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一章(1/2)
女大学生更看到让自己眼睛脱框的一幕——她看到,一位老妇人抱着三四岁大的小男孩,半蹲在河流边,手持一勺瓢舀水,浇湿在小男孩光溜溜的身体上,嘴里念念有词:“大病去了,愿主保佑你平安喜乐,保佑你四季欢笑,圣水浇在你身上,你污秽已去……”
老妇人手指还沾了沾河流水,点了点男孩的眉心。最后将孩子抱在怀里,仿佛真心认为,“圣水”浇在身上,孩子就会远离疾病。
小男孩被抱住,他动弹不得,只能咯咯欢笑。
女学生只感觉荒谬,这么脏污的河流水,怎么能往人身上浇?
这对是母子吧?
他们之间流转的情谊是骗不了人的,只是——愚昧了一些——
黑沙簇浪,死鱼翻滚,女学生欲言又止,重新望向阿泰。阿泰看他们的眼神跟傻子没什么分别。
女学生上前一步,温声阻止:“不能吃。”
阿泰的目光逐渐复杂,几乎想问出那句何不食肉糜,他没有抬头,兀自低头捡鱼,往箩筐里丢,夏天炎热,鱼的保质期短,必须得赶紧捡起来。
他甚至懒得理会这一对男女,嘴里轻轻飘出一句话。
女学生侧耳聆听,没听清楚,她不由问同伴,“他刚刚是不是说话了?”她见到对方嘴动了。
男人恨自己听力这么好:“是,他说了,即使他不捡,这些死鱼也会在这附近的鱼市出现。”
女学生小小惊呼一声,这话她没理解错的话,是那个意思吗?这批成规模的死鱼,宛若惊人的财富,附近居民如果不捡,还是会被鱼贩子捡走,最后依然流通在市场上。
“那……你们别喝水了,这水真的不能喝。”
女学生把自己方才的检测结果说了出来,对方还是没有理会。
女学生瞥到周围的环境,脏乱差的棚屋和遍地垃圾山,白皙的脸庞微红,她第一次清晰意识到,自己脚踩在什么地方,不允许自己说出这样的话。
她看过学校里教授的论文,文章里提到过,这蒙德城的贫民窟,共活着百万人,平均每十四个家庭共用一个水管,每天供水时间仅有半小时,一千人共用一个厕所……
活在这里的人,都靠捡垃圾度日,活着都无比艰难,怎么会在乎水能不能喝呢。
眼前这个捡鱼的少年,一双眼睛空洞幽深,他明明看到他们了,眼神里却没有任何惊讶好奇,完全是无悲无喜,仿佛一潭死水。反而是她这个来到贫民窟的大学生,双目好奇地在探索附近,观察四周,眼神里透着一丝小心翼翼,怕搅扰了这个地方的宁静。
女学生沉默了。
阿泰准备回家,他注意到,这明显误入的一男一女,他们穿着考究。男人一米八五,女子娇小一些,衣服都是舒适漂亮的面料,一看就是北边的富户。
什么精心定制的衣服,阿泰无法分辨,他只知道,这一男一女明显跟他不是一个世界。
这也是蒙德城的生态了,隔着一条水渠,一江之隔,有家财万贯的富豪,也有家徒四壁的穷人。
见女人眼神流露出同情,男人嘴里吐出刻薄的话:“你不要同情他们,这里的人不劳动,比谁都懒。”这里是世界第二的贫民窟,一群手脚健全的懒汉天天躺在家里,指望着一夜暴富,这些都是报纸描述过的。
女学生不认同,她明明看到了,确实有一群懒汉。却也有一群人起早贪黑,比谁都辛苦。
报纸上的话能全信吗?
男人拉她:“你水也取了,该回家了吧?”
“天色还早。”
阿泰站在垃圾山上,把箩筐往后一斜挎,忽然说:“你们想参观吗?10美元我带你们参观,从下午到晚上。”他们贫民窟很有名,某个评选杂志说是世界第二贫民窟,导致时不时有一些游客慕名来参观。
更可能的是因一部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
可生活中,根本没有一个贫民窟的街头少年贾马尔,参加了电视答题节目,赢得百万奖金,这种创造奇迹的故事。他们这些贫民窟的人一辈子都是底层。
而外人的好奇,对本地人而言就是财富。
男人嗤之以鼻:“臭小子,你是把我们当外地游客了?这都要钱,这破地方我们不会自己走吗?”
女人点头答应:“麻烦你了。”
她同意了,男人瞬间变脸,长眉拧起,脸色极为阴沉。他不喜欢阿泰,从阿泰身上,他感受到了一种雄性生物排斥同性的嗅觉。
他把她拉到一边,训斥她:“你在想什么?”
这里又脏又差,有什么好参观的?
女声吃痛了一下,回复依然温温柔柔:“阿贾,我曾经佩戴过一串护身符。你还记得吗?不是,我不信教,我十岁那年要登上旅游巴士,当时我迷迷糊糊预感有事情会发生,我哭着不上车,后来那辆巴士侧翻了……”
“哦,是那件事。”男人凝神回想。
他们两人是青梅竹马,自然知道彼此家发生过什么。
“坐我原来座位的人,差一点就要截肢了……”
女学生很愧疚,感觉自己的人生像是顶替而来,从那以后,她不顾一切地做善事,并珍惜这种来之不易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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