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2)
胡蝶匆匆领王命而去。顾青钟在后提醒:“你的酒杯。”
“你先收着罢。”胡蝶回头一笑。
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仓促间那一笑,流露出一世都未曾展现过的嫣然,映亮了顾青钟的眼底心间,再也不能抹去。
她进了宫。那时喻王正好公布了想吞并张郡的主张。群臣纷纷劝阻,喻王大是不快,一听胡蝶来了,高兴坏了。他想胡蝶作战英勇,一定主战。他要把她叫到廷前问。她一定支持他的主张!这样一来,看到一女子都不怕打,百官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没想到胡蝶一听就反对,说什么不可战者有五。连年征战,民生已疲,人心思和而不思战,此其一也。张、喻之间隔着沙漠,大军往来不便。张郡败退,正因为渡沙来战、补给不便。喻郡国力远不如张郡,渡沙追过去,地利人和全部倒转,怎么得了?此其二也……
罢罢罢!喻王也不要再听什么三、四、五,怒发冲冠,叫把胡蝶拖下去斩了!胡蝶夷然不惧道:“死生一场梦,我权当已经丢在了那张网里。可怜的是我大喻秀丽河山、忠诚战士、劳苦百姓,都要被陛下断送!”
这话大不敬,群臣以为她死定了。没想到喻王脸色变了又变,徐徐道:“如果人人都像卿这样忠义直言,岂不是我大喻的幸事。”
胡蝶岂止逃过一劫,而且更是加官晋爵。她推谢,喻王也不客气,对她道:“知道卿忠心,我王家没什么吝啬的。不知卿吝不吝啬?”
胡蝶奇道:“我吝啬什么?”
喻王对她和盘托出:喻、张和解,于民休息,这且罢了。喻王对张郡总不放心。好在张王听说了胡蝶的美色,很是垂涎,想要纳进宫做个妃子。“踏平大喻,活捉蝴蝶”这句张军中的口号,胡蝶也是听说过的。喻王打算着。不如把胡蝶嫁到张郡去。一来么作个间谍,二来么张王总也不肯赔给喻郡军费,借着彩礼的名义。想必张王也不好意思不松口了。但是胡蝶吝不吝啬自己的身子呢?
胡蝶低头静了很久。手按在衣襟上,苍白如一段失血的梦。喻王以为当天得不到答案了。她开口,只有一个字:“诺。”
一诺千金。
千金买珠、万金置缎,红染裙褶、香浸胭脂。喻郡的蝶帅将去张郡和亲。山口的顾青钟大军反戈而回,令鲜血把喻京染得比嫁妆的绸缎还要红。血腥味淹没了胭脂香,喻王须发花白的头颅被顾青钟亲手斩断在御阶前。他居然还有脸拉着胡蝶跑来道:“看!你来看!”
胡蝶把他的手拍开:“看什么?”
他哑然,掉转眼睛,凝视胡蝶。
那一刻。他的眼神,胡蝶也不知该如何形容。仿佛他要把他自己的心来给胡蝶看,或者剖开胡蝶的心口。把他自己埋在里面。
让他怎么跟胡蝶说呢?她是被喻王算计了。她在困局中,已经无解了!顾青钟是不得不这样做。但却不能告诉胡蝶。
不能告诉她说:喻王不是真的要送你去和亲。他的修为已经挽不回衰老了,脸上打起褶子、头发也白下来,仍然宠爱着好几个美人,见到胡蝶这样美,又生邪念,可惜她本人显然不会愿意,民众又向着她,强行霸占未免困难。喻王王心生一计,假意和亲,哄得张王来接亲,他将胡蝶私下劫走,囚禁起来享用,却倒打一耙说喻王杀人,既可名正言顺翻脸、突袭喻王,又可发动民众拥护战争,三全其美,岂不很好?算是这样算计,然而王后只有一子,虽然立为****,等了半个甲子也没有登基的机会,喻王又不断有新宠,王后只怕儿子的****会断送,听说喻王有这个疯狂的计划,索性透露给顾青钟。顾青钟自然急着来救人,是王后趁乱杀了喻王,还有喻王身边参与了假和亲阴谋的僮子、老奴。
顾青钟本来是绑起喻王,让胡蝶来看看喻王,让喻王亲口向她认错。他也没有想到拉她跑过来,看见的是这样血腥的场面。他嘴巴张了张,又合上了。到这一地步,他也知道,解释是没有用了。他是个聪明人,很知道,这时候,不但她入局,他也已经被困进局里了。轻举妄动是很危险的。
这样一来,顾青钟无法向胡蝶澄清事实。喻郡王后很满意他的表现。她坦率的告诉他:胡蝶身上已经被她下毒了,顾青钟只有好好扮演一个篡位者才能得到解药。
篡位者明明是喻王后跟她的孩子!但是她要顾青钟背锅。因为篡位者为大家所不齿,而大臣们也还忠于喻王。喻王后怕自己母子公然篡位,纵坐上王位也是不稳的,所以希望顾青钟担下弑王的罪名,然后再乖乖“受诛”。太子就可以即位。
何况,喻太子心仪的妻子人选是胡蝶。王后想想:让胡蝶先受反贼囚禁、继而诛杀反贼,赚足民心。太子娶了她、她辅佐太子,岂不是最好的结局?
