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芳邻(1/2)
2月14日,情人节。
这是陈暮最讨厌的节日,不带之一,因为他已经多年一人度过了。
每年这天,街上会充满鲜、情侣、红心、巧克力……到处洋溢着爱的气息。让有情人更甜蜜,让单身的人更孤单。
为了不受刺激,陈暮决定宅在家里玩游戏打发时间。
陈暮会玩的游戏不多,常玩的只有《魔兽争霸》,不过他的水平不怎么样。
他比较擅长兽族,特别喜欢剑圣这个英雄,因为能够影分身,让他联想到自己的“幻术”,特别有代入感。不过,悲催的是,影分身在剑圣的技能中实战性倒数第一。
激战进行了几十分钟。
电脑屏幕上,陈暮的剑圣被山丘之王一锤结束了生命,陈暮不得不打出了“gg”,这是“good game”的缩写,表示他认输了。陈暮断了经济,主力部队被歼,现在主力英雄被杀,已经无力为继了。
苦战几十分钟的鏖战,最终以失败告终,陈暮特别郁闷。他迅速退出,准备找人再战。
这时,敲门声响起了。
陈暮一看时间,晚上6点11分。
“这个时候会有谁来找我?难道是玛丽?”陈暮一喜,转而忐忑:“难道是亚特迪斯学院来抓捕我了?来抓我,不用敲门吧?”
由于大门样式老旧,没有门镜,陈暮看不到外面的人。
他站在门边,特别纠结。开?还是不开?
“开门啊!开门啊!”门外响起了杀猪般的喊声。
原来是他……
陈暮开门了。站在门外的是坨酒气熏天的肉球。
此肉球,高170厘米,重200斤,除了体胖外,他还长着又塌又宽的鼻子,因此有个外号叫做“八戒”,给人的第一印象实在算不上合格。
此人是陈暮本科的师兄,it界的精英,丁豪。他本来在上海工作,后来通过网络认识了位成都美女,就跳槽到成都发展了。读书期间,陈暮和他关系不错,同在成都后,偶尔大家会聚一聚。
丁豪毫不客气的走进了陈暮的家,往沙发上一坐,由于属于重量级的人物,他几乎完全陷在了沙发里。
“八戒,我记得你不好酒的嘛。”陈暮给他倒了杯水:“现在怎么喝成这样?”
丁豪一听此言,突然间嚎哭了起来:“妈的!那娘们甩了我!她竟然甩了我!”
原来是失恋了!陈暮稍感意外,他一直以为丁豪和那成都mm发展的尚可。
丁豪狂灌了口酒,一下子站了起来,情绪激动的说:“老子年薪20多万,竟然还赶不上那个公务员!妈的,什么眼光!当初我为了她,横穿大半个中国,到这个西部城市发展,她也不感激……我鄙视她!我鄙视公务员!”
陈暮狂汗,他也是个公务员。
“竟然在情人节和老子分手,够狠!这世界,有真爱吗?我要当公子,游戏人间,招蜂引蝶,辣手摧,采阴补阳……”
陈暮忙给他灌了点水,这家伙都在吼些什么啊。如果让邻居们听见,不知道会怎么想。陈暮觉得特悲哀,自己的情人节,难道就和这个醉鬼胖子一起度过吗?
这时,敲门声又响起了。
会是谁呢?千万别是胖子这类不速之客,陈暮开门一看,惊艳了。
门外站着一位穿着蓝色外套的女子,她拥有模特儿般的身材,黑色柔顺的长发,精致的五官,清秀可人。这样的女子,完全符合“天使的面容,魔鬼的身材”描述。
美女嫣然一笑,递上了个小蛋糕,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道:“你好!我叫巫云秀,刚搬到隔壁。这是见面礼。”
陈暮忙收下了小蛋糕。他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是陈暮。刚才吵到你了吧?”
巫云秀还没回答,丁豪就冲了过来,傻盯着她看了半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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