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6章 婚礼(一)!(1/2)
戴眼镜老头所称呼的老刘,就是刘小龙的老子。
说起来,今天打扮很精神的老刘,和灰色短袖老头都是老一辈,没必要来这么早,更没必要像那些小字辈一样候在酒店外面,只要在酒筵开始前到场,高老头也不会有半点怨言。
老郑(灰色短袖老头)来这么早,年龄比高老头略小,是几十年的上下级了,目前在外地生活,这次受邀来京参加婚礼,提前来了好几天了,闲的实在没事干才来这样早,又不是个肯闲下来的性子,所以才在外面‘冒充’小字辈。
老刘呢,则是因为他家那位刘爷,今儿要担负一项重大使命,老刘担心那家伙会露出啥马脚,所以才亲临现场,做好了时刻准备弥补漏洞的准备。
一个闲的没事干,一个心里揣揣不安(老刘不能不怕啊,如果刘爷一旦露出马脚,让人看出他原来是假冒高飞,这影响可就相当恶劣了),所以俩人都老早的来了,站在了外面。
他们都在外面站着了,那些小字辈还有什么胆子再呆在酒店中?
于是乎,一大帮人都站着了外面。
”郑老,您别叫我老刘了,我可不敢当这个称呼,您还是像当年那样,喊我小刘吧,不管我坐在什么位置上,又是多大年龄,在您面前,我可都是晚辈啊。“
听老郑问起自家小子,老刘苦笑一声,含糊其辞的说:“咳,本来吧,那小子早在一个月前就请好了假期,给高家小子当伴郎的,谁知道事到眼前,他却接到了临时紧急任务,去外地出差了。唉,为此他还埋怨这,埋怨那的,让我好好训了一顿。”
老郑可不知道真相,由衷的赞叹道:“嗯,小刘你做的很对,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现在的年轻一代啊,从出生时就逢华夏盛世,根本不知道这份安享是多少老一辈,才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每天就知道抱怨这,抱怨那的。”
俩人正在这儿随意的聊天,忽然听到有人喊:“快看,快看,新郎官出来了!”
老刘俩人下意识的看向酒店门口,就看到酒店服务生打开了玻璃门,身穿咖啡色西装,白衬衣红领带,头发打蜡亮的能让苍蝇落上去摔断腿子的新郎官高飞,手捧着一大束鲜,在好几个身穿西装的年轻人簇拥下,从大厅内走了出来。
“快,拍照,拍照!”
抗着摄像机的记者们,呼啦一下子围了上去。
说起来,各位记者们对于新郎官高飞一点也不熟悉,要是搁在以前,让这些鼻孔朝天的大记者们来采访本次婚礼,他们肯定是连点都不带点的。
不过,当他们被告知,新郎官是诸位绝对的顶头上司(方小艇)的大少,又是高家嫡系子孙后,立即就改变了态度,深以能受邀前来采访本次婚礼而荣幸。
暂且不管德高望重的高老头,单说方小艇--这可是个巴结讨好老大的绝佳机会不是?
同理,既然高老头放出话来,要给高飞办个风风光光的婚礼,方小艇这个宣传部门的实权人物,没理由不趁此机会‘滥用职权’的。
反正这个风光无限的婚礼过后,高家就不会再对高飞有丁点直接的帮助了,算得上是最后的疯狂,就算排场再大,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嘁哩喀喳声中,闪光灯频频闪现。
高飞好像早就被嘱咐过了,知道出门后会被狂拍,所以在闪光灯亮起之前,就摆出了微笑、淡定、佛祖俯视众生般的诸多嘴脸,尽力让记者们无论从哪个角度去拍,都能拍到他的正面形象。
根据原先的打算,高飞在结婚这天,刘小龙将会担任伴郎的角色。
无论从年龄,婚姻状况(伴郎和伴娘一样,基本都是未婚人士),还是关系上来说,刘小龙都算是最佳的伴郎人选(按理说,高雅才是最合适的,可有些事大家心知肚明,所以也没谁会想到让他来做伴郎)。
可结果风云突变,定好的伴郎却成了新郎,伴郎这个重要角色,就只能交给别人了:高家的一个晚辈亲戚,叫小常,正在上大学。
小常为能够给表哥(他和高飞的关系,算是远房表哥)做伴郎,兴奋的昨晚就没有睡好,他可是早就听说表哥那些英雄事迹了,尤其是身边美女如云,被他视为了绝对偶像。
能够给偶像做伴郎,小常能不兴奋吗?
再加上他也是个活脱性子,小伙长相也很耍滑,来接替刘小龙给高飞当伴郎,也算是不错的人选了。
“好了,好了,大家请让一让,不要再拍了,迎亲的吉时已到,我们要出发了!”
看了眼时间后,小常就扬手请记者们暂且灭灯,得去迎亲了。
高飞,哦,是刘小龙。
表面镇定自若,内心很特么忐忑的刘小龙走下第一个台阶后,炮打响了:砰,砰砰!
五颜六色的彩纸,从天上飘飘洒洒的落下,就像下了一阵彩雨。
刘小龙走下台阶后,一身盛装的方小艇追了上来,看样子要有话说。
刘小龙赶紧停住了脚步,看着今儿特别明媚的方小艇,很别扭的说道:“妈,你、你还有事吗?”
“没事,就是看你头上有碎屑。”
方小艇来到刘小龙面前,左手扶着他胳膊,抬起右手替他摘下了几个彩纸,动作温柔,眼里全是慈爱:“小飞,去了陈家接了王晨出门时,一定别忘了在天井前给你陈爷爷、张奶奶(老陈夫人)鞠躬行礼,实在不行就磕头,反正他们是你祖辈,也当得起你几个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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