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火药颗粒化(二)(1/2)
第二次在靶场的试射效果很不错,让李唐很是惊喜:这十几种优化后的颗粒火药都打出了不错的成绩,其中最好的一份火药,竟然打穿了两百五十米上的一层盔甲!
当然,靶场中试验的铠甲并不是军中的制式铁甲,也不是棉甲,只是用竹席和木板等材料制作的“仿制品”,但是其中也加上了一些工坊用剩下的废铁皮,在坚韧程度上,还是与铠甲很相近的,所以用来做替代品靶子完全没问题。
经过这次试验射击足以说明,装备了颗粒化火药弹药的昌化式步枪,足以对包括满清骑兵、蒙古骑兵在内的所有敌人,造成非常大的杀伤力!
李唐笑着对高师曲说道:“高主事看到了吧,今后火药工坊在制作火药的时候,要全部制成这种类别的颗粒状,以后不管是昌化式步枪还是昌化式火炮,所需的弹药都要用上颗粒火药。”
“是,小人一定照办!”
高师曲如今也意识到,火药工坊出产的这种火药,可以算得上是当今大明最好的火药了,日后自己跟着县太爷一定能有一个好前程,所以心中干劲十足。
李唐随后想了想,便招呼高师曲等人回到火药工坊,然后只留下高师曲一人在值房内:“火药的颗粒化本县已经教给你了,现在再教你调整火药的具体配比。”
高师曲闻言说道:“火药的配比?俗话说:一硝二磺三木炭,火药不都是这么配比的吗?”
对于所谓的一硝二磺三木炭这个说法,后世许多人都会有误解,认为是一份硝、两份硫磺、三份木炭,火药里面木炭的含量最多。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火药里面含量最多的其实是硝。
此时的计量单位是一斤十六两,“一硝”是指一斤硝,“二磺”是指二两硫磺,“三木炭”是指三两木炭。换算成斤两,三者的比例应该是,十六两的硝:二两的硫磺:三两的木炭。
这种配比是火药的通常比例,但却不是最佳的配置比例。此时明军之中装备的火药,其实大体上都会在这种通常比例上做出的调整。
比如明代的诸多军事著作,《火龙神器阵法》、《武编》、《兵录》、《武备志》等,都对火药的配比有详细的记载,各种用途的火药配方多达九十多种。但是到了如今万历四十一年,明军兵备已经非常废弛,各种火药的详细配比自然也就流于形式。
此时李唐命人取来笔墨纸砚,写下了火药的优化配比:硝、硫、炭各为七成五、一成、一成五。
李唐写完之后将这张纸递给高师曲,嘱咐道:“这个火药的具体配方一定要注意保密,最后的配制一定要你亲自带人动手,所带之人也一定要信得过,不能走漏一点风声。”
“这个火药的新配比,可以大大提高火药的威力,以后火药坊生产的定装弹,要从源头进行改革,以新式配方生产出颗粒化火药,以此来最大程度的提升威力!”
“太爷放心,小人从军今日起,就开始安排人手,一定尽快储备足够的新式定装弹!”
这一种火药的配比是专门用于昌化式步枪使用的,随后李唐又写下了炮用发射火药的最佳配比,硝、硫、炭各自的比率大致为七成八、八分、一成四。
“这是火炮所用火药的配比,以后火药工坊要分开制作两种配比的火药,从制作到储存,都要分开来。”
“是,小人明白。”
至此,火药工坊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李唐让高师曲带着火药工坊开始全力生产,然后便返回昌化县城了。
而高师曲则干劲十足的准备着手对火药工坊进行整顿,以便在严格保密的同时,开始按照两种改良之后的配比,大规模配置颗粒化火药,生产步枪定装弹和火炮定装弹。
回到县衙之后,李唐也没有休息,而是准备再给部下人马增添一些装备。当然此番增添的装备只是一些小物件,用来辅助士兵的携具,不是什么“黑科技”的装备,不过是一些皮带、药袋、弹药袋、水囊、硬底皮鞋等。
李唐让主簿柳子铭将城内的经营皮革、杂货、布匹的商贾全都找来,就在县衙大堂跟这些商贾见面。这次李唐不准备再自行建设工坊生产了,因为自己准备增添的小装备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利润也不算大,所以直接向民间商贾“洒下”订单就可以了,顺带着也可以拉动一些小商贾和百姓赚些钱。
别看李唐准备定做的这些都不是什么稀奇物件,就算是明军之中也多有装备,但是李唐要定做的都是经过改良的,是李唐利用空余时间自己逐一画下的图纸,要求就是一个统一制式、简单实用,这些装备对于士兵的战力有很大的辅助作用,不可轻视。
毕竟在战场上,一个细小的差别就可能造成非常巨大的后果,李唐并不是什么不出世的“战神”,也没有指挥千军万马横扫世界的信心,所以只能靠火器优势和装备优势打造一支精兵,最大程度的提升自己的胜率。
柳子铭在当天下午便找来了十几个商贾,这十几人的实力都不是很大,但是李唐手中目前也只有数百人,这些商贾完全可以满足李唐目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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