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我是穿书女主的(2/2)
向容听得红了眼。
门外季悔看向一旁听了里面二人对话,而忽然震惊又呆愣的赵学潭。
季悔把人拉到外面,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你小子……这么多年都没表白?”
“……没有,”赵学潭眨了眨眼,“刚才的话是真的吗?她……喜欢我,等着我给她表白?”
“可能是幻觉吧,”季悔啧了一声,“你就当没听见,以后继续做哑巴,等人家嫁给别人后,才找我哇哇大哭。”
赵学潭:“真是我的好兄弟啊。”
季悔露出一口大白牙,还指了指自己胸前新郎的签子,“我可是有妇之夫,你什么档次?单身狗一个。”
赵学潭:......
抛花球的时候,赵学潭拼尽全力抢到手,然后跪在向容面前,从兜里掏出一直随身放着的戒指递过去,“向容,你、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我从初一见到你,就喜欢你了,这些年我对你的感情越来越深,却因为胆小不敢向你表白,我……”
向容哭着伸出手,“别说了,快给我戴上。”
赵学潭抖着手给对方戴上戒指,“这个戒指是我求你做我女朋友买的,等以后我给你买更大的结婚戒指!”
“买黄金的,我喜欢黄金,”向容又哭又笑地叮嘱。
“好。”
钱从生看着这新出炉的一对情侣,忽然很羡慕,他跟身旁的钱父道:“爸,这是我心里的爱情。”
“好意思说,”钱父戳他心窝子,“可惜婷婷都二胎咯。”
听见初恋的名字,钱从生嘴角一抽。
对方结婚时,钱父和钱母还去随了大礼。
这次钱素兰结婚,对方因为坐月子所以没来,倒是她老公带着大儿子来了。
钱从生捂着脸,离自己老子远了一点,生怕对方又戳自己心窝子。
在钱素兰和季悔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钱从生也结婚了。
是他的同事。
二人几年相伴,日久生情。
冯妹妹路过酒店时,看见新郎和新娘的名字,以及外面那张结婚照时,笑着拍了下来,然后来到冯晓晓所在的精神病院。
隔着一扇玻璃窗,冯妹妹把钱从生夫妻的结婚证给她看。
“大姐,他结婚了,你看新娘多漂亮啊,可惜姐姐没这个福气,不然你们现在孩子都几个了。”
冯晓晓盯着那张结婚照,这是一张中式结婚照。
新郎俊朗儒雅,新娘端庄秀丽,他们对视着,眼神很温柔,似乎对方的眼里只有他们自己。
冯晓晓趴在玻璃窗上,死死地盯着那张照片,“他、他现在在哪个城市?”
已经成为商业大佬了吗?已经变得很有钱了吗?
可惜,她的协议书被这里的病人撕碎吃掉了。
但是没关系,她是钱从生的前妻,这是对方抹不掉的痕迹!当初说好要给她的,就一定要给!
“就在县城啊,他就没有出去过,考上公务员后就一直在县里待着。”
但冯妹妹的话,让冯晓晓所有的打算都消散了。
“他没出去?一直在县里?”
“对啊。”
冯晓晓忽然大怒,她猛拍着玻璃窗,“是她!是她害了他!是她害了他!他应该走出县城的,他应该去更宽广的地方发展的!是她害了他!”
冯妹妹被她癫狂的模样吓一跳,好在工作人员很快过来给冯晓晓注、射了镇静剂。
在冯晓晓快失去意识的时候,她还在重复那句话,“是她害了他……”
被“害”了的钱从生扶着查出身孕的妻子小心翼翼地走出医院。
“哪有这么夸张。”
被他这么扶着的妻子翻了个白眼。
“不夸张,”钱从生伸出手碰了碰她的肚子,“这是我们爱的结晶,接下来的日子要辛苦你了。”
“你知道就好,以后多干点家务活。”
说完妻子又觉得没什么意思,因为家务活多半都是他做的。
他们住在面馆第三楼,二楼是钱父他们住,三楼的主人要卖房子,两口子就买了下来。
“你放心,我会对你们好的,”钱从生严肃道。
妻子笑着点头,“我知道。”
来年,他们的大女儿出生了。
这姑娘长得很像钱母和钱素兰。
备受家里人宠爱。
又过了几年,两口子有了一个儿子,凑成了一个好字。
季悔和钱素兰只生养了一个,就这样父子二人时不时还会吵架。
倒也不是那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吵,两人都是火暴性子,一言不合就开始争执。
就比如现在,因为季悔给钱素兰做了一碗红烧牛肉拉面,里面放了芹菜末,就被儿子指责了。
“妈不喜欢吃芹菜!”
“你懂个屁!她别的时候不爱吃,可吃牛肉拉面的时候喜欢加芹菜末!”
“才没有!我给妈妈做的时候,她才不会要芹菜末!”
