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真first blood来了(2/2)
在死亡边缘逛了两圈,王援朝口干舌燥,浑身发软,心脏砰砰砰的似乎都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
他紧紧按住了心脏,好让它跳的不要那么剧烈。
缓了好几息,勉强扶着墙站直了。
左右看看,没有动静,还好。
于是又拿出电筒,将地上照了一遍,打斗痕迹不明显,也没什么血液,因为对方直接被他快速收进了空间。
收拾起崩裂的匕首和其他零碎,他收了手电筒,回头去找自行车,发现走路都不能走直线。脚底仿佛踩在了上……
出息!
好歹这些天,跟着小妹混,也是涨了见识,也是见过许多死人的。
他终于骑上了自行车,就往小四合院跑,周蓉和金素英,对不住了,不能去看你们了。他归心似箭,然后车子却好像沉重的厉害,蹬不动。
出了小巷,上了大路,昏暗的路灯,他都觉得刺眼的厉害。
车龙头一拐,他情愿从北面绕个大圈子,也不想在路灯下骑车。
只有在黑暗中,终于感觉车子轻快起来了。
回到小四合院,已经是凌晨3点半。
正常这个点,他应该倒头就睡,但现在却亢奋的紧。
他先是拿出那把手枪,做工比较精致,不到两斤重,差不多20公分长,枪把中央有一颗五角星,就是不知道是54式,还是51式。
把玩了一会,就摸清楚了保险在哪,但也不知道保险往哪边是开,哪边是关。
又摸索了一会,居然拆下了弹夹,里面有满满的8颗子弹。
他两辈子都没摸过这玩意,今天算是涨见识了。
这玩意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他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可惜不能试着打两枪。
他不断把玩着这家伙,仍然阵阵后怕,但凡他那会多犹豫半秒,他的一级甲,怕是扛不住这玩意的一击……
只能等有机会再练练了。
将手枪收好,将那个他都差点没拎起来的袋子拿了出来。
如果那家伙躺地上不动,其实也不会丢了性命,何必呢?
这袋子就是罪魁祸首啊。
打开袋子,嗬,亮瞎王援朝的眼,只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不曾有半点虚言。
还真是贼。
也可以说是他王援朝的同行。
一尊精致的金佛立像,工艺精湛不是重点,重点是约莫30公分高,重量差不多是他的金蟾的两倍。上秤一称,28斤8两,好家伙!
就这一个家伙,王援朝觉得一晚上都值了!
除了金佛,还有32条大黄鱼,156条小黄鱼,点的他是眉开眼笑,一称重,合计30斤2两!
老天都要他发财啊!
还有12个丑丑黑黑的大银元宝,已经没法引诱起王援朝的兴趣了。银子这玩意,不值钱。
但还是负责任的称了下,37斤半!
最后连袁大头都不放过,有217枚,差不多也有10多斤。
这么一个小袋子,居然拎了一百多斤的金银,能不重么?
谁特么想得到呢,是吧?
哦,除了金银,还有个小皮袋子,打开一看,珍珠、宝石、翡翠手镯和扳指。
特么的,这么一大笔财富,确实要玩命的。
除了在丞相胡同,王援朝再也没有发现哪里有这样密集的金银珠宝了!
这孙贼不会是摸了人家的仓库吧?
麻蛋,难怪对方要对他灭口下狠手。
要是对方上来就拿手枪来一下,王援朝想想就颤抖。
回复了激动的心情,他又跑去院子角落空荡的杂物间,在地上撒了厚厚的干土,才点了灯,将那个狠人的尸体放出来。
放出来的时候,还是温热的,软的,但已经没气了。
对方也是一身绿,武装整齐,只是没戴帽子,不知道是不是丢了。
约莫二三十岁,皮肤不黑。
王援朝强忍心中的恶寒,开始摸尸,看看能不能找到对方身份的一些东西,或者其他值钱的玩意。
很遗憾,什么都没有。
对方单纯的就是喜欢金银财宝。
他将对方的武装带解开,扒了对方外衣、裤子和鞋子,然后开始又拿了根木棍,和皮带混合敲打、鞭打,打的对方头破血流,衣衫破裂,有点惨不忍睹,才又将尸体收回了空间。
明天找个拖尸队的大车,趁人不注意,将尸体扔上去就是了。
就这么些日子,爱因斯坦他有奶便是娘,已经极大的冲击了王援朝的灵魂。
所以,他顺手牵羊,求财不害命,已经真的很出淤泥而不染了,做好了原始积累,他就准备润了。
他将地上沾染了血迹的泥土也收拾好,待会就丢进河里去。
丢泥土之前,先将那些衣物和皮带,以及那根木棍,在灶台里烧了,最后烧了满满一大锅开水,而灶膛里,只剩下那个皮带头了。
王援朝将皮带头用火钳夹出来,用自来水浇凉了,也放进了空间。
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他出了门。
经过垃圾堆的时候,先扔了一只解放鞋。
到了河边,蹲下去,将那些泥土一股脑丢进了河水里,还有那枚皮带头,断掉的匕首,以及剩下的那只解放鞋。
收工!
回到小四合院,天色已经大亮。
他又检查了一遍仓库,将墙上没注意的血点刮掉,将地又扫了一遍。
王援朝还能用热水洗个澡,然后年轻的身体就是好,一夜没睡也不妨碍他精神抖擞的去南锣鼓巷找小妹汇合。
还能去食堂吃个早饭!
今天还要继续干干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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