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白头和郭三七都在混黑道(1/2)
“老霍,你也不要有压力。你这种治安纠纷案子,不是啥机密,要不了几天,我就会核查清楚的。”街面纠纷案件,又不是特工事件,警察署也没有保密的意思。
警察署里还有地下党的1个内奸‘暗月’在,相信,这样的案子,‘暗月’还是能查查清楚的。
尽管黄雀相信霍林,也得走组织甄别程序的。地下工作,小事都可能变成大事的,每个细节都可能是致命的。黄雀能活到现在,就是因为注重细节的。
“老王,我得罪了那个混混小7,他上头的大混混马6可是个汉奸警员。我估计,他还会找我麻烦。”霍林啥都明白,可是,就是脑袋1热就犯错了。
“这会知道麻烦了?找你麻烦,你也得忍着。老霍,要记住你的身份,你只是街坊的1个扛活的力工,被混混欺负,不是正常的吗?”
黄雀说的好有道理,混混黑涩会不就是欺负那些下里巴人的吗。你霍林倒是好,居然敢反抗?不收拾了你,以后马6还咋在街面上混了?
黄雀也没办法,警察署里的‘暗月’才做警察没多久,没啥权势的,说话没力度,本地的地头蛇马6……关键是那个马6还有个警察署特务系警务雇员的身份,人家马6会给你1个外来小警察面子?
再说了,这种事儿也不能牵连‘暗月’,很容易被敌人顺着霍林就查到‘暗月’的。
“霍林,这宁安镇你是待不下去了,对你的审查结束之后,找个机会,送你去大阴山的抗联独立师吧。”
霍林的神色暗淡,尽管霍林喜欢打仗,喜欢做军人。可是,这样的结局,就意味着自己的任务失败了,对不起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和信任。
对霍林的审查,3天之后就结束了。警察署要树立郭玉宝这司法‘公平公正’的牌子,当然不需要隐瞒案子的细节。
‘暗月’本身也在警务中队混的警察(警务中队的警察也有协助郭玉宝办这案子的警员吗),打听内情,不算麻烦。
霍林跑了,没人觉得奇怪,不跑才是怪事呢。你1个区区的抗大包的力巴,得罪了本地黑涩会,你还有个好?
宁安镇地下党的头子直接换成了白头,尽管白头变换了另外的替身身份,必须活动在暗中,也只能是他了。
“白头,你现在的身份有人怀疑吗?”黄雀问道。
“这身份不起眼,穷了吧唧的,顶替身份的原主在宁安镇也没有亲戚,牌长、保长那边也就认可了。西平坡那边的人,本来就是大杂烩,类似我这样的出身来历的人,多了去了。
我也观察了很多天,没人刻意的盯着我。”
白头可是干地下工作专业的多了,也够小心谨慎。
“嗯,白头,小心点好,你毕竟在警察署是露过面的,敌人还记得你呢。”黄雀点点头,“你现在在做点啥事儿?总得过日子不是?”
“我这没啥特长的,跟着1个叫‘黑狗’的混混在混事儿。既然我在警察署被敌人备案了,哪怕换了身份,做啥正经差事也不行,只能混黑的了。”
西平坡的人口是越来越多,表面上的秩序还行,暗中,乱的很。这样混乱的环境,最适合黑涩会的成长的土壤。
“黑就黑吧,我是看出来了,老老实实干活的,想弄到情报太难了。”黄雀是老地下党了,情报工作,不能是非黑即白的。
“老王,‘黑狗’现在也做私盐呢,我也跟着参合进去了。”黑涩会那玩意,不走私贩毒的,咋赚钱?没钱,谁跟你混啊。
“走私就走私呗,警察流氓能赚这样的钱,咱咋就不行了?就当是打土豪了。白头,你放心,你要是能跟着‘黑狗’走私赚到经费,我帮你到组织那边澄清和作证去。”地下活动当然需要经费了。
“老霍就为了2十1块钱,被地痞流氓惦记上了,不得不离开咱宁安镇的地下党组织,人穷志短……”黄雀想想也来气,“不过,白头啊,混是混啊,可不能贩毒、逼良为娼啊。”
走私盐巴,还说的过去。关内根据地,为了躲开敌人的追查,从外面弄点物资,难道不行?你总不能说,这种走私也犯纪律吧?
“放心,老王,我会尽量规避那种恶心的事儿的。”
“白头,我也知道,在黑道里混的,想规避混账事,难!”黄雀是理解的,比如,你在警察署里做内奸,小鬼子让你杀自己的同志,你敢明晃晃的违抗命令吗?那敌人还咋信任你,你还做个屁的内奸啊。
在黑道里混也是1个道理,你弄得清纯的跟正义的化身似的,你还混啥黑道。
所以,卧底这玩意,真心很难。要想敌人信任你,你就得随波逐流,想洁身自好,根本是不现实的。
事实上,白头在‘黑狗’的帮会里混的是不错的。类似‘黑狗帮’这样的帮会,成立也没多久,白头能打啊。在黑道里混,能打,才能出头啊。
当然,白头是有尺度的,1个人打35个的,那太过分了。哪怕表现出1般的能打、够狠,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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