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83zws.com
首页 > > 六道仙尊 > 第二百二十三章 镇狱锁龙大阵

第二百二十三章 镇狱锁龙大阵(2/2)

目录
好书推荐: 渡灵师 武逆星河 网游之侠行天下 网游之雷神降世 大剑 凌风诀 道天途 妖孽神棍 五代群龙记 豹牙

叮嘱了炼狱,毕凡心中踏实不少。

毕凡开始仔细搜索,因为龙貂在恢复实力,他也不好去打扰。

龙貂寻找宝物,无人能够相比。

有龙貂在身边,毕凡省心又省力。

不过,沒有龙貂在身边,毕凡寻找宝物还是不错的,他还有炼狱帮忙。

他的神识扫过,要是有宝物在周围,都沒有办法逃过他的眼睛。

……

恒远,不死一族强者,曾经带着一队不死一族强者,进入锁龙绝域,为不死一族打前站。

当初,不死一族强者大举入侵鸿蒙皇宇,一开始占据了上风,于是,他们派出了不少强者,去探索九大绝地,希望能够增强种族的实力。

可惜派出的九队不死一族强者,全部都有去无回,让不死一族强者损失惨重。

恒远是进入锁龙绝域的不死一族强者首脑,进入锁龙绝域之前,就有顶尖准至尊级别的修为,他手下还有十名准至尊级别的强者,百名鸿蒙圣尊级别的强者。

如此强大的队伍,闯荡锁龙绝域,损失惨重,最后只剩下了恒远。

恒远和两名高等准至尊级别的强者,被困镇狱锁龙大阵,而且遭到了其他强者的攻击。

最后,两名高等准至尊级别的强者施展血爆,杀了强敌,跟强敌同归于尽。

只剩下恒远,被永久镇压在镇狱锁龙大阵之中。

本來,镇狱锁龙大阵之中有大量的宝物,可全部被他吞噬了。

恒远修为不断壮大,可惜一直沒有冲破瓶颈,成为鸿蒙至尊级别的强者。

要是他能够成为鸿蒙至尊级别的强者,肯定能够冲出镇狱锁龙大阵,重获自由。

只是不死一族强者得天独厚,可想要修炼成为鸿蒙至尊级别的强者,难度更大一些。

要不然的话,不死一族强者早就灭绝了其他种族,使得鸿蒙皇宇、无尽异时空都成为不死一族的领地了。

恒远修炼了那么长时间,已经进入死关,可还是无法冲破瓶颈。

他的修为几乎到头了,有鉴于此,他直接跟镇狱锁龙大阵里面的一切融为一体,然后开始闭死关了。

恒远有着非同一般的想法,他竟然想要把镇狱锁龙大阵融合进体内,然后冲击鸿蒙至尊的瓶颈。

要是让他融合成功了,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恒远有大毅力,天赋更是告绝,经过两千多万年的修炼,竟然接近要把镇狱锁龙大阵融合成功了。

说來也该他倒霉,要是沒有毕凡他们进入镇狱锁龙大阵之中,把他修炼打断了,他要不了多久就能够成功。

可惜,被打断之后,恒远想要融合镇狱锁龙大阵,难度变得更大了。

恒远自然大怒,不过他沒有贸然杀出來。

被困的两千多万年里面,他不知道猎杀了多少闯入镇狱锁龙大阵的强者,经验丰富。

他虽然沒有完全融合镇狱锁龙大阵,可也能够跟镇狱锁龙大阵的气息相融,他要隐匿气息,沒有任何人能够查探到他。

恒远知道毕凡他们进來了,就变成了镇狱锁龙大阵里面一块石头,气息彻底消失了。

毕凡经过恒远身边,都沒有查探出异样來,连混元降妖伏魔塔都发现不了恒远,可见他隐藏得多好。

当毕凡最接近恒远的时候,恒远突然变得巨大无比,直接把他包裹了进去。

不死一族强者,变化万端,而且**力量强悍无比,被他们包裹住了,能量会不断被吞噬,难以脱身。

毕凡跟不死一族强者接触了那么长时间,自然知道不死一族强者的厉害,他不想被包裹住,可恒远出现得太突然了,让他措手不及,被恒远包裹住了。

毕凡不敢大意,连忙给分身发出了信号,让他们一起來对付这名不死一族强者。

他不知道不死一族强者为什么会在这个困阵之中,也不知道有多少不死一族强者,眼前的不死一族强者气息很强大,比身为顶尖准至尊级别强者的魔云还要强大许多。

这样的不死一族强者,引起了毕凡的重视。

恒远的吞噬之力非常强大,刚刚开始,毕凡的能量不断流入他的体内。

“吞噬漩涡,空间黑洞。”毕凡连忙施展出绝招,对抗不死一族强者的吞噬。

就算这样,他吞噬的速度,竟然还不如这名不死一族强者。

“好强大的不死一族强者,这是我所遇到的最强对手了。”毕凡赞叹道。

惊讶之余,他更加不敢大意。

在九大分身沒有赶到之前,毕凡催动了黑洞核心,全力吞噬。

而且,混元降妖伏魔塔祭了出來,直接把毕凡和恒远罩住,防止恒远逃跑。

好不容易困住一名如此强大的不死一族强者,自然不能让他跑了,把他全身的能量吞噬了,还可以提炼混沌法则种子,说不定还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恒远刚刚开始,还占据了上风,可转瞬间就感觉整个身体都要被吞噬走了,他顿时感觉不妙,看首发无广告请到

请分享

83中文网最新地址www.83zws.com
目录
新书推荐: 新十日谈 冷宫奶团忙碌碌:这家没我得散! 大明:我有无数生活技能 朱棣巡查后,硬说我小小县令要造反? 从黄巾开始杀穿三国 大明第一武夫 大明:我想摆烂,你却让我当皇帝? 凶猛败家子:开局捡个便宜美娇妻 三国:蜀汉败家子,开局火烧卧龙岗 假太监:苟在后宫修炼成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