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打死小的,大的出面(1/2)
现在血宇是真正的在心里佩服哥伦了,那家伙虽然有时候行为怪癖,不过他的智慧,他的能力是不会因为他的行为的怪癖而大打折扣的。
外谷导师中,进入杀神四重的可不仅只有哥伦一个,但是能获得五星导师评价的除了蒂莺之外,却就只有哥伦了,这其中并不是出自于偶然,而是有着他一定的必然性的,然而这多方面的原因,最主要还是因为哥伦除了性格怪癖之外,对于一名导师来说他已经完全达到了十全十美的地步。
从书中血宇了解到,哥伦二十二岁就制造出恐怖幻境,二十三岁就进入盘龙谷外谷任职一名优秀的导师职位,二十七岁时就根据自己的体质自行研究出了一套体能技“雷切”,二十八岁时曾用体能技击杀过一名比他高出四重的杀神八重的强者,然而看到这儿时,血宇早已经看得瞠目结舌。
血宇明白,自己将只高出自己一重的宇文华击杀掉,都会引起这般大的轰动,当初哥伦击杀掉一名比他高四重的杀神八重强者,那将会因此而引起怎样大的轰动,以及人们怎样的崇拜目光,甚至血宇已经无法想象当时的情景。
总之现在在血宇眼里看来,哥伦这家伙简直就是一个人类的异类,他身体里所蕴藏的智慧和能力,早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极限。自己的所经历的这些事迹,与他的比起来,似乎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然而哥伦都这般厉害,血宇倒是也很想了解一下关于在盘龙谷外谷与哥伦享有同样名誉的蒂莺会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她的天赋,她的智慧,她的能力,她的成就同样能牵动血宇心里的好奇心。
血宇缓缓的将这本关于哥伦生平记载的书籍放到了原本存放的位置,然后又继续往下找关于蒂莺的生平记载的书籍。
蒂莺与哥伦同是一个级别上的人物,所以关于他们的传记都不会隔得太远,血宇只是稍稍的扫过书架上的几本书,然后就发现了一本兽皮做成书壳的黑皮书,黑色的书壳之上,用血红的墨迹写着“蒂莺生平事迹记载”字样,血宇双指夹着书的两侧,轻轻一挑,就将之抽了出来。
再度回到那个光线采取条件极佳的座位,细细的翻阅起来,当然,关于一些很没有意义的故事,血宇只是一扫而过而已,血宇要看的同样要能体现出蒂莺异于常人的智慧、能力、成就的故事。
不过很快,血宇就找到了这些完全能体现蒂莺异于常人的智慧、能力、成就的内容,令得血宇震惊的是,蒂莺竟然也是一个具有单系法脉特殊体质的人,她同样也根据自己的特殊体质,自行研究出了一套适合自己修炼的体能技,名为黑焰,也就是与别人对决时,能将自身体内含有魔法能量的气元幻化成黑焰,然后对别人造成致命的伤害。
黑焰,这东西血宇可是见过的,自己身旁的这柄巨器可就是黑焰铸炼五百年而成的,黑焰的恐怖之处血宇也是知道的,黑焰俗称异火,它并不同于普通的火焰,恐怕除了宇宙玄铁,这世间还真没有一样东西能经得住他的焦烤,这东西的威力就像哥伦的体能技“雷切”一般,攻击至处,一切可能都会被燃成灰烬,甚至升华不见,瞬间消失。
不怪哥伦那家伙把蒂莺当成自己的最大竞争对手,也不怪,蒂莺的天赋与智慧,与他当真是旗鼓相当,这样的两个人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同一个行业,自然彼此会成为最大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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