“那是你小子不够了解你妈妈!我老婆的喜好需要你说吗!”
钱素兰淡定地坐在一旁吃面,等她把一碗牛肉面吃完后,父子二人才停下争执,过来抢着洗碗。
点点用爪子盖住眼睛,【怎么会有这么吵的父子?】
【挺热闹的,】钱素兰微微一笑。
忽然,点点坐起身看向某个方向,【穿书者死了。】
钱素兰没什么意外,知道哥哥一直在县里,没有成为她所想的大佬,她的信念也没了。
【她回去后会活过来吗?】
【不会,她在现实中是植物人,这次死,就真的死了,一点意识都不会再有。】
再一次见到冯晓晓,是在三年后。
钱素兰和季悔正在享受暑假,他们坐在面馆里,吹着风扇,吃着钱母做的水果捞。
儿子和侄女侄子在旁边一边吃一边叽叽喳喳地说话。
冯晓晓就是这个时候进来的。
“现在还有水果捞吗?”
这是真正的冯晓晓。
钱母和钱父看见她后立马浑身紧绷。
“没有了。”
钱素兰摇头。
冯晓晓也没有失望,而是笑看着她,“谢谢。”
说完就走了。
门外等着一个男人,二人携手离去。
“她又发什么癫?而且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季悔只知道这人几年前出去了,并不知道对方进精神病院的事。
钱素兰笑着舀了一勺水果捞吃,她当然知道冯晓晓为什么对自己说谢谢。
穿书者离开了,她总算回到自己的身体里。
冯晓晓在精神病院积极配合治疗,很快就成“正常人”出院了。
她还找到了自己喜欢的男人,这次回来只是看看父母,再亲口跟钱素兰说声谢谢,然后和男人离开这个小县城,以后恐怕很久很久都不会再回来。
得知冯晓晓来过店里的钱从生很淡定,“说了什么没有?”
“只跟我说了谢谢,”钱素兰一脸迷茫,“我对她很好吗?”
钱从生还没笑出声,他妻子就笑了,“或许是的。”
因为钱素兰对自己就非常好,所以她认为前面那位更喜欢小姑子,而不是这个男人。
“咿,”钱素兰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有点可怕。”
钱从生也背皮一麻,“下次她再来你小心点。”
他可没忘记对方持刀伤人的事,回三楼后还跟妻子说起这个事儿。
妻子对冯晓晓几乎是一无所知,她娘家在市区,在这边上班后,也没人告诉她钱从生的前任是怎么回事,她只知道钱从生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
听完钱从生的话后,妻子也开始后怕了,“那她今天来到底是想干什么呢?”
“不清楚,”钱从生摇头。
第二天中午被车站的朋友告知冯晓晓和一个男人离开县城时,一家人才放松下来。
谁也没想到,钱从生会在五十岁的时候,当选他们市的市长。
钱素兰摸着小小小点点的脑袋,很是赞成它当初说的话,【你说得对,他是这个世界的男主,不管走哪一条路,都会很厉害。】
小小小点点骄傲地抬起头。
季悔晾好衣服过来,“走吧。”
他们要回面馆那边吃饭。
钱家面馆如今已经没开面馆了,变成了小卖部。
钱父和钱母的年纪大了,揉不动面团了,但他们的精神和身体都不错,都快八十了,每天还神采奕奕的,隔壁阿叔阿婶也每天过来串门,钱素兰他们在儿子出去上班后,便每天晚上都会回去陪他们吃饭。
今天钱从生夫妇从市里回来,市长做的饭菜,已经很久没吃过了,那不得多吃点?
“听说你家小子谈恋爱了?”吃饭时,钱从生看向季悔。
“没有,表白失败了,”季悔一脸嘲笑,还给身旁的季小叔夫妇倒了酒。
“看你这幸灾乐祸的样子,”钱从生摇头,“你给他支点招啊,都快三十岁的人了。”
钱素兰也在和嫂子说话,钱父和钱母看着他们坐在一起其乐融融的样子,心里自然是高兴的。
“老头子,我想吃点梅子酒。”
钱母指了指他身旁的瓶子。
“你在想屁吃。”
钱父学着孙子的话道。
然后被钱母掐了一把,立马给对方满上,“喝!”
