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龙珠(1/2)
第166章 龙珠
此时福冈城外一处温泉别馆,来自青玉卫的士兵正里三层外三层的将这里团团围住,在周围设下了严密的防御。
以青玉卫一个千户所的战力防守,纵使三五千倭人来攻也打不下来这处别馆,此处可以说是如今九州岛上最安全的地方了。
这座别馆原本是福冈城的大名为自己修建的,专供大名本人享用,平时并不会有其他人来。
然而即便如此,这里也有大名留下的仆人和侍女定期维护,确保这处别馆处于随时都可以使用的状态。
并且别馆并不只是个温泉浴池,包括周围的一大片田地也都属于别馆的财产,别馆周围甚至还有可以驻扎士兵和小型的武士宅邸,具备一定的军事防御能力。
以倭国的标准来说,完全可以将这里视作是一名中下级家臣的领地。
不过随着福冈大名连同他的居城一起被朱瞻埈劈成了一地焦炭,这里也就自然而然的变成了朱瞻埈的私人财产了。
连带着,别馆内的仆人和侍女也都成了朱瞻埈的私人财物。
在这个时代来说,即便是在大明也有卖身为奴,奴仆被视为财产而不是人的现象存在。
尽管明初的时候朱元璋曾经颁布法律,限制蓄奴,但允许蓄奴的这个口子开了,就不可能让那些吃喝拉撒都要人伺候的老爷们不蓄奴。
至于说老朱规定的公侯家才可以蓄奴二十人的规定,也就明初的时候大家稍微当回事,甚至于老朱在的时候那些公侯家里都不止有二十个奴仆,只是没人去深究这种事罢了。
大明都是这个样子,倭国这种完全不把百姓当人的国家就更是如此了。
对于倭国的大名而言,治下子民不过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和财产,甚至可以随意的杀死。
这一点在倭国干脆就是被默认的规矩,平民在武士面前就是可以被随意剥夺生命的存在,以至于仅仅只是因为平民看了自己一眼,武士就能够砍掉平民的脑袋。
而领民就是领主的资产这一点,甚至不需要文书去刻意写明,那些大名和大名的封臣,只需要拿出能够证明这块土地是自己封地的证明,那么无论是土地上的人口还是其他任何东西,就会默认为是领主的私人财产。
在倭国,如果领主或者武士老爷造访一处村庄,村里的漂亮姑娘被拿来当侍女使用,甚至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都不需要去强抢村长就会主动献上村里长得还算过得去的姑娘。
当然,强盗或者非领主势力的武士还是享受不到这个待遇的。
但对于福冈周边的村子来说,已经攻下福冈的明军如今算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即便只是一时的也不是这些平民能够得罪得起的。
所以当朱瞻埈来到别馆,打算在这泡个温泉的时候,原来福冈大名留在这里的管事向他献上自己女儿也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
甚至于对于管事和他的女儿而言,能够被献给贵人在他们看来反而是一种福气,毕竟万一被贵人看上,这可就是飞黄腾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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