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魔气治愈(1/2)
林赐觉得现在所有的事情都是那么简单,比如治病,就算是让人起死回生也不是不可能。
别人再世为人,而我,再世为神!
“青萝那丫头还真是帮了我个大忙。”林赐笑了笑心里想道。
原来,帮芙殇解除封印之后,林赐怎么也不能接受一个绝世大美人儿就这么赤身裸#体的在自己身边,就算是有一件黑色风衣阻挡,可是想想她黑色风衣里面什么都没穿还是受不了,发现锋势城离这比较近,于是便带着芙殇来到锋势城城内购置衣物。
被囚禁了三百年的芙殇开心的就像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般一路蹦蹦跳跳东走西串,想想一位有着绝世容颜的成熟女人,就这么娇俏可爱,这杀伤力导致走到哪就有无数目光跟到哪儿。不过她可不会在意这些,三百年没有见到外面的世界,当然要好好逛逛。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止衣物购置了好几套,就是一些在林赐眼里毫无用处的小玩意儿也买了一大堆。
锋势城是腾龙帝国七大领地之一的壁蜃领地中比较繁华的大城,虽然不比壁蜃领地主城那般宏伟,可也有一些历史遗迹与当地文化。
锋势城城内最热闹的街只有一条,正当林赐为芙殇这么没完没了逛下去的情况而头疼时,他看见了离他们不远,一处衣料摊位上正在挑选衣料的青萝。
青萝似乎也感觉到有人在注意她,虽然注意她的人很多,但大多都是些贪图她美貌的男人和嫉妒它美貌的女人。而这道目光有些熟悉,所以抬头望去,结果四目相对,青萝顿时有些火冒三丈。
“嗨,小青萝,好久不见,十分想念。”林赐笑着走向青萝打着招呼道。
“我可不想见到你。”青萝白了林赐一眼道。
她觉得很委屈,自己本来只是一个小小的狐媚族人,靠着有些天赋的修为在尘夜森林里努力修炼,渴了喝泉水,饿了采些野果打些野味来吃,修炼遇到瓶颈就必须用自己天生的媚术去勾引男人吸其阳气。
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狐媚族族人正常的生活,这样的生活却被一个让她第一次觉得媚术不是无所不能的男人给打乱。
他进入她的世界,让她干脏活累活,还要她领路,一路上还问了许多莫名其妙有些奇怪的问题。就好像……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似的。
在尘夜森林的那段时间她才知道,原来实力强横的人可以如此嚣张跋扈。当她发现一只五级魔兽鬼翼风豹正向她以闪电般的速度扑来时,她除了闭上眼睛尖叫和等死外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而在下一秒睁开眼睛的同时,已经有一个男人一脚踩在鬼翼风豹的头颅微眯着眼对着自己笑。那一刻,她觉得这个男人和其他男人有些不大一样,除了更强大之外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似乎有种天下舍我其谁的错觉。
轻松解决以速度和残忍著称的鬼翼风豹,完事还能笑的那么惬意自在,不得不承认,在她眼里,这个男人是那么的有安全感,就算一路上被这男人欺负,就算她自己嘴巴上一直抱怨,其实她还是很享受跟他在一起的时光。
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始终孤身一人,感觉到附近有强大的魔兽出没赶紧逃走。那段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几天,在自己一百多年的岁月里这十几天真的不算什么。可是却怎么也无法忘怀。
她把他带到了城镇,这也相当于把自己也带入了城镇,而不用再在尘夜森林漫无边际的待着,她也想像人类的少女般天真无邪自由自在,进入城镇的时候她便知道这个愿望不可能实现。
她总感觉他似乎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可这仅仅只是自己的猜测而已。可是一个这么强大看不出实力深浅的男人怎么可能平凡普通一辈子呢?想想就觉得好笑,自己和他最初认识的时候还想吸走他的阳气呢。
来到人类的城镇,他便为自己找着了镇族神器“灵魄之舞”。族人们用了两百多年的时间都没有找到,而这家伙随便进一家店就找到了。更让人想笑的是,他居然把灵魄之舞当成一个补偿自己的小礼物……
而后几天他都是漫无目的的,时常静静地待着,如果不去看他的眼睛的话,还以为他只是闲着无聊打发时间。可有一次无意中看见他的眼睛就被深深地吸引了,那是一双毫无杂质的眼睛,深邃且醒目,好像在思考着什么事情,看他的眉头有时紧皱就能发现。
他一定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可是为什么平时总是微眯着双眼,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睛里到底藏着什么。
后来遇到了黑风等人,他并没有出手,他是想让自己出手,是想锻炼锻炼自己的灵魄之舞。可当黑风等人被消灭时,正在和冷如冰交谈时却发现这家伙不见了。一声不响的消失了。
青萝知道自己很生气,气的双手忍不住一阵抖动。他把自己带入了人类城镇,自己却不声不响的走了。
跟着冷如冰去了锋势城城主府。府上的人都对她很好,好的跟自家人似的,尤其是冷如冰的哥哥冷如霜好像对自己有特别的感觉。对,这是女人的直觉。
看见了他们的妹妹,那是一个大家闺秀的美丽少女,如果让她就这么从这个世界上离去,实在是太可惜。
这两天闷闷不乐,于是就在街上游走,散散心。没想到却碰上了那个喜欢微眯着眼,好像什么事都藏在心里不表现出来的讨厌家伙。
话锋回转。
“我可是很想见到你哦,没想到这么有缘又相见了。”林赐已经来到青萝身前,看着她有些娇羞而有意避开的美眸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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