看见这一幕的钱素兰几人哈哈大笑。
回家的路上,钱素兰抬起头看着高高挂在夜空的月亮,“师兄,我觉得好幸福。”
能有这样的奇遇,能和师兄经历这么多年的相守相伴。
季悔牵着她的手笑了笑,“等你报了仇,我们还会有更多的日子。”
钱素兰眼睛一酸,握紧对方的手点头。
小小小点点跟在他们身后,尾巴一甩一甩的,瞧着挺高兴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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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结算怨气值……恭喜宿主,怨气值五分!】
【正在结算极品值……恭喜宿主,怨气值四分!请宿主再接再厉哟!】
空间里的江素兰睁开眼,“开启下个世界。”
【好的,请宿主稍等,世界开启中……】
城中村一栋六层小楼,此时正随着天际渐明,出来了不少赶去上班的人。
其中二楼左边的一户人家,正在做早饭。
做早饭的是一位头发有几缕白发的婶子,她正在熟练地烙玉米饼,然后把煮好的粥舀起来放在一旁的瓷盆里晾着。
这是一套三室一厅一卫一厨的房子,很快离厨房最近的门被打开了,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孩子一边打哈欠,一边整理了一下自己身上的校服,“奶奶,您怎么起这么早啊?”
“你今天开学,我当然起早点。”
那婶子转过身过来,看着他笑道。
她其实年纪不大,顶多五十岁,可头发却已经白了。
“姑姑好些了吗?”
“我还没去看,你去瞧瞧还在发热没有。”
她有些忙不过来,便让孙子去看看女儿。
“姑姑,你好些了没?”
男孩敲了敲挨着客厅那边左侧的房门。
很快里面传来一道女声,“我舒服多了,再睡一会儿。”
得到回答的男孩笑眯眯地去厨房跟奶奶说姑姑病好了。
【宿主,是否接收该世界背景和原主记忆?】
【接收。】
江素兰忍着眩晕,闭上眼道。
奉献怨气值的是原主万素兰。
万素兰父亲早逝,是万妈妈一手把她还有哥哥养大的,哥哥不是个念书的料,读完初中就没念书了,去自行车修车店做学徒,十七岁就把女朋友带回家,第二天就生了个儿子,二人结婚证都没来得及领,她哥哥就因为一场意外去世了。
而那嫂子在娘家人的劝说下,在一个清晨,拿着自己的东西离开了这个家。
从此孤儿寡母的三人就相依为命。
万素兰是个会念书的,她也知道只有念书,才能出人头地,才能让妈妈和侄子的生活更好一些。
她重本毕业,贷了一笔创业资金,在这个城市开了一家人力资源介绍所,其实就是给人介绍工作,然后抽成,每个月收益还不错。
两年不到,万素兰就买了一套老破房,为了让妈妈和侄子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她把二人接到身边,让侄子就在这边念书。
这老破房虽然老了些,但也不小,阳台还能种菜呢,而且还是学区房,侄子念书也方便。
万素兰对这样的生活很满足,可她没想到,那个离开了十几年的女人潘月,有一天会忽然回来。
潘月离开万家后,另外嫁了一个不错的男人,那是个能吃苦的,靠着自己的努力,也赚了钱,买了房,但是二人一直没有孩子,男人的爸妈对潘月很不满意,好不容易生下一个儿子,却得了罕见病,需要血亲供血才能活下去。
偏偏男人和潘月的血都不够用,这个时候潘月就想起了万家那个被自己丢了十几年的孩子。
她和男人商量了一番后,去掉光鲜亮丽的打扮,穿着粗糙廉价的衣服回到万家。
对万素兰他们说自己不是不辞而别,而是请人跟她们递了话,她要去外面找工作养家糊口,但因为被骗后面和家里失去了联系,她便专心赚钱,一心等着和他们团军。
潘月还拿出一张卡,卡里有三十万,说都是她这些年省吃俭用后存下来的。
万素兰虽然不信她,但万妈妈信,侄子年纪小,很快也被潘月糊弄了。
万素兰工作挺忙的,她不在家时,潘月就对儿子嘘寒问暖,买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十几岁的孩子,本来就处于对什么都好奇的年纪。
潘月引诱对方打游戏,沉迷游戏,侄子的成绩变得一塌糊涂,万素兰每每痛心呵斥对方时,潘月都在一旁维护着儿子。
很快侄子和万素兰的关系就僵硬起来。
在侄子被潘月哄着去了大城市后,潘月信誓旦旦地告诉万素兰,她只知道孩子在哪里,一定会把人带回来。
万素兰没办法丢开工作,还有身体不怎么好的万妈妈,只能相信对方,毕竟那是她的亲生儿子。
但没想到潘月把儿子哄到自己家,把人关上一个有电脑的屋子里,每天需要给另一个儿子输血的时候,就抽他的血。
万素兰见他们这么久没回来,多次打电话,结果侄子都说自己不想回家,就想和妈妈在外面。
万素兰感觉侄子的声音,一次比一次虚弱,她觉得不对劲儿,但没等她去找人,潘月就把没什么用,但已经在家里养了一些日子,看不出什么异常的儿子送了回来,她另一个儿子的身体已经好了,可这个儿子的身体却败坏了,回家没多久就死了。
潘月还报了警,说儿子回家还好好的,怎么回去一段时间就死了?
万素兰和万妈妈被拘留调查。
作者有话说:
这应该是什么女主呀,不知道取啥章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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