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1/2)
杨敏之是杨弘毅的独子,今年十六岁,眉眼生的甚是端正,只是皮肤不是一般的黑——晒的。
杨弘毅的原配当年因为他惹下泼天大祸,麻溜儿地跟他离婚了,对于这一点杨弘毅并没有多少遗憾:反正也还没生孩子,不至于让孩子成了没娘的小可怜儿,就那么一个才结婚没多久的老婆,既然嫌弃自己不靠谱,那分就分了呗!杨弘毅离婚之后,仕途依然走得磕磕绊绊,再加上他本就是流民出身,家乡在哪里都记不清呢,自然没什么人催他成亲,再加上第一段婚姻实在没给他留下什么美好的印象,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考虑再娶的问题,拖到四十上下才又续娶了一位夫人,第二年就生了个儿子,便是杨敏之了。
要说杨弘毅也是倒霉,第一位夫人呢,反正感情也不算深,分了就分了;可第二位真的是跟他情投意合,可在一起只过了十年,儿子才□□岁与便故去了,丢下杨弘毅跟独子相依为命。
杨敏之其实是字,他的大名是杨秀,照理说他今年才十六,还没到取字的时候呢!但是杨弘毅考虑到自己没啥亲人了,自己又是武将,这几年边境不太平,说不准哪一天他就上战场了,玩意运气不好把命丢了,死的时候儿子还没有字,多遗憾啊!所以他儿子十四的时候,杨弘毅便给儿子取了个字——确切地说也不是他起的,那会儿陈益南正好要告老还乡,他趁着陈益南还没走,死乞白赖地问陈益南给儿子求了个字。好吧,其实什么怕自己万一死了儿子没有字比较遗憾啥的都是屁话,他只是知道自己肚子里墨水少,怕万一起名起出个笑话来日后到了地下被夫人埋怨,于是干脆趁陈益南还没走赶紧蹭一个。
杨弘毅本就没什么亲人,所以即便是成亲以后,他也是常年带着夫人跟孩子在军营里过日子的,他家在济南倒是也有个宅子,只是杨夫人在一年也在那里住不上两个月。等到杨夫人死了,杨弘毅更没兴趣回家了,回去干嘛?就那么几个老仆蹲着,没亲人的宅子那就是个宅子,不叫家啊!索性走到哪里就把杨敏之带到哪里。
杨弘毅自己就是个粗人,军营里更是找不到几个肚子里有墨水的,阳明指的成长状态也就可以想象了——杨夫人活着的时候还能稍微管着点儿子,她去世以后杨敏之算是彻底放羊了!
爬树捞鱼是杨敏之十岁以前的日常生活,往厨房的大米袋子里混粗盐那是他两岁就干过的事儿,拿火药炸厨房,往他爹的茶汤里放巴豆那都不算大事儿了,按杨弘毅的话:他这儿子就差在腰上绑上一圈儿的窜天猴直接窜上九天揽月了!
尽管杨弘毅自己也是这么长大的,但是人嘛,都这个德行!自己做不到的事情总认为孩子应该做到,要不怎么有“有种鸟儿飞不高,但他要求他下的蛋日后必须能冲出云霄”的说法呢?杨弘毅也不能免俗。他自己小时候淘的恨不得把天戳个窟窿,却不代表他能忍受儿子欲上九天揽月的表现,所以追着儿子揍那是常事儿——毕竟杨将军小时候也是这么被亲爹揍的,虽然他□□岁就做了流民逃荒,可是对更小的时候被爹娘拎着扫帚追着打的事儿还是有点印象的。
杨弘毅其实对黄鹂是有点私心的:自家儿子不着调,十五六了还是混世魔王,黄鹂年纪这么小就这么懂事,让儿子跟她处处兴许能改改脾气老实点?毕竟少年人在漂亮小姑娘面前一般都会比较矜持的。
杨弘毅打这个主意的时候完全忘了自己小时候是怎么偷偷把毛毛虫扔到喜欢的小姑娘的脑袋上的事儿了!
杨敏之跟黄鹂见面后简直是天雷勾动地火,不不,是针尖对麦芒!杨弘毅想看到的王八看绿豆的景象完全没出现,因为杨弘毅见到黄鹂的第一句话就把黄鹂给惹恼了:“好好个小姑娘,怎么起个鸟名儿?”
黄鹂:……
陈益南:……
杨弘毅:……妈的老子先打死你个小畜生吧!
于是杨敏之跟黄鹂的初次见面,就以杨弘毅的全武行作为开端,整个陈府的人目睹了什么叫做不着调:爷俩一个追一个跑,硬是从屋里跑到院子里最后追到房顶上……故事的收场是杨廷辉一脚踩空从房顶上滚下来,杨弘毅大鹏展翅状从屋顶直接跳下来把他按倒,然后结结实实地把这个败家儿子揍了一顿。
杨敏之被成了猪头,黄鹂也没好到哪里去,杨敏之算跟她杠上了!
从这一天起,黄鹂便开始了被杨敏之各种挑衅的日子——当然,杨敏之乐此不疲的原因也是因为黄鹂总是要正面迎接他的挑衅,绝对不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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