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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点本145】五章 我的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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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柔细,而且熟悉,让常思豪陷入迷惘,暖水在脏腑中渗透着,融拔着他的神智,忽然间,他找到了这熟悉的根由,惊声道:“阿遥!你是阿遥!”目光下落,不敢相信地道:“你的腿……”

阿遥微微一笑:“没事,已经长好了。”

那日阿遥被曹向飞踢刀斩断了双腿,又被方枕诺丢到林中,她在尸堆间昏晕一阵,缓醒过来,便往外爬,中途发现林道上灯光摇忽,又有几个人来扔尸体,她立刻伏在尸堆中不动,好在那几个人中,有一个摔了一跤,又厌恶血腥气味,远远地便不再往前来,告诉手下把那小尸体在道边挖坑埋了。【娴墨:程连安带人处理安思惕的时候。】

等这些人一走,阿遥又开始爬动,她不敢往河滩上爬,只沿着树林,一直爬到天亮。太阳出来时,她停下歇口气,检查自己的腿,断口处都被烧焦了,心里明白:这是方枕诺救了自己。当时东厂的人在,他不敢明目张胆施救,拖着自己在炭火堆里走,看似是加刑,实际是为了止血。【娴墨:小方救人不救彻,是怕暴露,这就是他在人性和事业上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阿遥只是个婢女,在他心里,救这一下尽一点心就够了,再深入则不值。侠和常人的区别也就在这一点点上。后来小方到树林边,明明带着某种意愿,但终于还是假装小个便又转身回去了,程连安觉得岂有此理,在小方而言,正是合情合理。他是顾大局的人,换姬野平、小常、梁伯龙辈必不如此。】

阿遥不敢在路上爬,那样一旦被人发现,自己倒无所谓,只怕会连累方枕诺,于是她就在树林、沟渠、草窠间爬来爬去,搓些狗尾草粒或是野浆果充饥,两天下来衣服上的血沾泥变黑,身上脏兮兮的,足以避人眼目,于是爬到一个村子,寻药铺求了些烧伤药,自己敷上。听村人说郭书荣华的队伍已经离开了,心中倒没了主意,一来惦着大哥病况,二来又不敢追去,怕让方枕诺泄了底,在江边转了一圈,心想总得先把伤养好再想别的,于是捡了两个木头块当鞋,又朝好心的村妇要了个破垫子系在腿上,撑到九江城里要饭,没想到背后来个乞丐,却是姬野平。【娴墨:是平哥儿埋了枪杆后的事。阿遥靠手挪行动慢,又要养腿伤,这时日就对上了。】

两人在庙坛边互诉经过,得知大哥无事,她心头大喜,当时就准备到江边搭船,去找常思豪。这时姬野平在背后说了句:“你现在这副样子,还找他干什么?”把她说得直了一下,背影定在那里。

姬野平贴过来单膝点地,蹲跪在她背后,望着她肩膀说:“阿遥姑娘,我早就看得出来,你对你这个大哥,绝非一般的兄妹之情,你在君山不吃不喝,每天望着天空,根本不是想你家小姐,而是在想他。可你这样,终究是没有结果的,我和你说,以前小方让我和你聊天,原来是他们的计谋,想通过我来和你套话,我发现之后就不想去扰你了,可是又发现自己很想去,现在,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但是这颗心还在,如果你愿意的话,请让我来照顾你吧,我会好好地怜惜你,我也不会一直这样落魄,我要重组聚豪,我会东山在起的。”

阿遥静了片刻,回过头来,脸上满是笑容:“你想错了。我只当常大哥是亲哥哥,他也只当我是亲妹子。常大哥是你想像不到的那种好人,我没了音讯,大哥一定担心我的,不管我变成了什么样子,我一定要到他的面前,让他亲眼确认我在活着,好好地活着,这样他才能安心。”说罢,她撑着地向前挪去。【娴墨:什么叫相信?只此便是。绝响对小常,就是缺乏这样的相信。】

姬野平望着她背影良久,追上来,说道:“我送你。”【娴墨:好汉子。有情有义。现在男人一追求不得或闹分手了,就开始散布人家姑娘谣言什么的,别说男人,连人都不是。】

就这样,两个人搭船而行,一路找到汉阳,又打听着追到眉山、到了九里飞寨,李双吉见了阿遥,十分高兴,说侯爷和夫人去接人了,估计很快就能回来,唐家人知这是常思豪的义妹,忙张罗给她洗澡换衣【娴墨:身上都弄干净了,那么后来变得和僵尸似的,就不是之前弄的。】,姬野平送佛到西,准备要走,这时秦绝响和唐根回来了,脸色很差,说大家不幸遇上了雪崩,四姑、大姐、孩子、陈总管、谷莫等人都不幸丧生了,大哥在那边给大姐看坟,不想让人打扰,因此他们这才回来。

