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0章 自投罗网(1/2)
第450章 自投罗网
在音乐产业里,无依无靠的新人们往往希望前往大公司,大树底下好乘凉,看到顶级公司的合同就迫不及待地签约,越是大合同越是长年限就越激动,因为他们不确定自己的未来,大公司就是最好依靠。
殊不知,这些新人在大公司眼里就是随时可以抛弃也没有任何负担的物件而已,大合同只是方便大公司剥削他们而已,在面对新人的时候绝对不会吃亏。
从如此角度来看,华纳唱片的三张专辑合约能够看出他们的迟疑,缺少信心;但也能够看出迈克的诚意,他们应该是真心实意地想和安森合作。
开口,安森就打趣了一句,气氛,轻快地涌动起来,却不等迈克回应又继续询问道,“那么版税呢?”
现在,迈克也不意外了:麻木了。
显然,安森已经做好调查,他知道乐队是什么位置,也知道唱片公司的心态,种种迹象看来达斯汀是正确的,这是一根硬骨头,开诚布公才是最好的选择。
迈克,“华纳唱片能够为乐队提供一份11%版税分红的合同。”
这次,迈克反而没有天乱坠地渲染,因为他相信安森知道这意味着什么,11%是一个重要的数字。
所谓版税,其实就是唱片分成。
唱片公司录制专辑,通过唱片行、超市、大商场等等发行网络销售,每贩卖一张专辑,歌手就按照某个百分比得到分成。
11%的话,也就是十美元的专辑,歌手能够得到一美元十美分的分红,当然,最后还需要扣税。
这个部分收入,就被称为版税。
和电影票房分红需要争取不同,音乐产业里每一位歌手都有版税,区别在于版税分成数字的高低而已。
当然,音乐人通过唱片以及音乐还有其他收益方法,包括影视作品的收录、其他歌手的翻唱以及他人演唱会的使用等等,不过专辑销售的版税收入依旧是唱片合约带来的主要收入来源。
在这里,版税和版权是不一样的。
音乐人通过唱片销售获得的收益,这叫做版税;而词曲创作者对自己创作歌曲的所有权则叫做版权。
只要有人使用了这首歌,不管任何用途,就需要向版权所有人支付费用,版权收益是远远超过版税收益的。
简单举例,“唤醒我”这首歌,词曲创作者都是安森,他拥有这首歌的版权;随后,乐队通过华纳唱片录制并且发行了“唤醒我”。
那么,安森首先可以以乐队成员的身份通过专辑销售获得版税收入;其次还会以版权所有人的身份再获得一笔收益——
乐队成员就没有版权收入了。
版权收入,不在唱片公司掌握范围内,除非安森把版权卖给华纳唱片,否则华纳唱片就无法染指。
而版税收入,则是音乐人从唱片公司手里分割过来的收入,自然而然地,唱片公司往往会压低歌手的版税分红。
一般来说,音乐人的版税分红都是在10%到20%之间;而新人歌手往往都是这个范围的下限值,也就是10%。
从这些数据就可以看出来,其实音乐人真的不赚钱,如果没有版权的话,仅仅依靠版税,往往难以赚钱,即使专辑销量突破百万,收入数字依旧平平。
对歌手来说,真正赚钱的是演唱会,那些传奇顶尖歌手们隔三差五就要举行漫长巡演,就是这个原因。
同时,也因为这个原因,在娱乐产业的金字塔里,歌手的地位始终逊色于演员;并且数不胜数的歌手在职业生涯巅峰的时候,试图前往好莱坞开拓版图。
视线,重新拉回来。
华纳唱片愿意割肉一般地上涨1%,这着实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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