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画骨(2/2)
翁红讳莫如深地看着吕正凯:“我东西已经收拾好了。就是想等你回来,跟你说清楚。”
“到底是为什么,咱们过得好好的,怎么说离婚就离婚,你总得给我个解释吧。”
翁红摇摇头,不想回答。转身进屋,拖出行李箱:“我这两天去酒店住,离婚协议我已经写好了,放在床上,你签个字吧。等你这两天有时间了,给我打电话,我们去民政局把事儿办了。”
看着妻子如此平静地说出这番话,他简直要发疯了。
“到底是为什么,因为我现在完了,垮了,你看不起我,你觉得我配不上你了!”
“我跟你在一起十年了,从高中就在一起。你觉得我会有这种想法吗?”翁红冷冷地说。
“那到底因为什么。难道你在外面有人了?”
“……”
“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是吧。”他气得伸手抓住翁红。
翁红后退,厌恶地拨开他的手,跟他保持着距离。
“你非要逼我说吗,你自己的事情你不知道?”翁红反问。
“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你为什么从来不带我回你老家?”
“这个跟我老家有什么关系。那个房子太破了,回去干什么,我还打算过两年就把它卖了。”
“事到如今,咱们也不用藏着掖着,你用不着再瞒我了。你说你这次出差,你真是出差吗?”
他一怔。
“我跟踪你了。”
“什……什么?”他吃力地吞咽,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一直跟着你,去了你老家,我看见了……”说到这里,翁红捂住嘴说不下去了。她再也无法掩饰,眼中显露出无比的恐惧,还有深深的憎恶。
完了。
她终于知道了。
他脑子里嗡嗡作响,犹如高速行驶的汽车突然断掉一个零件。
他绝望而无助地望着妻子“:小红,你听我说,不是你想的那样……”
他伸手想抱抱翁红,他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妻子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了。如果失去她,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翁红全然没有了曾经的温柔,用力推开他:“我已经亲眼看到了。你还要狡辩!你是杀人犯!我的老公竟然是杀人犯!”
“嘘——小声点!老婆!”他吓得连连作揖,“你要相信我,我只是一时气愤才那样的。你知道的,都是两年前那台手术毁了我,我只是出了一点点误差,那个患者纯粹是无理取闹,可是医院那帮软骨头不敢站出来主持公道,把所有责任全部都推卸在我的头上。我为他们带来多少声誉,我的技术水平是全院最高超的,连明星都专门找我做整形。可事到临头,他们卸磨杀驴,更有那些嫉妒我才能的小人趁机落井下石,让我一落到底,还要碾碎我,诋毁我,让我永世不得翻身。我终于彻底认清了这个社会,一个个装模作样,道貌岸然,其实都是人渣、败类、没有人格的畜生。我对他们友善,他们不感恩,我杀他们,他们惧怕我,尊重我。你说他们是不是贱货,不值得怜悯。”
看到翁红吓得面无血色,他急忙又说:“但你不是他们那样,你不要怕我,我不会伤害你。你一直都是我唯一爱的老婆。我们只要一起好好生活就好了。”
“你真是疯了,吕正凯,你在杀人你知道吗!你怎么能毫不在意。”
“老婆,我错了,我在意,牲畜也有牲畜活着的权利,我知道,所以我只是两年前杀过他们,你看到的都是两年以前的。我早就不杀人了。我们一起好好生活好不好,别再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我保证从今往后再不做那样的事情了。”
“你说得可真轻松啊。”翁红双目垂泪,愤怒道,“你已经杀了人,怎么可能说忘记就忘记了。我跟你认识了十年,结婚两年,竟然直到今天才发现,你原来是这样心理扭曲的人,马小军跟你比起来,实在是不算什么。”
“什么?马小军?”他先是发愣,随即流露出狞恶的表情,“你为什么突然提到他,难道你们现在还有来往吗?”
“……”
“你倒是说话啊!”
