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短剧(三)(1/2)
六人中唯一的短发女生看着站在原地的马思思,脸上控制不住的露出了一副嘲讽的表情。
“还以为这几人谈的有多好呢,还不是照样不配合。”她心想道。
场上的姜榆和邵蕊却没有心思去注意她们的表情,两人都全神贯注地演起戏来。
“弗莱思节夫人,”姜榆看向邵蕊,眼里含着期盼,“你能够借这东西给我吗,我只借这一件?”
邵蕊谨记着姜榆之前教给她的东西,将自己想象成一个站在舞台上的冠军,昂首挺胸,骄傲矜持,“当然可以,我亲爱的。”
“哦,这真是太棒了!”姜榆拥抱了她一下,兴奋地转了个圈,舞步优雅而迷人。
她离开了邵蕊的身边,双手做出捧东西的模样,然后将并不存在的项链系在了颈间,低下头看着它,双颊浮起了幸福的红晕,“有了它,我就可以参加舞会了!”
姜榆满含希望地走进了宴会里,一步一步,都像是承载着周围人羡慕惊艳的目光,她满足极了!
她搂着虚空,在舞会之中翩翩起舞,像是让人看见了那觥筹交错,衣香鬓影。没有人会怀疑,她能够吸引全场的目光。
一舞罢了,她牵起裙角,徐徐的做了个礼,结束了那让她倍感欢乐的舞会。可当她走出宴会时,摸了摸脖子,发出了一声尖叫:“天呐!我的项链去哪了!”
她彷徨不安,她手足无措,她几乎都要疯了。
“哪去了,哪去了……”她口中喃喃自语,同时双目和双手也在不断搜寻。
可这一切,都徒劳无用。她为了参加舞会借来的珍贵无比的项链,不见了。
*
看到这里,冉秋和郑景逸都猜出来了,姜榆她们表演的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项链》。
“你觉得怎么样?”这一回发问的,竟然是少言寡语的郑景逸。
“表演不错,”冉秋心中有些失望,“故事……有些可惜。”冉秋本以为姜榆会自己想一个短剧的剧情,没想到她干脆直接套用了流传已久的名著。十分钟编出一个短剧,也没有说非要原创不可,姜榆这样,也不算违规。只不过这样耍小心思,让人有些不快。
“再看看吧,”郑景逸反倒对姜榆升起了信心,“我觉得这个孩子肯定还有后手,她们正在表演的,可只有两个人。”
丢了项链的她失魂落魄,但丢失了东西,这是她的责任。她来到了首饰店,苦苦地哀求着老板将那条相似的项链赊给她。
她将项链还给了弗莱思节夫人,后者只是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就将它放进了首饰盒。
她的心中有些放下,又有些惆怅。这条昂贵的项链,她是万万负担不起的,这样还给了弗莱思节夫人,于此还去的还有她接下来的青春。
她系上围裙,拾起扫帚、抹布,从她喜欢的奢华宴会里走了出来,做一个低级的女工。她丢掉了满身荣耀,卑躬屈膝,庸庸碌碌。终于,她还清了那一笔钱。可是她的腰肢再也没有那么纤细了,脊背再也没有那么挺直了,双手粗粝,面容衰老。衰老的不只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灵魂。
有一天,她在路上遇到了弗莱思节夫人,她犹豫了一会儿,上前去和她打了个招呼。
岂料弗莱思节夫人竟认不出来她是谁了,她支支吾吾,不愿意伤害这位夫人的面子:“这位太太……我想,您应当是弄错了。”
“没有错。我是玛蒂尔德·骆塞尔呀。”
“噢!”邵蕊叫了一声,同时还吸了口气,“可怜的玛蒂尔德,你真变了样子!”
邵蕊虽然不是专业的演员出身,可是身为出色的歌手,她的音色和声线都不错,竟然也有些抑扬顿挫的味道。
“对呀,我过了许多很艰苦的日子,自从我上一次见过你以后;并且种种苦楚都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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