常过来蹭饭吗?”
正好那时候hy来上班了hy把自己的东西放到固定的地方,看着她和林恪顿了顿,用英语问:“missyao以后要住这边吗?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林恪不明所以:“她为什么要住在这边?”
hy:“她不是您的女朋友吗?”
林恪有些不明白:“女朋友就要住在这边吗?”
hy:“大部分是这样的,也有不和男朋友住在一起的。”
林恪点了点头,看向她:“若果你经常过来吃饭,那么你每过来一次每天就会多浪费一个小时二十分钟,所以,住在这里是最佳选择。”
林摇虽然情商为负,但是比林恪还是要好一点的,至少女朋友是什么她还是知道的。她脸上有些发热,就听到林恪用英语问hy:“什么是女朋友?”
hy:“disn'spleyoulove。”女朋友就是情侣中女性的一方,也是你爱的人。
林恪若有所思:“就像杰西卡女士和林湛吗?”他说的这两个人是她的父母。
hy点头,然后林恪又问她:“wione?”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人?
她觉得自己脸上有些发热,额头上也沁出了几滴汗珠,她有些窘迫:“你不要问了,因为我不爱你。”
事实上她也不知道什么才算爱,只因为单纯地想在hy含笑的注视下打破窘境。
hy用英语说:“爱就是你喜欢并且只喜欢和某个人在一起,没有看到她的时候会很想她,看到了心跳会加速,会想抱她,和她做最亲密的事情。”
这时候,林恪又转头看她,脸上是“原来如此”的表情:“所以,刚才我之所以窦性心动过速,是因为你在。”
他说:“我感觉我的窦性心律频率更快了。”
林摇有些不好意思,默默地低头吃早餐。
林恪也沉默了,若所有思地睁着琥珀色的双眸,好看到了极致。
hy则开始去做她的本职工作。
心跳加速不是因为心脏出了问题,所以林恪并没有去医院。
吃完早餐后,她就被林恪带到了他那比柯南家的图书室还大的书房,他告诉她:“如果刚刚hy说的话是正确的,那么毫无疑问的是,iloveyou。”
也就在那一天,他们确定了关系,然后林恪帮助她把她为数不多的行李搬进了林恪的那栋湖边别墅。而林恪认为,以她的智商再去做服务员其实是一大浪费,于是她辞掉了兼职。
也是在和林恪住在一起的日子里,她才知道,原来林恪在14岁的时候,就已经在协助警方破解密码、破案了。而原本被别人誉为天才的她,在林恪的面前,都只能成为渣渣。
林恪给她的惊喜有很多,除了他的高智商外,还有他的厨艺。他能做出很好吃的中餐,西餐也不错。他还会拉小提琴、会谱曲、会画画,他知识渊博,从来不使用社交软件,他性格古怪孤僻却从来不自负。他能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能力在什么程度,能够做到哪一步,同时遇到值得他学习的人或事的时候,他也会很谦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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