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疑罪从无和死刑的意义!(1/2)
陶东里这会是真的感觉冀绪刚说的很有道理。
原本他还想着一会儿去调解中心领导那里告一状呢,毕竟咱们都是法院系统的,那现在遇到事,你肯定得帮着我们说话。
结果那个唐方镜说翻脸就翻脸,你居然还在那里说什么“今天就到这里,唐律师慢走”之类的话,你是站哪边啊!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经过了冀绪刚的多番沟通后,陶东里觉得对方确实是在为他考虑着想。
这边的冀绪刚做出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道:“陶法官,咱们现在得认清楚状况,一个不慎,中院可是要当被告的。”
“我们这边也拖不了多久,一旦立案,那就得按照程序来了,所以啊,你们那里还是要加快进度,该处理就赶紧处理。”
冀绪刚这方面可是专业的,他做调解员已经做了快二十年,之所以成为调解中心第一的调解员,主要就是他特别会和其他人共情。
平日里做调解工作的时候,他最擅长的就是让双方分开来,然后挨个和他们共情,然后再达成调解。
说起来感觉好像很容易,但其实这才是真本事!
最起码一直做刑庭法官的陶东里便没有这本事。
然而陶东里依旧皱着眉头,一边是中院成为被告,然后公开道歉全国出名,一边是几個冤假错案,这哪边都不好选。
这边的冀绪刚再次开口道:“陶法官,我看你是不是有点理解错了,我说的展露诚意,只是让你们快点处理案子,我可没说一定要咋样咋样的。”
这里得说清楚了,他可没有乱说什么,只是让稍微加快点速度而已。
“而且,我相信唐律师也不是说就想通过这个案子,逼着让伱们咋样,他这个人眼里揉不得沙子……”
这不是冀绪刚在瞎说,这是基于他“唐方镜老粉”这个身份分析出来的。
事实上从老唐开始做物业案子的时候,冀绪刚就开始看对方的视频了,而且用过多个账号帮忙评论。
所以他其实是很了解那位唐律师的,对方或许会通过其他行为来逼迫一下法院,但这并不代表说是会逼着法院一定随了他的心愿。
相反,更多的是这么一种感觉:你们麻利点处理,自己觉得该怎么判怎么判,赢了那就这样,输了我赶紧继续向上。
对,就是这种感觉,不管是咋样,你们快点给个结果就行!
事实上生活中很多人和老唐差不多,就一句话,能不能办,能办就办,办不了就说办不了,磨磨唧唧的在那里各种拖,拖的人很不爽。
陶东里终于听懂了,缓缓地点点头道:“这样啊,行了,今天不管如何,还是谢谢冀调解员了。”
他没再说其他话,现在也不好说其他话,因为人家的话很清楚,你们怎么审案子,那是你们的权力,毕竟法院一定是要独立审判,不受其他任何单位和人的干扰。
所以唐方镜不会在具体案件干扰你们,他只是在催你们快点,不要拖!
“小翟,咱们走吧。”和冀续刚道谢后,陶东里随即带着翟欣华起身离开。
然而,刚刚推开调解室的门出来,便看到远处有个靓仔,背影挺熟悉的。
靓仔自然是老唐了,他总感觉今天的情况不太对劲,因为这个调解员有点太配合了!
如果不是实在不认识,有那么一瞬间他都以为这是老宋,那小助攻小配合一套一套的,感觉不要太顺手。
事有反常,于是老唐就又溜了回来,趴在调解室门口偷听。
他毕竟是开挂的男人,这一番操作里面的人愣是不知道,而且为了保险起见,还特意和一楼的一个工作人员借了外套。
理由很简单,我才出院身体不好,今天出门穿的太薄了。
虽然这会儿是六七月份,但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怀疑,这可是唐方镜,别说借衣服了,就算把这衣服拿去他也乐意!
