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离乡(2/2)
另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便是教庭了,能够疗伤的牧师是受所有佣兵团欢迎的职业,可是更让人们害怕的,是宗教裁判所里的卫队,他们的功法号称来自神的力量,不同于魔法和斗气,然而见识过其威力的人,从来都没有活下来的,这也给他们增加了更大的威名。
然而这一切和罗天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就算经历过穿越这样神奇的事,他也并不相信有神灵,更不会去教堂礼拜。
至于实力,罗天也不是很在意,他只想舒服的活下去,相对于名声,他还是比较在意用起来够不够帅,毕竟他要征服的是女人而不是天下。
要泡妞,光有帅是不行滴,钱也是必要的条件!
摸着腰鼓囊囊的钱袋子,罗天脸上露出笑容,那里是整整五百金币,对于他来说,可是一笔巨款啊!
“老子终于有钱了!”
对于罗天来说,他已经距离梦想中的生活越来越近了。
紫荆王国中,一个金币可以兑换十个银币,一千个铜币,而一个馒头,也只不过一个铜币,换算成前世,这可是15万啊,这还只是他一年的生活费,换成以前,他哪敢想这种好事!
一刹那间,两岸枯黄的草丛似乎都放出光芒来,就连那扑面而来的凉风,似乎都变得温柔起来,那一点点离愁,很快就被罗天甩在脑后,现在他一心想着的,都是即将到来的美好生活,仿佛无数漂亮的御姐萝莉正在向他热情的招手,“银月城,我来了!”
“小伙子!没事儿回舱里呆着!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
一声粗鲁的声音打断了罗天同学的YY,“好!好!我这就回去!”
YY时被人打断是一件非常不爽的事,可罗天现在心情不错,自然也就不和这些下等人计较,“哥可是富二代,将来是要成大事儿的人!”
这条运河直通银月城,此时正是春季,大批的佣兵从帝国各地赶向魔兽森林,整条河上都显得极为热闹。
这一路上罗天几乎把书中所说的人种都看了遍,祖神大陆上除了人类以外,精灵和矮人也同样是极大的族群,他们已经完全和人类的社会融合在一起,这一切都让他大开眼界。
佣兵们都是以小队的形式进入魔兽森林的,小的只有三五个人,大的佣兵团甚至要用两艘船才能载得下,成员更是什么种族都有。
罗天看到过不只一个矮人,这是一个神奇的种族,他们就算是成人,身高也不会超过一米四,他们天生神力,是天生的战士和武器制造师,至少罗天看到那一个足有半张桌子大小的斧面就忍不住想要打哆嗦。
相对于这些满脸胡须,酒不离口的矮人,罗天更关注的是精灵族人。
精灵族是以俊美而闻名于大陆的,他们是天生的弓箭手和木系魔法师,然而这并不是精灵最出名的地方!
美丽才是精灵族最大的特点,不说精灵族女人,就算是精灵族男人也个个漂亮的让罗天自惭形秽,“特么的!要是这群小白脸都跑到人类社会来娶老婆,那么人类非得绝种不可!”
俊美的外表再加上几乎永不变老的容颜,让无数人类对于和精灵通婚充满渴望,好在精灵族对于血统极为看重,很少有精灵会看上族群以外的生物,所以这种事才极少发生。
自然有人想过打精灵族的主意,然而精灵族虽然极为爱好和平,可是他们显然更关心自己的族人,一旦有人胆敢攻击他们的族人,他们就会象被捅了蜂窝的马蜂一样冲出来,对于任何一个得罪他们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场灾难!
可是这些和罗天都没有什么关系,这三天他过得非常舒服,毕竟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露出什么马脚,也不需要担心食物里会有什么加料,“这特么的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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