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章 他就是我喜欢的那个人(1/2)
“燕姐,说了不要你做早饭的,你非不听,我们出去吃多好?”宁云儿进门之后,一边换鞋子,一边有点责怪的说道,
很快,厨房之出来一个穿着白色围裙的漂亮女人,如果苏林在这个时候,看到这个女人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哦,不对,现在的苏林失忆了,也不知道还认不认识她。
因为这个女人竟然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女儿闫冬儿喜欢苏林之后,然后离开地海市的闫燕。
当日闫燕被苏林送走之后,并不知道去哪里,她先是去了欧洲玩了一圈,觉得没有什么意思回来了。
本来是想回地海市的,但是又没有想好怎么面对苏林和女儿闫冬儿,所以选择了和地海市相差一个字的南海市。
来到南海市的闫燕被这个和地海市相差不是很大的美丽城市给吸引了,南海市也是滨海城市,除了消费和发展程度地海市略低之外,其他都和地海市差不多。
更为重要的是,南海市还是一个旅游城市。
所以闫燕决定暂时在这里休息一段时间,她在一次去酒吧喝酒的时候,遇到了同样在酒吧的宁云儿。
至于说宁云儿和闫燕的关系,她们乃是高同学,只不过高毕业之后,闫燕是留在了地海市,而宁云儿则是去了南海市。
之后她们没有怎么联系了。
说起来两人的认识也是有点戏剧性,本来闫燕在酒吧之一个人喝酒的,但是酒吧之鱼龙混杂,自然是各种人都有。
酒吧之,像闫燕这种单身美女,自然是那些混混色狼的目标。
所以,自然是有人去搭讪。
闫燕认识了苏林这样的男人之后,一般的男人怎么可能看得?结果那些男人自然是吃了闭门羹。
不过,男人嘛,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而且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男人在偷情的时候,智商仅仅爱因斯坦低一点点。
所以,虽然被闫燕拒绝了,但是还是有一部分男人不放弃的。
这其有一个男人,专门端着一杯酒靠近闫燕,假装不小心撞在了一起,结果呢,手里的酒水没撒到闫燕的身,但是却撒到自己的身。
有时候,男人想要找茬或者是惹事,只需要一个借口行。
而这个时候,借口自然是有了那是闫燕撞了他,把酒水洒在了他的身,而他身的衣服是乔治阿玛尼的首席设计师专门为他量身设计的,全球根本没得卖。
无论闫燕怎么说,对方是不听,非要拉着闫燕去警察局报警。
当然,男人也很是委婉的表示,如果闫燕可以答应他一起去个没人的酒店开个房,聊聊人生,顺便检查下身体什么的,对方也是可以考虑是不是不要她赔偿。
闫燕自然是不会同意了。
结果那男人似乎很有势力,便叫人直接对闫燕用强。
而这一幕,正好被宁云儿给看到了,那男人宁云儿显然是认识,而且对他的印象不太好,所以阻止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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