就连顾青钟也无法否认这一点。既无法翻盘,他为了胡蝶的好结局,只好顺着王后的剧本演下去了。
他终于找回了声音。声音嘶哑、安静,对胡蝶承认:“如你所见,我篡了位。”
地上的鲜血与残肢,都在为他的话语作注脚。胡蝶相信,他甚至把王身边的僮子、老奴都杀了,毫无怜悯。
但他至少没有杀王后,只是废为命妇。诸王子都斩杀了,只有王后所出的太子因为代父出使别国,幸免一难。至于胡蝶,拒绝与他成亲,被他贬为奴隶囚禁了。
当年花妃尚且不肯受辱受囚,蝶帅岂是囚得住的?胡蝶逃跑了。
喻王后很高兴胡蝶逃跑。她甚至帮助胡蝶逃跑!如果胡蝶不跑。她这剧本怎么演下去呢?她的计划是:胡蝶逃跑了,然后诛杀了顾青钟,然后举郡庆祝,太子娶胡蝶。一切都美满了。
可是喻王后太低估了胡蝶的智商。
一个叱咤边关、挥戈击敌的女子,是这么容易糊弄得过去的吗?何况胡蝶对于顾青钟……是有情意的。她一开始特别气顾青钟,就是爱之深责之切,但是后来一想想,这事儿还是有破绽,再综合到她平常对顾青钟的了解,越来越不对了。这次逃跑出来。喻王后是悄悄的协助她。但是协助得太着急了,胡蝶更加起疑了,将计就计。不但没有去杀掉顾青钟,反而直捣黄龙,去揭穿了王后的阴谋!
喻王后也是蒙了,忙着跟胡蝶解释、要求原谅——注意。是要求,不是请求哦!她王后的架子还在。而且——哦对了她想起来了!胡蝶身上还有她下的毒呢!她本来是用这个要胁顾青钟就范的,现在么,就拿来威胁胡蝶本人还不行吗?谁不怕死呢!
胡蝶不怕。
她直接击杀了喻王后。
该下手时,胡蝶是从来不迟疑的。在战场上。她见过太多犹豫不决、以至于反遭所害的例子。
如果曼殊在这里听到胡蝶的心声,一定会热烈的赞同她:对啊对啊!像很多电视电影里,为什么反派杀不死主角?全都是因为太鸡歪了啊!明明把主角拿枪指头了。还不爆;明明刀搁脖子上了,还不砍。都要啰嗦一会儿、或者狂笑一会儿、或者想侮辱一下主角,然后就被主角反爆了。
不不,胡蝶才不想被喻王后反爆。
她干掉了喻王后,并且不想成为顾青钟的负担——毕竟她身上有毒嘛!暂时死不了,但是要彻底解毒很麻烦。唉!就是这样才讨厌!如果反正要死的,那索性放开了,跟顾青钟一起享受一下最后的时光,也不错。可是偏偏这毒可以拖很长一段时间,那么可以想见,顾青钟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为胡蝶续命。这财力物力!怎么耗得起?要知道他现在正在风口浪尖上。喻郡要靠他了!他怎么负担得起胡蝶?胡蝶怎么肯让他负担?
她跑了。
当时,只有沙漠的一边,因为条件过于恶劣,把守不算严密,胡蝶就往那边逃跑了。
沙漠是这样酷热,空气仿佛都被烤得模糊了。
有个老头子在整理门前遮阳的棚子,手上皮肤又瘦又干,眼窝陷下去,沉默而耐心。天边与沙海相交的那条线上出现一个人影子时,他只是默默的动了动眼珠子。
一开始,他以为那是商队。后来他发现那只是一个人,穿着白衣服。在碧天与金沙间,那一点白影格外醒目。为了反射光与热,白衣是沙漠中常见的服色。但孤身在大漠中行走的人可不常见、简直等同于找死哪!老头子看了又看,还是回到屋子里躲太阳去了。等他再出来时,那孤身的旅人已走近他的屋子。
是个女人,不算很年轻了,但还是美。就算被酷暑折磨得如此憔悴,也还是美。就算额头太宽、骨骼线条太过刚硬、神色又太过冷漠和骄傲,她那双眼睛却让老头子想起年轻时做过的一个梦。
梦里深邃的潭,映着点点星光。他沉在里面几乎不愿醒来。
女人的白袍子质地很好。她把袍袖撩上去,将手腕上的金镯子褪下来给老头子,说:“水。”
十足赤金。阳光打在上面,灼灼的扎人的眼。她的嘴唇干涸得像整整一个春天都缺乏灌溉而坼裂的土地。她的手腕上有一道红色的伤痕。
老头子知道她需要水。但是沙漠中的水是很贵的,甚至比金子还贵。
于是女人又撩起另一边的袖子,褪下珠钏。那珠子一颗颗有龙眼大。
尘土弥漫的小窗户后面,一双眼睛也瞪大了。老头子无奈的继续向女人表示:如果她想多要点水,那最好再多给点金银珠宝。
虽然她的眼睛美得似他年轻时能梦想的最美星潭,可他已经不再年轻了。他的老婆子在窗户后面瞪着。他不得不现实一点。沙漠里的水真贵到这种程度?也许。反正这个女人已经别无选择。他看到她双腕上都有伤痕,那弧度让他顿悟:是镣铐留下的痕迹。
沙漠的南边就是喻郡。女人是囚犯,从那边逃过来的吧?只有穿越大漠,才能进入另一个郡地,暂延残喘。逃犯是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女人把身上所有珠宝都交给了老头子。老婆子从门里递出一件半旧白麻袍。老头子呆了呆。老婆子把麻袍用力朝他一捅。老头子就请女人把那件贵重的白袍子也换下来了。女人没有抗议。在她掀起袍子时,老头子看见她的身体线条,如此美好,如图画书中的母豹子。然而如此疲倦,是一只死境边缘的母豹。
老婆子在门里粗暴的咳嗽,将一只水壶捅给老头子,让他交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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