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章(1/2)
第十章 那女狼口夺全发(3164字)
郭善人回到郭宇村后,老实了许多。那时节儿子郭全发刚结婚不久,儿媳妇年翠英虽然是大户闺女,但在礼仪习俗上也还能说得过去,每天早晨侍候公婆公爹洗完脸,泡一壶浓茶端进书房。那书房是郭子仪专门为自己布置的,老秀才一辈子嗜书如命,书房内保存了许多线装书,无事时便在书房里一边喝茶一边看书。
年翠英当然不知道公爹突然回村的内幕,照样泡一壶浓茶端进书房,看那公爹虽然在爷爷的书房内坐着,却并不看书,低头耷脑,好像心思重重。年翠英说:“爹,茶泡好了,你慢慢喝”。郭善人抬起头,看儿子媳妇一对大**在薄薄的衣衫里颤颤悠悠,心便犹如脱缰的野马,回到跟牡丹红在一起**的时光,他下意识地“唔”了一声,眼神便有点怪异,差点把眼前的儿子媳妇当成牡丹红,把胳膊伸出来停在半空,猛然间灵醒了,装做伸懒腰的样子,打了个哈欠,蒙混过去。年翠英当然不知道公爹心里在想着什么,转身走出书房,正好跟自己的小丈夫郭全发撞了个满怀。
原来,爷爷在家时,每天规定全发写一方字,读一个时辰的书,爷爷书房的一角放置一把椅子一张小桌,那是郭全发每天图书的地方,爷爷不在家时全发每天照旧读书不误。
爹爹常年住在县城经营药铺,老实说郭全发对爹爹感情不深,从记事时妈妈就一直病病恹恹,从不见爹爹对妈妈的病情表示关怀,倒是爷爷每次从县城回来为妈妈提几包子中药,郭全发把中药倒进药罐内,在茶炉上慢慢地为妈妈煎药,药渣子堆积在院门外的墙角,日积月累,已经堆积成一个小小的山包。过年时爹爹回家来住几日,郭全发看见,爹爹的被褥跟妈妈的被褥分别铺在一条大炕的两头……爷爷不在家时,爹爹就睡在爷爷的书房。
大人们的事,当儿子的当然不便插嘴,全发只是为妈妈深深地担忧。全发结婚前一直跟妈妈睡在一起,每天晚上都为妈妈捶背,妈妈身上的肋骨一根根露出来,整个人瘦得只剩下一张皮。即使那样妈妈仍然每天坚持为全发和未来的儿子媳妇缝制新衣,豆油灯下妈妈专心致志地剪着窗花,一把剪刀剪出了妈妈对待儿子的全部希望,儿子结婚了,了却了妈妈的心愿。新房内红烛映衬着窗子上一格格神态各异的花鸟虫兽,妈妈那枯涸的心灵得到了暂时的满足。可是妈妈的病情却一天天加重,爹爹回来了,不闻不问,躲进爷爷的书房之中。夜里,全发跟妻子商议,决定去一趟县城,自家开着药铺,妈妈的病却没有药吃。可那新婚的妻子却眷恋热被窝,紧紧地搂着自己的小丈夫不肯放松,可能是夜里那种事情做得次数太多,郭全发走起山路来脚底下轻飘飘的,有点头重脚轻,刚出村口走了不久,看见一只野狼挡在路当中。
全发听爷爷说过,看见野狼绝不能扭头就跑,那样很容易被野狼从身后把你扑倒,唯一的办法就是跟野狼对恃,那是一场比耐力的战斗。可是全发人小力怯,根本不是野狼的对手。正好路边有一颗大树,全发手脚麻利朝树上爬去,那野狼扑到树下,两只前爪子刚好把全发的双脚抓住。
千钧一发的时刻,猛听得一声怒吼,一个人冲到树下,抓住野狼的尾巴猛向后一拽,野狼一声嚎叫,松开前爪子,跟地上的那个人兜起了圈子,郭全发趁机爬到树杈上,低头一看,地上跟野狼搏斗的人正是憨女。
憨女妈妈生下憨女时,看见这个孩子浑身长毛,以为是个妖精,便让丈夫把憨女丢到树林子里喂狼,良田爷爷把憨女从树林子里捡回来,放在狗窝里,用狗奶喂养,憨女从此就跟良田爷爷生活在一起,渐渐地憨女长大了,干起活来比小伙子还有力气。那天憨女背着一大捆柴禾回村,正好看见野狼抓住了全发的双腿,说时迟那时快,憨女一个箭步冲向前,把野狼从树上拽下来。那憨女紧紧地抓住野狼的尾巴不肯放松,野狼回不了身,奈何不得憨女,憨女两只粗壮的胳膊抓住野狼的尾巴猛一甩,野狼疼得大叫一声,跑得无影无踪,憨女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手里握着半截狼尾巴。从此后,郭宇村周围,多了一条秃尾巴狼。
郭全发从树上下来,双腿软得一步都挪不动。良田爷爷闻讯赶来,把郭全发背回村。郭宇村有人到凤栖县城办事,把郭全发的遭遇告诉了郭子仪,郭子仪一听再也在县城呆不下去了,连夜赶回郭宇村。看见全发好端端地活着,搂住孙子大哭。全发妈妈为了答谢憨女的救命之恩,褪下手上的银手镯送给憨女,无奈良田爷爷无论如何也不让憨女收受,郭子仪回村后知道良田的秉性,杀了一只老公鸡,俩老哥喝了一斤白干。
郭子仪回村时,郭麻子已经升任团长,牡丹红已经被郭麻子霸占,郭记药铺需要有人料理,感到自己在城里那一段时间也比较平顺,预计不会出什么大事,于是又把儿子郭善人派回城里。郭善人巴不得老爹爹开恩,稍作收拾,重新回到凤栖。当然,郭子仪从凤栖临走前给王先生作过交待,除过日用零花,一般再不要让郭善人掌握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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