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岭南现状(九)(1/2)
第2百4十2章:
邹浩然给世家人的合约看着很厚,但是真正有用的条款只有5条。
第1条是世家人解除对岭南商品的封锁打压,岭南允许世家人的商号进入岭南经营。
第2条是岭南的官员认命必须经过皇帝和邹浩然的同意,所有到任官员在接受吏部、御史台的监督之外,还要接受岭南总管府的截止,作为对等条件,世家人可以派出人手进入岭南各级衙门任职。
第3条是关于海贸问题的条款,条款规定在朝廷新设立的市舶司与边境榷场的框架下,世家人的船队与商队可以参与岭南主导的对外贸易,分享海贸带来的利益,对等的条件是岭南开发集团可以到内6各地设立货栈和经销点,开展直接经营。
第4条是关于人口迁移的,合约签订之后,世家人保证不得阻拦内6人口向岭南迁移,对等的条件是世家人可以在岭南建立工厂、农业园等经营场所,购置产业,岭南总管府保证这些产业的正常经营。
第5条就比较厉害了,也是世家人最难以接受的1个条款,那就是世家人必须承认知行学派的地位,允许知行学院在内6非世家核心区域开办分校,且不得阻碍这些新设分校的正常教学、招生等活动。
当然,邹浩然也并非完全不讲道理,世家人也可以来岭南办学,岭南总管府给予全力支持,包括给予经济上补贴和开放知行学院的招生,允许世家子弟进入学院学习。
对于第1条,世家人其实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即便是邹浩然不提,他们也要提出来的。
毕竟没人和钱有仇,代理岭南的商品和到逐渐富庶起来的岭南开展商业经营都能获得巨大的收益,他们亲自下场总比把这些利益让给其他人强。
所以对于第1条的内容,世家人连讨论的兴趣都没有,立刻派出来代表前往新州与岭南开发集团接洽。
第2条有关岭南当地官员的认命上,世家人有不同的意见。有人觉得往不往岭南安排世家官员并没有什么意义。岭南现在已经成了皇帝和邹浩然的自留地,从上到下全都是他们的人,世家人即便是到岭南各州县任职也被架空的结果,与其到时候被打脸,不如直接放弃。另1派的意见是正因为岭南已经被经营的水泼不进,才需要借着这次机会往岭南官场安插钉子,否则以后更没有机会,现在把人安插进去占住位置,至少可以随时掌握岭南的各种情况,总比以前的两眼1抹黑强。
双方因为这个争论了很长时间,最后把李2都给等急了。
往不往岭南派官员,派谁去,最终的决定权在他这个皇帝手里,世家人还真以为可以在朝堂上只手遮天了?
李2不惯他们毛病,下旨训斥了邹浩然1番,然后直接把贞观十年科举选出来的非5姓7家出身的十1个士子给送到了岭南各级府衙任职。
这下世家人终于不争论了,皇帝出手敲打,他们再争论也没什么用了。
皇帝明显不想世家人把手伸到岭南的管理系统中,世家人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了。
第3条有关设立市舶司和边境榷场本身就在朝廷近年来的计划当中。
随着岭南的海贸越做越大,海贸带来的巨大利益让人眼红不已,大唐正式进入西域之后,大宛成为大唐在丝路上直接对接波斯、吐火罗等国的最重要6上口岸,可以预见,没了虎视眈眈的西突厥捣乱,丝路的贸易必定更加的繁盛,无论是出于朝廷对外贸易的管控需要还是世家进1步参与对外贸易的需求,市舶司和边境榷场的设立都要摆上台面来。
不过1直以来这两件事的阻力很大,因为正式设立市舶司和边境榷场就意味着所有的对外贸易都要接受朝廷监管,很多见不得光的生意便不能做了,而且大量参与对外贸易的世家商行还需要缴纳大量的税款。
世家人和很多海上并不想失去这部分利益,尤其是几大世家掌控者的大唐到北方3国和倭国的庞大海外市场的情况下,他们有太多见不得人的买卖了,何况还要给朝廷缴税,绝对难以接受。
但是他们算了1笔账,最终决定推动市舶司和边境榷场的设立。
原因嘛也很直接,1是岭南掌握的南下航线市场更大,收益更高,世家人在对北方3国和倭国的贸易中出现的损失完全可以在南方航线中补回来,赚取更多的利益,尤其是当邹浩然允许他们在内6代理香料这个条件让人无法拒绝。2来是邹浩然给出了1份详细的出口商品种类配额名单,其中就包括相当1部分世家人暗中经营的灰色产业,比如盐铁和大量铜钱的出口,邹浩然在名单里都列了出来,把违法的生意变成合法的,风险直线降低,整体的收益反而增加了,简直完美。
所以这1条很快便拿到了朝堂上进行讨论,李2快刀斩乱麻,当即把这件事定下,交给马周亲自督办。
接下来是岭南开发集团派人到内6各地的设立货栈和销售点,虽然双方还没有签订协议,但是世家人对此睁只眼闭只眼,毕竟岭南的那些商品还是很香的,他们没有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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