“本来我不想告诉你,既然你问了,好吧,是的。马小军其实并没有消失,他偶尔还会给我写写信……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我跟马小军清清白白,不要用那种恶心的心思想我。他也只是偶尔给我写信问候一下,仅此而已。他是喜欢我,从当年到现在都没有变过,高中那会儿他又跟踪我又写血书的,把我吓得不轻,但是这些年过去了,他从来没有骚扰过我。也许是我当初想错了。而你,我也看错了,你用优秀的外表掩盖你丑陋的心灵。你比马小军更疯,你才是真正的变态……”
“你再说!”他气急败坏地扑上去,掐住翁红的脖子。
那双猩红嗜杀的眼神把翁红吓到了,她呆呆地望着他,满脸的无助。
他的手慢慢松开,努力控制住情绪,长长叹息:“好吧,你要离开我,我也不说什么,我自己做的事情,我咎由自取。”他喉头哽咽,“我们毕竟在一起生活了这些年,经历过风风雨雨,我再给你做一顿饭吧。”
他转身走进厨房,小心翼翼地做了一道妻子最爱吃的什锦吐司比萨。
他把比萨端上桌,摆好了刀叉碟子,倒了两杯红酒,还点上了蜡烛。
翁红呆呆望着,百感交集。
两人当初如胶似漆,你侬我侬的时候,吃过多少次这样浪漫的烛光晚餐。如果可以,她宁愿回到过去,永远都没发现丈夫的秘密。
“没有这个必要吧,我现在吃不下去。”她说。
“看在我们多年夫妻的分儿,就当我求你这一次,小红。”他脸上流露出乞怜的神色。
翁红心软了,叹口气,坐到椅子上:“我就陪你喝杯酒,然后我就走。”
她拿起面前的红酒杯一饮而尽,然后起身离座。
“小红,你再等等。吃口东西吧。”
“你能吃得下,我吃不下!”翁红双眼含泪地凝望着丈夫,“给我留一份美好的记忆吧,正凯。”
她心意已决,拖着行李箱走到门口,打开防盗门。
谁知门刚推开,他冲过去一把将门拉上。
“你又干什么!”翁红怒叱。
那副刚才还充满懊悔乞求的表情逐渐阴冷:“离开家,你能去哪儿,去找马小军吗?”
“我去哪儿用不着你管,你让开!”翁红想推开丈夫,可是忽然感觉心跳加速,眼前模糊,整个身子都使不上力气,“你……你给我喝了什么?”
没等到丈夫回答,她已经迅速丧失了意识,彻底坠入黑暗……
看着妻子的身子无力地靠在防盗门上慢慢滑下,他从齿缝里挤出阴狠的声音:“我都说过,我不会伤害你,你却不相信。你也不想想,我怎么可能让你走,这种事只能放在自己心里,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今天让你走了,谁知道你今后会不会出卖我。我也不想这样,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不能怪我。”
他伸手试了试翁红的鼻息,气若游丝,濒临死亡。
冷静下来,他不禁开始后怕。
他恨恨地看着翁红:“你就知道给我找麻烦,我根本就没想过要杀你,现在我该拿你怎么办。你这个负心的蠢女人!”
