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第一次做庭审(1/2)
“其实开庭做记录很简单的,你学一两次就会了,你那么聪明!”书记员李菊脸微微一红地说,帅哥振华第一次主动和她说话,她感到有点受宠若惊,心咚咚地乱跳。
“哦,谢谢你,小李!”振华客气地回答说。虽然听小李说庭审记录很简单,但是他心里还是有点打鼓,毕竟自己以前没做过的,怕做不好被庭长陈娟挨骂。
下午2点45分,庭长陈娟、法官李长水、助理法官陈功三人抱着案卷和法袍走出了办公室。
“振华,快开庭了,我们得赶紧走了,陈庭长她们已经去法庭了!”书记员李菊在振华后面说道。
振华停下手中的活,和书记员小李一起朝审判大厅的2号法庭走去,审判大厅在办公楼的后面那一栋,振华和书记员小李先是下了电梯,然后来到办公楼的大厅,朝后面的审判大楼走去。
审判大厅的门口有法警站岗,显得庄严无比。走进大门,穿过一条长长的通道,通道两侧有很多法庭,通道长长的,里面光线有点暗,法院的楼层很高、幸好还有大功率的照明灯照着,不过还是显得有点阴森。
走了一会就来到了二号法庭,振华走进去一看,只见庭长陈娟、法官李长水、助审陈功已经穿着黑色的法袍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上面分别写着:审判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审判台上的桌子又长又宽,黑色实木的椅子的靠背足足有一米多高,黑色的法袍把美女庭长衬托的威严而庄重,和平时在办公室里的她判若两人,振华第一次见到真实的庭审场面,感到既兴奋又好奇,以前只在电视上偶尔见过,是那么的神秘。
审判台的后面是一个大大的国徽,显示出法律的威严,审判台前面是两个书记员的座位,书记员的座位的两侧是分别是原告诉讼人(委托律师)和被告辩护人(委托律师)的位置,书记员座位前面,正对着审判台的是“被告席”。
被告席的后面有十几排座位,分左右两边,分别是原告的亲属朋友和被告的亲属朋友的旁听席,大概有20几个人。
看着这个严肃的庭审场面,振华和书记员李菊坐在审判台下面的书记员位置上,有点忐忑。
随着审判长陈娟法槌一敲,宣布正式开庭审理。 过了一会,本次交通事故案的被告人陈伟在法警的押护下进入了法庭,被告人陈伟低着头,双手戴着手铐,书记员李菊宣布了庭审纪律。
被告人陈伟,男,今年34岁,1969年4月出生,江南省华拧县金峰镇人。陈伟是一个包工头,家住华拧县城,一个月前的一个的晚上他从外地开车回县城家中,经过城郊杨梅坳的时候,由于天黑路陡弯急,开车的时候疲劳驾驶,也有点麻痹大意,一不小心撞上了骑自行车迎面驶来的王小军,将其撞飞4-5米远,造成王小军重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被告人陈伟对自己的交通肇事做了相关陈诉,也承认了自己撞人致死的事实,但是他也为自己辩护,说天太黑,路陡弯急,自己在即将撞上那一刻也做了极力挽救,紧急猛打方向盘,但为时已晚还是撞上了。
县交警大队交警人员出庭作证,交通肇事事实成立、证据确凿充分。
接下来被告和原告的诉讼代理律师和被告辩护律师都发言做了辩护。振华发现做庭审记录也不是那么复杂,就是照着表格上的填写,详细记录原告、被告、以及双方委托代理律师的相关发言记录就好了。
庭审大约进行了1个多小时,最后审判长陈娟和旁边的审判员李长水、助审陈功讨论后决定,鉴于被告人陈伟交通肇事后没有逃逸,认罪态度较好,出事后马上叫救护车将受害人王小军送往医院救治,可适当减轻责任,但是仍然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
受害人王小军是农村户口,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告人陈伟和保险公司一起承担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等一共10万元,并一次性结清费用。
判决一下来,受害人王小军的母亲情绪很激动,表示不服,她抱着已经3岁失去爸爸的孙子泪流满面,跪在地上表示要重新上诉,不服法院判决,觉得补偿金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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