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三 力量(1/2)
圣斯历128年。
和煦的阳光穿透云层,洒落在帝都佛伦萨街面上。街道上的人们受到阳光的洗礼,精神倍增。阳光是天底下最为公正的东西,它将自己的温暖赐给众生,而不会在意受赐者是贵族还是平民。
威廉森家族在烈格森斯帝国已有很长一段历史了。族长劳德洛,也就是罗猎的父亲,在帝国中担任着一个不大一小的职务。他为人低调,老奸巨猾,虽然在官位和爵位上属于“爬”的级别,但虚名在他眼里,却不及生活的实际来的实在。
毕殊的死对罗猎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只是少了一个同桌喝酒比拼泡妞的损友罢了。他和另外的几位损友享受了一顿奢华的午餐之后,便匆匆回家了。他有些累,大概是昨夜“夜湾”那个新到的精灵在某方面的功夫的确不错的缘故。
“夜湾”是佛伦萨最为著名的酒馆。当然,酒馆只是表面上的用语,他真正的用途自然不说即明。想当年,罗猎和毕殊正是在“夜湾”为争一个精灵尤物认识的。
在大小仆人的笑脸相迎下,罗猎来到了父亲的客厅。本来他只是想回家小睡一会,但刚一进门便被告知劳德洛急急见他。
“那个可恶的家伙!他简直已经没把我放在眼里了!这么重要的事,不但不和我商量,居然告都不告诉我!”罗猎在厅外的时候就听见了父亲的大声嚷嚷,言语中无比愤怒。在罗猎进入客厅后,父亲又重复了一次。看来这句话他已经说了好几遍了。
客厅内除了劳德洛外,还有罗猎的俩个弟弟,二弟阿米达和三弟杜斯科。不知为何,平日里脸上总是挂着微笑的罗猎在看见父亲和弟弟后脸上变得严肃下来。
阿米达长的十分俊朗,双眼神采奕奕,一头的金发潇洒飘逸,和父亲年轻的时候几乎一样。他和弟弟杜斯科的发色和父亲同出一脉,但唯独大哥罗猎却是独特的黑发。他的声音洪亮,铿锵有力:“我看这是萨西斯的阴谋,他是在觊觎科沁的产业!”
杜斯科年纪最小,但却早已打理家族的事业了。并且劳德洛正在动作,准备为他在帝国讨个差使好磨练磨练。他的声音不但不如阿米达的洪亮,相反还有点深沉的味道:“萨西斯叔叔见父亲越做越大,越过越好,他这心里自然是不平衡的。”
劳德洛双手在几上狠狠一拍,道:“你还叫他叔叔!哼!当年他被逐出威廉森家族,要不是我这个做哥哥的念及旧情,不但让他回来,还让他去打理科沁的产业,他能过的像现在这般舒适吗?可他倒好!翅膀硬了,眼里就没我这个哥哥了!”
罗猎站在一旁,斜靠在门边,垂着头微闭着眼睛。只是听着父子三人议论,而自己却没有打算开口的意思。
劳德洛也不在意,对于罗猎的态度他早已习惯。他负手而立,淡道:“我不能再放任他了,科沁我必须要收回来!”
杜斯科道:“父亲,要收回来谈何容易?萨西斯叔……在科沁呆了近十年,地方上的官员和家族在当地的任职人员几乎都是他的人。你一道命令就想把他召回来是不可能的。”
劳德洛点点头,顿了许久,方才说道:“所以,我们要亲自去一趟。”他朝离自己较远的罗猎看了一眼。
阿米达道:“父亲,家族在佛伦萨的事业离不开您。而我,后天得保护侯爵大人……”
“不用说了,我去。”一直安静的罗猎突然说道:“父亲,家里最闲的就是我,我去吧!”
罗猎主动提出这个请求,让劳德洛眼里掠过一丝喜悦,他那自信的眼神仿佛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他点点头,道:“罗猎,你是威廉森家族的长子,你去自然是最好不过了。我给你一笔钱,你把萨西斯那混蛋赶走后,就在科沁待命吧!”
罗猎转过身,目光没多在父亲和兄弟上多停留,便向门外走去。“我累了,想去睡一会。其余的事情就麻烦父亲安排吧!”
“什么时候能出发?”