他瘫坐在妻子的尸体旁,拿过红酒瓶,一口接着一口地喝酒,拿着酒瓶的手不停地哆嗦,好几次咽下一口酒,就找不到瓶嘴在哪儿了。他是真吓坏了,他用那么残忍的手段杀人,连警察都敢戏耍,却从来没有眼下这么惊慌失措过。
他对自己的头脑一向自信,从小到大,无论做什么他都能做到最好。学习他数一数二,从初中到高中,每次大考,他的名次没有低于十名以外。出国深造,他能在短时间里,掌握难度最大的整容手术。参加工作,他也是出类拔萃的医生。即使是犯罪杀人,他都能成为最狡猾的罪犯。他大胆、心细、思虑周全,在他看来,一桩完美的谋杀并不困难。他总结了两点关键——
一、不要和被害人之间有任何联系。
二、不要在案发现场留下任何表明身份的痕迹。
这就像上学时候考试一样,把卷子仔细通读,做题的时候不出现马虎、误判,就能得到满意的分数。只要他想,满分也在情理之中。之所以有很多罪犯落网,那是因为笨学生总在大多数。
现在,他要让这个无耻、肮脏的社会看看,他待人和善并不是因为软弱无力,他们以为他可欺就可以随意践踏,那真是不知好歹。只要他想,所有人都不过是他玩弄的玩具。
只是……
他万万没有想到,他会杀死自己的妻子。这根本不在他计划之中。他该怎么办?
这注定不是一个完美的犯罪。
他拼命把酒往嗓子里灌,企图用酒精麻醉不安的情绪,酒液沿着嘴角汹涌地往外溢,他几乎快把自己呛死了。
“咳咳咳咳——”
他剧烈咳嗽,从鼻孔和嘴里往外喷着残酒,咳着咳着,他忽然停住了。慢慢抬眼看见仰面死去的妻子,一道闪电划过脑海。
不。
这一样可以变成完美犯罪。
根本不可能难住我,我真是天才。
一个计划在他脑海中慢慢成形。
他阴森得意地笑了。
他伸手抓住翁红的双脚把她拖到厨房。毫不犹豫地把翁红的衣服一件件剥去,拉开冰柜门,抱起翁红的尸体放进冰柜里。
然后下楼去车库,拿了一大卷透明塑料布,还有一把钢锯。
就像两年前对付其他被害人一样……
他的计划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他请假没去上班。
他找出大学时穿过的衣服换上,戴了一副眼镜,打扮得书生气十足,走上街,物色合适的对象。
他知道时间紧迫,必须尽快。
选来选去,在经过天桥时候,他的目光忽然落在了一个乞讨的小姑娘身上。
她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正跪在地上,身前铺着一张血迹斑斑的白布,上面猩红的字迹写着的“母亲患病急需用钱”。
一看就是骗人的。所以,真正施舍的人寥寥无几。
他笑了。
除了觉得她骗术不够高明,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4
他走到女孩身边,掏出100块钱放在她面前的饭盒里。女孩恹恹地低着头,猛然看见100块大钞飘进饭盒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果不其然,她惊讶地抬起头,恰好与他四目相对。
他故意装作一副关切的神情,欲言又止地凝视了少女一会儿,腼腆地走开了。
他知道自己长得不难看,又很会揣摩女人的心思。要不然当年翁红也不会死心塌地跟他在一起。
他一直拐过街角,走出女孩视线之外才停下。然后偷偷地监视她,一直等到她晚上收拾东西离开。他远远地尾随她,摸清了她的临时住处,故意站在街对面,足够远,但又能让她发现的地方,装作不经意地刚好被她发现。
他就像一个初恋的男生忽然遇到心仪的女孩子那样,火热又矜持。女孩很快发现了他。从女孩反应来看,她并不讨厌自己,甚至已经开始心动了。
爱情本来就是盲目的,没有贫富,没有阶级,没有丑俊,只要两心相悦,它就是世界上最平等的交易。
开局顺利,他满意地回家了。第二天,他白天故意没出现,一张一弛,在女孩心里充分酝酿着期待。之后,在晚上几乎相同的时间,他又出现在马路对面。这一次,他大胆地朝女孩招招手。
女孩就像着了魔一样,不顾一切地走向他。
他顺利地把那个傻乎乎的小乞丐骗上车,心里都要笑开了。
这一切早在他意料之中——单纯少女、社会底层、极度自卑、渴望关爱。具备这几个条件的女人,可以轻易被任何人控制。
很多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你能够进行严谨地逻辑分析,它其实并不难做到。当然,这也是天才和庸人之间的差别。
接下来就轻车熟路了。间隔了两年再次作案,他心中仍然充满了激动,他原本想过收手,只是想到自己还未曾完工的艺术品,心里难免感到惋惜。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其实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渴望重温这种刺激的感觉。
他开着翁红的车,把女孩带进小区,进了自己家。他不担心被监控拍到,他提早已经进行了处理,这些幼稚的东西还能难住他吗?
