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点本113】三章 手滴血(1/2)
程连安从船上下来,吩咐干事把安思惕的头和尸体简单缝一缝,又叫小笙子找来一条毯子包上,头脚扎上细绳,喊两个兵抬到南树林乱葬岗子。 夜色黑深,程连安手执火把前行,左瞧瞧,右看看,只觉腥腐之气幽幽透来,风在树林里呜呜作响,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疾行怪走一般。深入七八丈,腐臭味越来越重,前面隐隐可见大团的尸堆,月光从树隙透下来,将尸缝中支离伸出的手掌照亮,好像粪便里长出的蘑菇。
他心跳越来越快,忽地脚下一滑,身子抢扑在地上,火把撒手滚地而熄,同时感觉周围嗡嗡作响,有无数豆粒从地上射起来打在自己脸上。
他失声大叫:“有……有鬼!”【娴墨:确实有鬼,却不在林中,实实在你心中】
小笙子拿火把乱挥,光芒拖曳,将“豆粒”赶开,嗡嗡声也都止歇,他赶忙将程连安搀扶起来,道:“祖宗爷别怕,是苍蝇!南方毕竟暖和,这东西还没死绝呢!”
程连安反应过来,心中立宽,在他头上抽了一巴掌骂道:“不让你叫了还叫!”小笙子忙道:“是,公公。”程连安打完这一巴掌,看小笙子脸上红殷殷地滴下血来,吃了一惊,心想:“我哪来这么大的劲儿?”忽有所悟,翻过自己手掌照看,只见上面血泥殷红,还粘着半条碾烂的蛆,登时嗓子眼一酸,差点呕出来。在小笙子身上连擦带抹的同时,就着他手中火把照看,只见地下湿腻腻地,原来往树林里拖死尸都要经过此路,血早已把地面浸透了。
他抢过火来,强压着恶心往前照了一照,光影重重,总感觉尸堆的方向有东西在动,虚虚地问道:“喂,你们看,那边是不是有人?”
小笙子伸着脖看,刚才隐约好像确实有半截尸体在爬,披头散发,像个女鬼,这会儿火把照去,又不动了。他不敢说有,也不敢说没有,支吾着往后缩。两小兵抬得手酸,无所谓地道:“一些穷人知道这有死尸,晚上有时候会来扒东西什么的,喊两声就吓跑了。”【娴墨:看完全书翻回头再看,最感慨的反是这段。】
程连安心不落底,道:“别往前抬了,就……就在这儿埋了吧!”指示小笙子留下看他们挖坑,自己退出来到江边洗手,蹲身前倾时感觉水面亮亮地一晃,忽然再忍不住,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好半天平稳下来,他往上游方向挪了个窝,一边洗手,一边低声祝道:“你折腾得我也够了,这就安息了罢,这人间的事,万般皆由命,半点不由人。你若不是那样的,也不会受这个激,也就不会就这么死,可见罪由心生,孽由自作。非要怪,就怪你姓安,又起了这个倒霉名字,思惕思惕,倒过来不就是替死吗【娴墨:前已批过多次,人名倒置是解此书第一诀,允锋、郑直,处处可验,不可验的多半要拆字。】?可见这都是上天的安排,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叨念半晌,闭上眼双手合十“啪”“啪”拍了两响,站起身来回奔大营,瞧见方吟鹤和方枕诺俩人围着一堆篝火烤肉【娴墨:两个方,就是双方,成一家人却是双方,此笔用意可知。特将这俩安排在一起,不让曹老大陪着,也是为此。】,便走过来。方吟鹤并不知道深层的事,以为曹老大为自己出头杀了安思惕,程连安多半要挑自己的毛病,因此回话上特别小心。程连安见方枕诺衣带上多了块腰牌,便知是曹向飞给的,算他是在厂里临时行走,和当初的自己差不多。
程连安这会儿是“老资格”,拍着老腔,说些“待日后班师回京,可再依功劳申封讨爵。”之类的话,和方枕诺聊了几句,总感觉周围还有血腥味,闻闻自己的手掌,不是,左右瞄看,只见旁边不远扔着具无头尸体,两名干事在旁边守着。他皱眉提声问:“哪来的尸体?怎么不处理?”干事:“这是曾掌爷带回的人犯……”方吟鹤道:“废物!死人还有的审么?事事都要人吩咐?拖去扔了!”干事点头称是。
程连安明白,一方面他是康怀的人,和曾仕权不对付,二来这也是为安思惕的事在讨好自己。笑道:“曾掌爷的手下,脑筋都不大好使,但凡有点机灵劲儿,也不会往坑里跳了。”
方吟鹤平时没少受过曾仕权的气,陷坑前没加提醒,一半为了确保计策的执行,一半也确是想看他的笑话。厂里四位掌爷,曹老大带出来的人都惧他,吕凉带出来的人都服他,康怀带出来的人都敬他,曾仕权带出来的人都恨他。听程连安这么说,显然对曾仕权也有着不满,这倒丝毫不稀奇的。因此嘿嘿一乐。
那两名干事拽着脚,把尸体往树林的方向拖,张十三娘身子胖大,拖起来也缓慢费力。程连安扫了一眼,见她身上的肉白白嫩嫩,两颗硕大的**倒垂着,颈子上挂着些碎肉,好像摔烂的西瓜,随着拖动兀自流汁淌血,在地上拖出一条黑湿的血线,不由得又是一阵恶心,问道:“这是曾掌爷弄死的?”