这法院的走廊很长,从调解室到楼梯口有点距离,对方离开的时候不可能瞬间到楼梯口。
“唐……唐律师?你,你不是走了吗?”陶东里一脸懵逼地看着那个靓仔道,做梦都想不到这样的男人居然会来听墙角!
你可是唐方镜啊,网上大名鼎鼎的“玩命律师”,在中了一枪的情况下还能怒斥对方的道德楷模,居然来听墙角是吧!!!
然而,前面的靓仔好像没听到,转过楼梯后就不见了。
后面跟着出来的冀续刚顿时乐了,没想到自己之前的话居然被唐律师给听到了,那感觉简直不要太爽好嘛!
至于说唐律师做出这样的事会不会不太妥当……这有什么不妥的,唐律师永远是我猜不透的那个男人!
陶东里见状赶忙向着冀续刚道:“刚刚那是唐方镜吧?你看到没啊?”
冀续刚摸了摸脑袋奇怪道:“唐方镜?我看着不像啊,看那衣服有点像我们调解中心的小张,耳朵不太好。”
没错,说的就是领导张主任,踏马的只要和他反应问题,就在那里装聋作哑!
至于说衣服,反正瞎说呗,虽然他一眼就看出来那是唐方镜了……
听到冀续刚斩钉截铁的声音,陶东里也有点疑惑了,他眼睛度数大,刚刚看错也不是不可能……
算了,还是先回去吧。
另一边,老唐已经下楼坐上车了,现在倒是搞清楚了,这个调解员看着像自己人,但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这么帮忙。
想不通就不去想了,反正不是什么坏事,完了问一句就行。
不过有了这一档子事,接下来安心准备这几个重审案件就行了。
这方面老宋准备的很扎实,只不过老唐在知道这几个案子的情况后,觉得很不舒服。
事实上就在老唐前世,零几年的时候就有很多公检法系统的法律专业人员发表过看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本身这就很模糊。
既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了,那你这就没办法给人定罪,那既然没办法给人定罪,为什么你还要发回重审呢?
这岂不是和“疑罪从无”的法理规则相悖吗?
什么情况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发回重审呢,就是在经过审查后发现新情况的,那发回重审没有一点问题。
否则老唐认为,这种在审查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子,上级法院就应该直接判决当事人无罪!
以前曾经有个案子,很早了,法学生很多都在课本里见过的,非常经典的一个案子。
四个嫌疑人从被审查起诉后,一共被判了四次死刑。
九几年的案子了,因为案件重大,所以中院负责一审,四个人全部都是死刑立即执行。
几个人上诉到高院,高院这边“刀下留人”,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并且提出了多个疑点。
这里要说明一下,重审,就是你重新走审判程序。
一审案件上诉后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那这个重审还是一审,也就是说还可以重新上诉,而不是申诉。
上诉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上诉期间,判决不会生效,因为是二审终审制。
但是申诉就不一样了,申诉就意味着二审已经判了,申诉期间不影响判决的执行。
当然死刑比较特殊,人死了你就算申诉成功也不可能再活过来,所以死刑又有个复核程序。
只不过当时死刑复核还没有收归最高法,地方高院就能复核。
然后……没有任何新证据,中院重审再次判死刑,然后就是几个人再上诉,高院再发回重审,中院再死刑……
这么拉锯战连着来了三次,最后第四次,高院没再发回,直接自己改判几个人死缓和无期,算是留有余地。
冤假错案这种东西,一旦出现,影响的从来不是法院一家。
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判决,影响的是三家!
所以老唐从未觉得高院发回重审就咋样咋样,这从来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没有长久斗争的决心,是不可能啃下冤假错案的。
时间一晃来到了下午,老唐接到了电话。
“明天上午九点是吧,先开一个,行没问题。”
挂了电话,老唐随即拨通了另一个号码:“喂,刘莉莉是吧,对我是唐方镜,你爸那个案子,明天上午九点开庭,如果想来参加的话今天就得来林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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