冯二媛几乎哭死过去【娴墨:好姑娘。不写唐门亲戚,先写二媛反应,便知作者是什么心思了。亲疏只看处的怎样,岂在血缘。】,李双吉惦记常思豪,可是既然“不想让人打扰”,暂也不便过来,秦绝响情绪似乎很糟,收拾东西,当天就走了【娴墨:崖上说扔了唐根摔死也无所谓,唐根心里必也不舒服,俩人已经没法处了。】。姬野平见阿遥放心不下,便偷偷带她骑快马找来,又背着她上了山,找了一圈也没瞧见坟在哪儿。进了庙,没有人。往高处走,路被雪堵住了,回来发现庙后还有条路,上了断崖张望,好在赶上是白天,就瞧山下雪坡边缘影绰绰有个黑点,像坟包,后面还站着个人,于是这才背着阿遥寻道下山过来。

阿遥讲述时,只说姬野平和自己相遇,然后好心把自己送过来,两人之间的谈话半字未提。最后听说是姬野平背着她下来,常思豪忙问:“这么说他也在?哪去了?”

阿遥道:“我们离你还有段距离,他见你在坟前站着,于是把我放下,就走了。”

常思豪心想:“从九江到此,怎么也有两千多里路,难得姬野平如此有心,也许是因为之前刺了我一枪,他想表一下歉意,却不愿见我吧。”【娴墨:非也。事事有误会。人与人间就没有真理解透的时候。叹。】

阿遥微笑着道:“我撑着挪,走得慢,离你还有小半里地【娴墨:半里地是五百米,小半里地,大概三四百米,常人跑几十秒即到,对阿遥来说却不容易】,瞧你竟然倒下了,我赶忙加劲儿往前来,不想树林里出来条狼,可把我吓坏了,急切到不得近前,就团起雪球打它,好在这畜牲毕竟怕人,要不然,你就要住到皮毛棺材里去了。【娴墨:过去死了拿席一卷扔乱葬岗子的,尸体多半被狼掏狗咬,吃到动物肚里,是为“皮毛棺材”。老话儿有意思,如今没处听去了。】”

常思豪目光低去:“瞧你,这样还笑得出来。”

阿遥按着自己的腿,微笑道:“能活下来就已经很好了,不是吗?”

常思豪目光直去:“活着……呵,活着,又能怎么样?”【娴墨:因自己要被狼吃的事,不能不联想到小常寿。虽不是亲生,也有感情。】

阿遥知他心绪不佳,没有劝慰,只是敛去笑容,低头默默相陪。

虽然接连三日在风雪中暴露导致冻伤严重,常思豪身体毕竟有底子,养了两天,已经可以下地动作,趁阿遥出去找食物的时候爬出来一看,原来这“坟墓”建在树林边一条小草沟里,是用枯树枝搭出架子,又铺上细枝,上堆枯叶,最上面又盖了一层土。

看着这弧拱平圆的屋顶,他想:“坟头比这要尖要高,倒不如叫它蚌屋的好。它叫蚌屋,我又是什么?难不成是黑珍珠?呵,我连个石头子都不是。”

心里想着,扶树站起来,隐约看阿遥在林子里,便朝这方向走来,只见阿遥正小心地揭开一块石块,伸进手去掏,旁边雪地上,也有些扁平石块,两块一组,一块斜斜地立着,另一块竖立着。斜立着的,都是由一根小枝支撑,底下有些草籽。

常思豪明白这机关:小鸟走过吃草籽的时候,碰到小枝,石块就会落下,小鸟反射性地会往对面飞,却会撞到另一块石头,飞不过去,只是这一瞬间,就能被挤住了。【娴墨:这都是过去野孩子的损招,写它干什么?如今好容易城里有麻雀飞了,这机关太好弄,一帮闲孩子看完出去夹鸟怎么办?】

他叹了口气,心想:这一块石头,就是一条命。也许正是杀生害命太多,老天才会把吟儿和寿儿从自己身边带走吧?阿遥从石板底下刚掏出只鸟,回头看见他,忙道:“你还没好,怎么就出来了?快回去躺着。”

常思豪喃喃道:“杀生害命,造孽不浅……”

阿遥笑道:“杀生我来杀,造孽我来做,吃现成的没罪过。快回去吧。”