方吟鹤摇头:“是大档头。曾掌爷是点心房出身,手头零碎,哪像曹老大这么脆生。”
方枕诺道:“早听说东厂曹大掌爷行事狠快、鹰武过人,见面时看倒也和气,哪知动起手来,果真是雷霆万钧。那时若非他出手,只怕侯爷已出事了。”
程连安饶有兴趣地问:“以前闲聊天,我听厂里人讲,说咱们曹老大是什么‘杀手学堂’出来的人,是不是真的?”方吟鹤道:“都这么传,但是,好像没谁听他亲口确认过。”
程连安道:“我在厂里的日子也不短了,和别人都好接触,唯独吕凉和曹老大,见了面儿,话也难递上一句。”
方吟鹤一笑:“吕掌爷其实好说,人有癖则不难交。”程连安笑了:“哦?你知道他?快和我说说。”方吟鹤笑道:“他这人有个爱好,就是收集各种马鞍。若到他家去就知道了,各朝各代的马鞍,金的银的,什么样的都有,手底人背着都管他叫聚鞍公。先前侯爷离京的时候,督公送了一匹三河骊骅骝,那鞍子就是从他那要的,据说是当年元鞑子皇帝的御用品。”
程连安道:“啊!那个是他的吗?我见着了,的确是好东西。纯银的过梁,还錾着蒙古字儿,但懂蒙文的督公却又都读不出,倒是你们四爷认得,说了一通什么八四八,又是序列五的【娴墨:实八师巴、旭烈兀,想来是用八师巴文,写的是旭烈兀的事】,听得人云里雾里。又说那錾的字是什么……马儿要追着云彩跑……时间久些,倒记不大清了。”【娴墨:借闲话补小常离京前事,穿插不着痕迹,更与后文一克哈屯之喜遥遥相对】
方吟鹤道:“是,四爷跟我们聊天时也提过,说上面刻的字是蒙古谚语,意译过来,大概有点‘好男儿志在四方’的意思。他在私底下还给此鞍起了名,叫‘追云逐日’,说这鞍子得配条黄毯披挂在枣红马上,趁着夕阳垂低、天澄云淡的时候放在大草原上骑去,那时候天上一朵,地下一朵,马奔起来走金光闪红过绿,就如同太阳在水里的影子,一定好看之极。”【娴墨:东厂人也有浪漫。人只要心境一变,世界就跟着变,心若不变,移民到加拿大,眼里看到的也仍然是**与黑暗。】
常跑外办事的人,说起马来便提精神,程连安倒是兴致缺缺,喃喃道:“鞍子这玩意儿,上驮大人,下压骏马,自在中间受折磨,吕掌爷喜欢这东西,难说没有他的一番深意呢【娴墨:笑。小程有文思。何不写本自传?书名可定为《我的青春没有小鸟》、《杀死一只青春鸟》、《永别了,小鸟》,做一套青春文学丛书,定比《白雪公主与七个管晋民》好看。】……哎?方先生,你笑什么?”方枕诺道:“哦,没什么。”程连安道:“大家已是自己人,有什么放不开的?有话就说嘛。”方枕诺笑了笑,似乎觉得惹他存了个心思反倒不好,解释道:“我是在想,爱屋才能及乌,吕掌爷爱的多半不是鞍。”程连安略直一下,会了意,嘿嘿地也笑了。
方吟鹤也琢磨出了个中意味,只恐顺着话音儿说深了,对大家都不好,岔开道:“呵呵,至于曹老大,倒真是没什么可说,最著名的,大概就数他那句口头禅了……”他笑容忽然收敛,站起来【娴墨:倩肖夫斯基式悬念】恭身道:“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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