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市委偶遇2(2/2)
“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这种老骨头,很快就要退出历史舞台了,现在啊,是你们年轻人的时代了。”
万隆集团曾经是做化工起家的,因为古城印染发达,万隆就开始靠生产染料发家,随后因为环保政策收紧,开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多元化发展,虽然染料还是万隆的主要业务,但房地产,建筑,运输等行业也都有涉猎,是古城纳税大户之一,也是业内的龙头企业。
眼前这林雯秀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原来是个富二代,不过罗群自己本身就是个比她还彻底的富二代,也没有脸去笑话别人,真要比起来,奋进虽然没有上市,实力与万隆相比也是一点不虚的。
“罗群。”
没等方旭介绍,林雯秀便精准地叫出了罗群的名字,并朝他伸出来自己的青葱玉手。
“你认识我?”
罗群有些狐疑地轻轻握了握便松开了手,虽然那手握着确实很柔软很滑嫩。
不过让罗群奇怪的是,他平时十分低调,基本不会出现在公众面前,除了一些熟人才知道他的底细,而且这显然也不是方旭告诉她的,而且看方旭的表情显然也是挺惊讶的。
“学长可能已经不记得了,我跟学长曾经是一个高中的,古城一高,比学长低一届,我那时还给学长写过情书呢。”
说着,原本妆容知性的脸上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
“可惜却被学长很果断地拒绝了。”
罗群有些尴尬地挠挠头,就算林雯秀说了认识罗群的原因,罗群也愣是没想起来这个林雯秀到底是哪一个,反倒是林雯秀说起自己这件糗事却显得十分坦然大方。
说起来,罗群想不起林雯秀,也是因为他当初收到的情书确实有点多,很多人觉得罗群长得没定军山那么帅,学习也没陈超钱那么好,三个人的小团体里应该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但实际上罗群才是三人里最受欢迎的那个。
因为高中时期的定军山帅归帅,却无比高冷,只跟罗群他们厮混在一起,别人谁也不搭理,所以也没什么敢给定军山送情书,更多的是远远欣赏,陈超钱就更不用多说了,长得太普通了,学习再好也不受欢迎。
反而一向阳光开朗,又不缺钱的罗群是最受女孩子欢迎的,在高中如同焦点一般存在的罗群自然对那时候还没长开如同一根豆芽菜一般的林雯秀有什么印象。
“还是小学妹,那就更好了,小群,正好我中午没空,你代替我接待一下林小姐吃个饭。”
方旭开口打圆场。
罗群看了方旭一眼,有些无奈地点了点头。
也许是看出来罗群的为难,方旭接着说道:
“你中午把梅梅也接上,你们都是同龄人,又曾经是一个学校的,多交流交流感情,也多多交流一下经商经验,拓展一下自己的朋友圈嘛,等晚上,你带着梅梅上我那吃饭,你俩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自己来告诉我一声。”
听到向春梅这个名字,林雯秀的眼神闪动了一下,又立马神色如常,罗群和方旭并没有察觉到那一瞬间的异常。
罗群不知道为什么方宝林挨训的时候林雯秀也在现场,更不明白训完以后林雯秀仍不离开,他今天来找方旭,一来确实也想将自己和向春梅的事亲口告诉这个对自己不错的二爸,二来也想打听一下那个红衣女子的事情。
不过,因为林雯秀在的原因,很多事情罗群就不好当着林雯秀这个外人开口了,不过罗群倒也不着急,反正约好了晚上一起吃饭了,等晚上再说也一样。
“宝林哥那边?”
安排完自己的事情,罗群想起刚才的方宝林,多嘴地问了一句。
说到方宝林,方旭的脸色就变了,冷哼了一声,说道:
“不成器的东西,那小子不知道在哪见到了林小姐之后,便一直找机会纠缠林小姐,甚至干扰到了林小姐的正常生活,要不是林小姐实在受不了把状告到了我这边,我还不知道那小子还能闯出多大的祸来。”
罗群一听,心说好家伙,这方宝林还真挺敢想的,不说林雯秀的身份,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胖男人去纠缠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呸,蒸虾头。
再说回林雯秀的身份,据罗群所知,林伯卿可是只有一个孩子的,林雯秀就是万隆未来的接班人,万隆是古城的纳税大户,标志性企业,直接和间接给古城提供了几万工作岗位的庞然大物,要真因为方宝林的原因把林雯秀弄不痛快导致林伯卿也不痛快,那方旭也会感受到些许压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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