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一壶浊酒尽馀欢(2/2)
但是和他们的比,那他们的诗词就是两个字。
垃圾!
他们的诗词,真是擦屁股都嫌硬!
而且更重要的,写出这首名传千古的诗词的人,竟然会是阉狗林逸晨,这就更让人心塞了。毕竟要是哪个有名的风流才子,或者知名的大诗人写出()
这样的诗词,他们不仅不会尴尬,反而还会各种吹捧。
因为输给这样的人,这不丢人啊。
好比谁会和李太白以及杜子美还有王摩诘以及李无题比诗啊?
他们诗词写的好那是再正常不过了,大家都承认,比不过没啥好羞愧的。
但是被林逸晨一个不读书太监,如此的虐了,这些一向自诩清高的文官士大夫,此刻自然都是脸色涨红,尴尬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李公公真是大才!”
这时同样被林逸晨这首词震撼,继而反应过来后,小金子自然冷哼一声,万分不屑的扫过这些文官士大夫:“就你们的三脚猫功夫,那些垃圾诗词,还想和林公公比,也是可笑的很。”
“我告诉你们,我们林公公对诗词歌赋十分擅长,只不过平时懒得作而已。”小金子冷笑:“那首在青楼勾栏流传的,当年明月夜,曾照彩云归,就是我们林公公微服私访时留下的。”
“你们一个个的,比得过?”
“咳咳。”
林逸晨干咳几声,瞥了小金子一眼,对去青楼勾栏微服私访的事,他觉得最好还是不要说了。
毕竟以后要是传出去了,对他名声不太好,容易被人笑话。毕竟此刻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假太监的。
要是以后有人对此艺术加工,来一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林逸晨上青楼,这不就尴尬了?
林逸晨可不想以这个方式,以这样的轶事被那个好事的文人写成戏曲,来一出林逸晨和青楼花魁的生死缠绵的恋爱,但却因为是个阉人,无法得逞而悲剧结束。
要知道对一些无底线的文人而言,可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事。
就好比写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知云。以及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元微之一样。
此君一篇《莺莺传》,之后不就发展成了西厢记?
虽然说此君名声不太好,但是真要碰到一个这样的文人,随便写一篇《青楼计》或者《勾栏传》什么的,林逸晨也就尴尬了。
要知道一些读书人,可最喜欢这样编排大人物,尤其是林逸晨这种明显和文官不对头,然后又名声极大的阉党了!
“李相。”
没办法,懒得理会这些文官,林逸晨便直接对李林甫做了个请的手势:“借一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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