常思豪道:“呵!孽也有能替的?让人替我造孽,我得有多大的孽!【娴墨:好容易兄妹劫后重逢,却只知道斗嘴,小常原不是这等人,吟儿之死对他的冲击不小,心里的躁劲还没过去】”叹了口气,又问:“我有点渴了,周围好像没看见有小溪,你取水的地方在哪边?”阿遥笑道:“你看,这不遍地都是么?”常思豪看到满地的白雪,这才反应过来,道:“我真是冻傻了。”俯身抠了一块,放在嘴里。阿遥忙道:“那雪凉!你等我……”忽然说不下去。

常思豪不想让她尴尬,转开头道:“没事,就吃这一块,润润喉咙就好了。”回到蚌屋前,心中动了一念,扶着树俯下身来,挖了一大块雪放在口中含着,雪块冰冷,舌头轧得生疼,化后感觉却只是一点点水,于是含着这点水不咽,又挖一块放嘴里,跟着又挖一块……连挖了好几块,都化掉,才聚足满满的一口,过了一会儿,这水才又渐渐地温起来。

他心头大酸【娴墨:可知阿遥喂他一口水有多不容易。试问小常,此水之味,比之埋雪洞中的奶味如何?奶水之温度,比这雪水之温度,谁凉谁暖?】,侧头再看那“蚌屋”,知是阿遥为避风雪,撑着身子把自己拖到了这,然后四处捡枝搭盖起来的【娴墨:试问小常,这一避雪蚌屋,比当初锦帐温情如何?】,这地方天气如此寒冷,她必不敢耽搁时间,连日连夜一直在干,且不说那些枯枝,就是这上面一层层的叶子,一层层的土,她在这冻土之上,要挖出多少捧、爬上多少个来回?想到这里,他这一口水全都喷洒出来,猛地把头撞在树上,双眼紧闭,泪水大颗大颗滴落,心中自责道:“常思豪,她为了你,把自己弄得跟僵尸一样,你呢?你是个什么东西!”

求生的**强烈起来,他的人也精神了许多,又过两天,几乎完全恢复了体能,看着阿遥那瘦弱的样子,他暗暗下决心:“该造孽了!”

他一决心造孽,周边动物便开始遭孽,在原始森林中平平静静活了不知多少代的它们忽然发现世上竟有妖怪,这妖怪比虎安静、比狼凶狠、比狐狸聪明、比豹子跑得快,且有一长一短两个犄角,锋利无比,能拔出来也能收起来。它们发现,自从妖怪来后,自己的亲戚和天敌接连失踪,而妖怪和母妖怪的生活则直线改善,每天的食物由拾坚果、烧小鸟变成了烤野鸡、烤熊掌、烤羚羊、烤鹿排……【娴墨:长孙夫妻隐居,作者特写炖兔肉,以示其罪(前批过,古时,兔子汤是犯人吃的,故是罪人)。小常兄妹隐居,鸡熊羊鹿吃个遍,就是没兔子,何以故?无罪者有孽故。一对夫妻写罪,一对兄妹写孽,人生在世,罪孽难逃啊!】

连吃几日,阿遥的气色明显转好,面色红润,腮帮也微微有点肉了。存下的肉类还有不少,常思豪想给阿遥换换口,又准备去打些别样的,阿遥笑拦住道:“大哥,这还有,干什么出去还打?咱们活着总免不了要杀生害命,甚至走路也会踩死个蚂蚁,可是吃就可着自己的胃口来吃,走路看见蚂蚁不要故意去踩,就是咱替下辈子修的福了。”【娴墨:这才是真看开的话。太小心了反而不对,活着只要心安理得最好。杀生,打个喷嚏知道喷死多少细菌?别琢磨那个!没有用。】

常思豪听了这话,默然心受,留下来帮她处理皮毛、切肉晾干,又想:“下辈子……人真的有下辈子么?吟儿,寿儿,还有我那小妹子,他们的来生会在哪里?”

干了半个多时辰,只听远山旷野里有呼喊的声音,出来到林子边一望,只见四姑娘山下,秦自吟的坟前站着个大个子,双手拢在口边叫喊,正是李双吉。

常思豪忙向他招手回应,李双吉蹬蹬蹬跑过来,瞧瞧他,脸上有些意外:“咦,夫人孩子都死了,以为你难过,你活得倒挺精神!【娴墨:一言骂死小常、又冤死小常。】”常思豪苦笑道:“好好活着,就算是对死者的告慰了。你怎么来了?”李双吉看见阿遥在后面撑出来,笑道:“人家能来,俺怎么就不能来?告诉你吧,出大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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