“明天清晨。当然,如果父亲实在着急,那么我睡醒后就可以出发了。”
看着罗猎离开的背影,劳德洛和阿米达脸上都浮现出一丝笑意。
罗猎何等聪明,他知道今天的事情是劳德洛有意的安排。他不想和他们多说话,也不想听那些虚伪的语言,所以才自己主动提出北上科沁。佛伦萨对于罗猎来说没有任何留恋,如果非要说有的话,那也只是在拥挤的街道和琳珊的那一瞥。
罗猎虽然是威廉森家族的长子,但并不被劳德洛所喜爱。不喜欢的原因也诸有多种,罗猎的母亲是劳德洛的原配,但并得不到劳德洛的疼爱。他最宠爱的,是阿米达和杜斯科俩兄弟的母亲。而最为可怜的是,罗猎的母亲在生下他没多久后病死了。如果换做别人,那段童年的记忆绝对是非常的凄凉。但穿越后的罗猎除了身体外并没有丧失任何前世的东西,年幼的他其实已经活了近三十年了。似乎从出生起,他就和威廉森家族继承人没关系。然而随着阿米达一天天长大,以及劳德洛对阿米达的喜爱和栽培更加确定了这个事实。
不过罗猎却不在意,稀里糊涂的穿越让他顿时失去了亲情、爱情、友情和理想,犹如死了一般。对于劳德洛和这个世界的母亲他根本就没有任何感情。从小到大,他只顾拿着父亲按时发给他的钱挥霍,和损友们喝酒泡妞。他觉得这样鬼混的日子也还不错,没有理想,没有追求。但直到和琳珊的那一瞥,直到爱神戴安娜的出现。
戴安娜之书悬浮在他胸前,他随意的翻了几页,全是空白。茫茫人海,格西圣斯大陆似乎并不比以前的世界要小,这八个女人又要从何找起呢?唯一的办法,也只有游历四方,走一步算一步了。
罗猎很清楚劳德洛的安排,他这是要把罗猎从佛伦萨赶出去。阿米达一天天的成熟,他也一天天的老了,他可不希望罗猎以后会以长子的身份阻绕阿米达做威廉森家族的继承人。
最好永远不要回来,就算死在外面也无所谓吧!罗猎躺在床上,双手盘在脑海,痴痴的想着。顿了许久,他微微一笑,叹道:“就这样吧!阿米达才是他真正的儿子,我本来就是多余的。劳德洛啊!你花大把的金币养了我这么多年,能为你做点事也算是报答吧!”
翌日清晨,在十名家族护卫和从小伺候罗猎长大的管家勒尔泰的陪同下,这支北上的队伍出发了。
“大哥。”罗猎扒开马车的侧帘,他很熟悉这个声音。
杜斯科来到马车边,从怀里掏出一把精致的匕首,递给罗猎,道:“大哥,你这次去科沁虽然是名正言顺。但萨西斯在科沁多年,你要把他赶走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如果出了什么乱子,恐怕还相当危险。这个你拿着吧!”
罗猎的手从车窗中伸出来,接过匕首,道:“希若密纹匕首,这是你过八岁生日的时候,父亲送给你的。”
杜斯科点点头,双眼盯着匕首颇有些不舍的意思。
希若密纹匕首又递回杜斯科的面前,罗猎笑道:“这把匕首削铁如泥,能轻易的刺穿银质铠甲。我记得那一夜父亲把它送给你,你抱着它睡了一夜笑得合不拢嘴呢!三弟,再过几天你就要为帝国效力了。官场上的凶险比我此次去科沁要厉害的多,这个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杜斯科怔怔的看着匕首,犹豫一阵,最后还是从罗猎手上接过匕首。他抬起头,朝马车中的罗猎望去,“可是,这……”
罗猎并没有把手缩回去,而是在杜斯科的金发上抚摸,淡道:“三弟啊!你年纪虽然最小,但心思慎密。阿米达暴躁冲动,你以后要多帮助他。从今以后,大哥能照顾你的时候就少了,记住,为人处事,凡事都要小心。”
“大哥……”
罗猎打下车帘,并不想让伤感的氛围扩大,他清楚杜斯科也明白他这一走意味着什么,轻声道:“出发。”
杜斯科静静的站在大门前,直到罗猎的马车在转角处消失,他才落寞的转过身。他紧紧的抓着若希密纹匕首,往日的种种在脑海里浮现。五岁的时候,罗猎教他写字;八岁的时候,罗猎教他唱歌;十岁的时候,罗猎便开始教他为人处事的道理……
他突然停下脚步,微笑道:“族人眼中平日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你,其实比我和阿米达,甚至是父亲都要出色的多啊!”
月光平原一望无垠,清晨的露水在绿草上汇集成珠,在夜间悄然沉于草底,为含量丰富的土壤增添一丝肥沃。只是在白昼它和其它的平原并无多大异样,或许只有在夜晚才能体现出它的与众不同了。大概,这才是月光平原这个名字的由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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