车停在楼下,他先观察一下车外动静,现在是夜晚,小区里人本来就少,确定周围没有人经过,他才带女孩下车。这个傻乎乎的小姑娘居然没有觉察到任何异样。
他把女孩带进家,让她在客厅里等,自己去厨房准备肢解需要的工具。她就老老实实坐在沙发上等。他真是替她的智商感到悲哀。假如不是要必须马上动手,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选择这样的目标。她实在是不够档次。
之后发生的事情就更加可笑,他本来还想着给女孩喝点放安眠药的饮料,没想到她误打误撞,走进了卧室,看到床上的翁红,连声叫都没有,直接吓昏过去了。这倒省了他不少力气。
他把女孩脱光了,用胶带缠成一个团,塞进冰柜……他驾轻就熟地完成了一切工序之后,根据拉杆箱的大小,拼积木一样把尸块整齐地码放在里面,不多不少,刚好利用了全部的空间。他留下了一双脚,倒不是因为他觉得女孩的脚漂亮,而是要保持他的一贯风格。
然后,他趁着天蒙蒙亮的时候,把装满尸块的拉杆箱搬下楼,放进翁红的轿车后备厢里,开车上路。把箱子丢弃在他事先选好的朝阳公园天女散的雕像下。
做完这一切,他就像经历了一场大考试,题目偏难,时间紧张,但最终他还是凭借自己的天赋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唯一遗憾的是失去了翁红。这是无可奈何的事,他已经给过她机会了,只怪她不好好珍惜。
余下还有点儿收尾工作,肢解后的翁红还存放在冰柜里。他连夜把翁红的尸体拉到老家仓库存放,准备两个月之后再弃尸。他必须保证一贯的作案风格,不能给警察留一点儿怀疑的可能。
回到家,他简单收拾了一下,下午打算去单位看看。他要把一切做得天衣无缝。他准备好在跟同事们聊天的时候,告诉他们自己的妻子昨晚没回家,问问他们,妻子有没有跟那些她认识的女同事联系过。这样可以很自然地把翁红失踪的消息提前散布出去,便于警方未来调查时有人为他作证。
他本打算开自己的车去单位,结果发现车怎么也打不着火。想想单位距离不太远,索性就步行过去,正好想想怎么圆谎,怎么组织语言。
他故意绕远去单位,给自己充裕的思考时间。可是,他无论怎么计划周全,也无法料到意外的发生……
没法预料的事才叫意外。
再聪明的人也没办法计算打雷下雨,生老病死。
他没料到,正当他低头横穿一条车辆很少的小马路时,一辆他都没看清什么牌子的轿车,从他身后以70迈的速度冲过来。他毫无防备地就被撞飞了。
实话实说,70迈的车速也不算特别快,只是把他撞出去几米远,他落在地上时意识还是清醒的。
但接下来,真正可怕的来了,肇事司机没有下车,也没有开车逃跑。他打方向盘调转一下车头,开车从他身上碾压过去。
他只是在新闻中看到过这样的惨剧,肇事司机为了免于处罚,干脆把伤者直接碾死。但他从未想到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这么倒霉,撞上这种素质低下、道德败坏的人渣。
人渣司机开车从他身上碾过去,还觉得不过瘾,又倒回来再碾一遍。然后把他这个天才的尸体惨不忍睹地扔在马路上逃逸了。
他就这样郁闷的死了。
聪明的大脑变成了一坨烂肉,带着他天才的智商和骄傲一起腐烂,发臭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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