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心中的遗憾(1/2)
刘岩心里动了一下,犹犹豫豫地问:“这样合适吗?会不会违犯国家规定啊!”
王明君笑了笑说:“怎么可能违犯国家规定呢,这是我们企业内部的人员调剂,一个瓜对一个蒂,又不是从旁门左道骗取来的名额,你怕什么。 ”
刘岩还是有点担心,水泥厂的股份制改革,是在他来水泥厂工作的两个月之前进行的,刘岩来到水泥厂上班的时候,关于这方面的话题还在继续着。
普通职工们怨声载道,纷纷议论这样的规定非常不合理。
他们觉得,员工入股应该是自觉自愿的,即便是不愿意入股,也不能剥夺员工们享受国家职工养老金的权利,养老金制度针对的对象是员工,不是股东。
其二,员工入股的具体数额不应该有条条框框的死规定,应该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而不应该根据职位的高低设定界限,普通员工也可以拿的比厂领导多,这是作为股东最基本的权利。
其三,就是配股的问题,配股按现在的工作岗位分等级,员工们没有意见,可级差不应该那么大,一个车间副主任,配股的金额就是普通工人的五倍,厂长的配额更是普通员工的三十倍。
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按照这个方案配股,水泥厂的管理人员得到的配股数额竟然高出了全体普通员工的五倍。
这不就等于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利益都塞进当权者的口袋里了吗?让普通员工入股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更让员工们不能容忍的是,从厂领导内部透露出来的可靠消息,副厂级以上领导的个人入股部分,全部都是从厂财务部的账上划过去的,等于从这边的口袋里拿出来放进了那边的口袋里,厂领导没有从自己口袋里掏一分钱。
如果这些事都是事实,刘岩真不敢接受王明君的这番好意。
把员工们议论的问题结合到自己妈妈身上,刘岩觉得有许多方面都是不妥当的。
第一,妈妈顶替了另外一个员工享受企业养老金的权利,而这个员工之所以被剥夺了权利,仅仅是因为这个员工不愿意成为企业的股东。
企业养老金制度是针对企业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与是不是该企业的股东没有任何关系。
这样想来,妈妈的顶替就名不正言不顺了。
第二,企业员工要享受退休之后的养老金待遇,就应该先缴纳一定时间和数额的养老基金,妈妈并非水泥厂的职工,这笔养老基金该不该补交,怎么补交,王明君只字未提。
第三,妈妈顶替了别人作为企业股东的权利,当然应该按规定向企业入注一些股份,关于这方面,刘岩询问了王明君,王明君却含糊其辞。
会不会像员工们议论的那样,妈妈的个人入股部分也是从厂里的账上划的?
刘岩虽然非常希望妈妈能够享受那些待遇,但前提是必须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些疑问不搞清楚,刘岩没办法接受。
带着这些疑问,刘岩回到了自己的老家。
刘岩心里的这个老家,就是爷爷奶奶生活的那个村子,在钧都市的正林镇。
自从刘岩到市里读书之后,妈妈就搬到爷爷奶奶那里长期住了下来,爷爷***年纪越来越大了,身边必须得有人照顾。
妈妈一边照顾着爷爷奶奶,一边在村里的小学当代课教师,妈妈当代课教师的工资是每个月九十块钱,也就是说,妈妈忙忙碌碌上一天课,只有区区三块钱的收入。
刘岩到市里上中学后,爸爸在市里租了一套三十多平米的房子,妈妈很少去住。
听到摩托车的响声,张明月飞快地跑了出来,手上湿漉漉的,刘岩走近了,张明月就一直仰着脸看着儿子,一副很担心很巴结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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